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让渡到民间介入

——同乡组织与近代上海外来人口管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邱国盛,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 200062 邱国盛(1974— ),男,四川郫县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后。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同乡组织是近代上海的重要社会中间组织。在政府缺位和政府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同乡组织在近代上海外来人口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社会控制、冲突协调、利益维护作用。它们的存在不仅有助于外来人口的正常流入和退出,而且也有助于外来人口的融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近代上海城市化进程的良性运行。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中间组织的积极作用,仍是今天上海外来人口管理中的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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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579(2005)03-0106-07

      同乡组织是近代上海众多社会中间组织之一。(注:所谓社会中间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非营利且带有自愿性的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又被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赢利组织或第三部门。)对于上海这样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同乡组织在近代城市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们在外来人口中发挥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不仅是沟通政府与外来人口的桥梁,同时也成为两者间矛盾的缓冲地带。同乡组织的存在与发展,既是近代上海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又是近代上海社会平稳运行的非官方基础。

      一、政府缺位与开埠前后的同乡组织

      上海城市的移民性特征早在开埠以前便已较为突出地展现出来。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开放海禁以后,上海的商业航运业便获得空前的发展。到鸦片战争前夕,上海县城周围“店铺多得惊人,各处商业繁盛,一进黄浦江就看到江上帆樯如林,表现出上海在商业上的重要性”。[1](p.556)商业的发展使近代前夕的上海聚集了众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以商人为主的外来人口,甚至有人夸张地认为:“游贾之仰给于邑中,无虑数十万人”。[2](p.69)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以同乡商人为主体的会馆组织也相继建立。自1754年安徽徽州、宁国人在上海建立徽宁会馆以后,到开埠前夕的1842年,上海县城内外由外省籍商人创设的会馆、公所至少已经达到27所。[3]

      同乡会馆本是由官方批准建立的民间组织,但是,由于清代上海知县既受制于财力的不足(实际上,在当时的财政体制下,上海县几乎谈不上有什么专门的地方财政收入),又受制于人力的局限,因而除征收赋税和维持治安外,官府很难对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理。这种独特的政治生态结构使地方官府许可之下成立的会馆组织成为外来人口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中间组织,尽管这种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仍局限于民间的自我协商。正如劳伦斯·克里斯曼所指出的那样,在前近代时期的中国城市,外来经商者乃是“在不设引人注意的管理机构的情况下来管理自己”。[4](p.654)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学者便将前近代时期上海的会馆定义为“基于商业移民和传统的乡土观念,客籍商帮在沪地为了内部互助互济和对外竞争排难,而集资公建的同乡、同业祀神集会的庙宇式的馆舍和公约性的为工商业服务的社会组织”。[5]当然,这种自我管理在某些时候又得到官方的鼓励与放大。比如,嘉庆十一年(1806年)时两江总督铁保便规定:“上海一地,凡客省商船进出口,皆需本省会馆出具保结。”[6](pp.86—87)因此,清代前期上海会馆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国家的权力让渡。

      如果说通过会馆、公所这类社会中间组织的自我约束来实现对工商业有效管理的权力让渡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官府故意安排的话,那么,后来的形势发展却超过了官方对于会馆功能的最初考量。随着上海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航运业的发展,大量外来人口,特别是长期活动在海、陆运输和码头搬运上的既无恒产、亦无恒业的“游民”数量不断增加,其频繁的流动性远远超出了清政府官方的制度设计。在传统保甲制度难以对他们像本地人口那样进行约束的同时,来自本地官府的驻防、差役力量也缺乏足够的实力对他们实现有效的控制。因此,官府不得不求助于与这些“游民”来自同一地区、且常常属于他们雇主的会馆董事们。这一办法一直延续至1840年以后。据开埠初期大臣的奏章所述:来自广东、福建的游民们“无从觅食,遂以护送鸦片为事。自上海以至苏州,动辄聚至盈千累百,向皆责成会馆董事稽查约束,分别遣散”。[7](pp.546—547)太平天国战争时期,面临小刀会的“结党为患”,以道台为首的地方官员在“事先听到了他们的意图”之后,也主要是“召集各地会馆董事,责成他们对不逞之徒严加管束”。[8](p.53)有学者就此评论说:“由此足可见上海地方政府在对外省籍人员管理方面的一筹莫展,以及会馆公所在这方面的影响与号召力。”[3]

      但是,在缺乏强大政权力量的前提下,政府迫不得已的权力让渡——通过会馆对外来人口实行直接管理的最终结果是随着“闽广七党之乱”的爆发而以失败告终。会馆难以承担起对同乡“游民”直接管理和约束的原因很多。从体制的角度考虑,在传统行政体制之下,清政府从未深入到社会底层对城乡人口实行过直接的控制,绅士地位的突出和绅士功能的强大作用乃是封建政府对整个国家实现有效管理和控制的必要中介。对大量流入的外来人口的管理求助于会馆绅董则是这种管理模式的模仿与延伸。但是,会馆绅董们与地方绅士间却存在着诸多的差异。最主要的不同在于,来自其他地方的会馆绅董们并未受过良好的儒家教育,他们既不像绅士们那样具有崇高的道德责任感和对国家的忠诚使命感,也缺乏对本地强烈的归宿感,当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对政府的忠诚相冲突,当同乡纽带的现实需要超越国家政治目标时,会馆董事们并不能完全按照当局的要求对同乡进行约束,而往往是“阳诺阴违,居其间”。[8](p.128)因此,当他们的同乡最终在上海发起小刀会起义之后,他们自己也被裹挟其中,“非帮同拒敌,即设法救济”。[9](p.84)可以认为的是,由本为社会中间组织的会馆承担原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不管是在前近代时期,还是开埠以后,都超出了它们的时代命题。在政府缺位的情况下,同乡组织很难真正实现对外来人口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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