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928.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205(2005)02-0095-09 对于典当业的专门研究,大致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当时的研究旨趣主要是分析典当行业的现状,寻找传统典当业衰落的原因,探讨如何采取扶助措施,达到重振和改良典当业的目的。相形之下,对典当业历史沿革的追溯则显得相对薄弱。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典当业的研究,“集中于对典当业本身的制度及其状况的调查、研究,对它在整个金融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则研究得还不够”(注:刘秋根:《中国典当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2年第8期。)。 从历史学角度对典当业所作的学术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研究热点一开始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历史上各个时期典当现象的介绍和分析,出现了一系列典当史、典当制度史的研究著作。第二,对中国现代典当业的研究,出现了一系列区域典当业的研究著作。但是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宏观层面,时间跨度大,地域范围广,或是文史资料性质的回忆,或是大而化之的概括介绍,涉及内容大同小异,基本上没有体现出各个地区之间和各个地区内部典当业的发展差异。近年来,李金铮、马俊亚等人先后对近代江南的典当借贷作了深入的讨论,惟他们的兴趣主要在乡村借贷方面,对城市典当行业的分布及其运作则鲜有涉及(注:李金铮:《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以长江下游地区为中心》,人民出版社,2003年;马俊亚:《混合与发展:江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的现代演变(1900~19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有鉴于此,本文选取号称典当“江南之冠”的苏州地区为研究个案,通过对几份不同时期的典当业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归纳出清末民初苏州典当业的分布规律,拟在此基础上,对这一时期苏州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分区作进一步的探讨,把典当业的兴衰置于近世苏州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 一 苏州典当业的分布概况 苏州档案馆收藏有《苏州商务总会题名表·典当业》(注:《苏州商务总会题名表·典当业》(光绪三十四年),苏州档案馆藏I14-1-18。)(光绪三十四年)、《苏州商务总会题名表·典当业》(注:《苏州商务总会题名表·典当业》(宣统二年编刊),苏州档案馆藏I14-1-19。)(宣统二年编刊)、《江苏全省典业商号经理姓氏营业所一览表》(注:《江苏全省典业商号经理姓氏营业所一览表》(民国二年),苏州档案馆藏I14-23-14。)(民国二年)、《吴县县商会名录·典当业》(注:《吴县县商会名录·典当业》(民国十七年),苏州档案馆藏I14-3-96。)(民国十七年)和《吴县典业同业公会第二届会员登记调查一览表》(注:《吴县典业同业公会第二届会员登记调查一览表》(民国二十二年),苏州档案馆藏I14-23-15。)(民国二十二年),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档案史料。这些档案材料反映了清末民初的20多年内苏州地区典当业的分布情况,笔者拟以此为基本线索,追溯清末民初苏州典当业分布的规律。以上五份典业登记名册同时记录了典业名号和店址所在,虽然在统计上难免会有缺漏,但应当包含了绝大多数的正规典当。另外,《江苏典当钱庄》的附表一《苏州(吴县)典当业历年会员表(一)》(1905-1935)(注:江苏省金融志编辑室编:《江苏典当钱庄》,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32页。),也记载了光绪三十一年、民国二年、民国三年、民国八年、民国二十一年、民国二十二年和民国二十四年等7个年份的典当业会员名册。综合这些材料,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弄清清末民初苏州典当业的分布状况。 上述的六份统计表总共提供了12个年份的信息,其中民国二年、民国二十二年为重复统计,由于档案中的统计来自江苏全省典业公会下属之吴县典当业同业公会,而《苏州(吴县)典当业历年会员表(一)》则是“根据典当业会员名单汇列”(注:《苏州(吴县)典当业历年会员表(一)》注。),从起始时间上推算,应该是由成立于1905年的苏州典业公所统计而成。两个统计上的细微差别并不影响我们的分析。基于以上材料,笔者制成了《苏州城区典当业一览表》、《苏州城厢附郭典当业一览表》、《苏州(吴县)市镇典当业一览表》。此处采用了李伯重的苏州城市分类法,将苏州城市地区分为城区、城厢附郭和市镇三个部分(注:见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清史研究》2001年8月第3期。)。其中民国二年、民国二十二年的数据为两份不同统计的综合,由于《苏州(吴县)典当业历年会员表(一)》明确说明表内不包括吴江、昆山、常熟各典,只包含苏州城及附郭的吴县(注:按:民国吴县所辖区域,在清末由长洲、元和和吴县三个县统辖。),所以笔者将其他统计中的吴江、昆山、常熟等部分均予略去,以求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清末,同治朝有13年,光绪朝有34年,后者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大凡在同光时期开设,但又不知道确切时间的,笔者在统计时一般将其归于光绪年间。 由于受到太平天国的打击,嘉道之前开设的典当在战后所剩无几。以上几份材料中的典当牌号,开设年份大多不早于同治朝,盖与此有关。同治以后,苏州典当陆续恢复,城内外“开设典铺不下十余处”(注:潘遵祁辑:《丰备义仓全案》卷6《发当章程》,光绪三年刊本。)。表1-3中,开设年份“不详”的典当牌号,除了光福镇的得源号以外,其余的在光绪三十四年都有登记;开设年份标明为“清末”的牌号,除了官渎里的同昌(下)之外,其余的大多在光绪三十四年,至迟在宣统二年有登记;而开设年份标记为“前清”的,除了陆墓镇的“元亨”当外,其余在光绪三十四年前也均有登记,为了统计上的方便,我们可以粗略地将它们的开设年份都归于光绪年间。 将苏州典业划分为城区、城厢附郭和市镇三块分列如上,使我们对清末民初苏州的典当分布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不过,就苏州城区范围内而言,典当业的分布还是具有很大的不平衡性,有必要对此作进一步的细分。因此,本文纵以护龙街(今人民路)为界,横以干将路、铁瓶巷和通和坊一线为界,将苏州城区划分为西北、东北、西南、东南四大区域。将表1中苏州城区典当牌号的开设地点对应到这四大区域里,笔者发现,清末民初这段时间内,苏州城内典当业集中分布的区域是干将路以北的城厢北部以及西南部地区,东南部则分布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