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在宋代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日趋兴盛。对古代慈善事业施予最大影响的莫过于支配中国传统社会二千年之久的儒家思想。但中国古代慈善机构重在“收养”,这种理念和现实,在晚清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伴随西学东渐的浪潮,“教养兼施”的慈善理念开始出现,教养结合的慈善机构渐趋增多,中国的慈善事业开始由传统向近代转型。主要表现在观念与实践两个方面。从观念上来说,伴随西学东渐的浪潮,人们开始发现重养轻教的中国传统善堂较之西方国家教养兼施的慈善机构有明显的缺陷,因之而提出了变革主张;从实践而言,中国传统善堂逐渐扩大职能范围、创设新的慈善内容,尤其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的内容,从而使得传统慈善事业发展为近代慈善公益事业。近代慈善公益活动的作用,不仅仅限于对鳏寡孤独、贫病残疾之人的救助,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更主要的是面向社会大众,“体现于使社会走向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