法国年鉴学派“总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历史观,给我们研究历史以无限的启示,但是,区域社会史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整体社会史的深入研究,而且可以验证某些论断。正如巴列克拉夫所说:“微观分析方法使我们有可能验证辛勤劳作的历史学家提出的那些人所共知的论点,而且证明这些观点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不充分的。”而对于有关学术问题的讨论更有利于学术研究的进一步的深入。近几年来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界争论颇为激烈、很有影响的问题之一——近代华北农村衰退或发展的讨论很值得进一步的探索。有关这一问题的分歧有着极为复杂的历史背景,既有国内因素,又有国外因素;既有学术的分歧,又有政治观点的分歧。现就近年(1997—2004)有关“近代华北农村”发展问题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以便与同仁一起吸取相关的学术成果,开拓新的领域。 一、分歧的理论渊源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外就小农经济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一派以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为代表,他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精辟地论述到:小农的经济行为,绝非西方社会一般人心目中那样懒惰、愚昧或没有理性。事实上,他们是在“传统农业”的范畴内,有进取精神并能对资源作最适度运用的人。传统农业可能是贫乏的,但效率很高,“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1](P29)小农作为“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因此他提出要保存家庭农场的生产组织结构,提供小农可以合理运用的现代“生产因素”。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小农便会为追求利润而创新。塞缪尔·L·波普金在他的《理性的小农》一书中进一步指出:小农是一个在权衡长、短期利益之后,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做出合理生产抉择的人。舒尔茨和波普金都认识到了小农生产的非盲目性和合理性。另一派以前苏联的蔡雅诺夫为代表,对前者把小农当作资本主义企业家持批评的观点。他在对革命前俄国小农作了大量研究后,说明小农经济不能以研究资本主义的学说来理解,资本主义的利润计算法,不适用于小农的家庭式农场。因为这种农村不是依赖于雇佣劳动,其家庭全年所投入的劳动,很难分计为一个个劳动单位的成本。最重要的是,小农的家庭式农场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家庭的消费需要,不是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三十年之后,卡尔·波拉尼从另一角度批评用资本主义经济学来研究小农经济,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方法,都是以一个根据供求规律而定出价格的市场的存在为前提,将这种经济学应用到尚无此类市场的经济体系上,实际上等于强把“功利的理性主义”世界化。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等同一个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功利的原子”。他提倡用“实体经济学”代替上述“形式经济学”。他所提倡的“实体经济学”认为在资本主义市场出现之前的社会中,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如古代的“互惠”关系,而非取决于市场和追求至高利润的动机。该派坚持认为“小农经济”是一个独特的体系,遵循着自身的逻辑和原则。改造小农经济应由农民自愿地组成小型合作社,这既能克服农民小生产的弊病,又可以避免大规模集体化农业的官僚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的社会分化和垄断倾向。两派观点都承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可以持续发展,但在如何和为何,以及如果只是商品化而不使其产生质变,那么小农经济怎样才能转化的问题上截然相反。两派都是试着从生产力的角度来探索小农如何继续对社会发展产生作用。 与以上两种观点相对立的是斯密和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观点。认为小农经济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其主要特点是一整套的阶级关系,即:地主和小农生产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小农的生产剩余,主要通过地租和赋税形式而被地主及其国家所榨取。封建社会的农民既非企业家,也非自由自在的生产者,而是租税的交纳者,受剥削的耕作者。其生产的剩余用来维持统治阶级和国家机器的运行,本质上把小农看作一个阶级社会和政权体系下的成员,这主要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的,此观点在20世纪50—70年代极其盛行。 从80年代开始,美国的两位社会史学家黄宗智和马若孟在关于华北农村经济发展与否的问题上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立的观点。 马若孟以满铁和卜凯的调查资料为依据,对河北、山东农村经济状况进行了考察,他认为近代华北土地分配状况没有进一步恶化。农民能够对市场做出灵活反应(如调整种植效益高的作物,抓住非农雇佣机会,抓住对外贸易扩展给农业、手工业所带来的机会)。没有证据证明商人和高利贷者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他认为华北农民生活水平并没有下降,相反有所改善。[2]马若孟把现代经济学的某些理论和方法应用于近代中国华北农村的研究中,的确开辟了史学研究的新途径。 黄宗智在他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及《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书中形成了他的理论体系——“内卷化”或“过密化”理论。其观点可简化为:华北农村人口的增长→“内卷化”或“过密化”→没有发展的增长。具体地说;20世纪30年代,冀、鲁西北地区已变成一个人口密集,地主和佃农、雇主和雇工阶级相当分明的社会,三个世纪以来的人口增长,给耕地带来了严重的压力,同时商业性农业的成长,又进一步促进了阶级分化。人口增长与阶级分化的双重压力同时作用于农民,使用雇佣劳力的大农场和依赖家庭劳力的家庭农场对人口压力会做出不同的反应,大农场可以根据农场的需要的变化而多雇或解雇劳力,家庭农场则不具备相似的弹性,面积太小的家庭农场无法解雇多余的劳动力,面对剩余劳力的存在和劳力的不能充分使用而无能为力。一个有剩余劳力的小农,只须很低的“机会成本”(因缺乏其他的就业可能),而这种劳动力的报酬对一个在生存边缘挣扎的小农消费者来说,具有极高的“边际效用”。因此在生计压力下,这类农场在单位面积上投入的劳力,远比大农场多,劳力集约化程度可以远远超过边际报酬的地步。黄宗智把这种在农业中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称之为“农业内卷化”。后来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他又把它称之为“过密化”。过密化不会把农村引向结构性质变。变迁的前景远不是小农生产让位于大规模生产,而是通过其承受劳动力投入报酬低于市场工资的能力阻碍了雇佣劳动力生产的发展。农业产出的扩展足以赶上人口的急剧增长,但这主要是通过密集化和过密化。也就是他称之为的“过密型增长”——没有发展的增长。黄宗智在对华北和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考察后认为;由于近代人口的增长,导致了农业的内卷化,进而工业的内卷化。内卷化致使中国在近代经济总量有增长,但如果从人均劳动生产率的角度进行计算并无增长,也就是“有增长而无发展”。尽管经营性农场的逐渐增多、农产品进一步商品化、市场的逐步扩大,但发展的前景是非资本主义的。黄宗智从人口和劳动生产率的角度研究中国近代华北农村的发展,并把人口因素提高到从未有的高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很有学术创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