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5)01-0062-06 外交官的选拔任用,向来与一个国家外交整体水准发生直接联系,因之备受各国政府 重视。然而,外交官究竟应具备何种素质或知识结构,这是中国近代外交产生以来一直 争论不止的主题。总理衙门成立初始,恭亲王奕就意识到掌握外国语言似乎是办理外交的必备条件。他指出:“查与外国交涉事件,必先识其性情,今语言不通,文字难 辩,一切隔膜,安望其能妥协。”(注:中国史学会:《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 资料丛刊)第5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45页。)为此,1862年设立学习西方语 言的京师同文馆,奏定对同文馆学生考试授官制度。随着中国对外遣使设领,此问题之 讨论亦走向深入。光绪三年,两广总督刘坤一奏请慎选洋务人才折指出:“夫洋务人才 固在学有体用,识达经权,洞悉夫各国强弱离合之情形,深明夫朝廷操纵刚柔之机要, 而将之以忠信,导之以协和,使其仰我皇风,遵我盛规,而非仅于一材一艺之末,与各 国击短竞长也。”(注:光绪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奏(1877年11月29日),王彦威等辑:《 清季外交史料》,第11、13页。)之后,薛福成保荐使才疏则曰:“使才之选,宜识形 势,揣事情,谙公法,究约章”,有“大猷”而固“大本”(注:薛福成:《庸庵海外 文编》第3卷,第37页。)。宣统三年,出使美国钦差大臣张荫棠疏论使才又进一步提出 ,担任外交使职者“皆须有法律专门之学业,明达于国际公法,娴习于外交辞令,千数 百年之外交历史,百数十国之政俗民风,粲然于胸中”(注:宣统三年九月四日奏(1911 年10月25日),王彦威:《清宣统朝外交史料》第23卷,第16页。)。这些思想与主张表 明,近代中国在与西方各国交涉与交往的经历中,逐步体认到了外交官在知识结构等方 面的要求,而真正付诸实践,则在传统科举制度正式废止之后。1907年,外务部修订出 使章程,规定充任外交官者,须为“通晓外国语言文字及政治、法律、商务、理财等科 研究有得人员”(注:《东方杂志》第4年第2期,外交。),将外交官选录标准置于西学 一边,并对其知识体系或专业门类做出了明确限定。 民国建立之后,中国外交乃于国际接轨,外交官领事官之选拔任用通过有序的任职资 格审查或考试等制度,保障了其在知识结构等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注:有关外交官 领事官之资格审查与考试制度的叙述,参见拙著《民国外交官之人事机制研究》,东方 出版社2003年版。注:因中国近代以来,外交官与领事官属于一个人事制度体系,二者 未有明确区分,故本文之讨论亦不作细分,并将其视为一个系统。)。例如,1915年北 京政府颁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规定应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者,须为国内国立大 学或高等专门学校、教育部认可之国内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教育部指定之国外大 学或专门学校毕业生,且修习政治、经济、法律学科或各国语言文字并有证书者,等等 (注:《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政府公报》命令第1221号,1915年10月1日。)。193 6年国民政府在设置驻外使领馆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时,外交部则以部令第361号指出, 驻外使领人员须“严密审查,品学务期优良,语文力求精熟,容体重在端健,人地尤贵 相”(注:(国民政府)外交部部令第361号,《外交部公报》第4期,1936年4月10日。) 。正是基于此,民国时期外交部为当时整个官僚行政机构中专业化和职业化以及学历层 次最高的几个部门之一,整个外交官群体呈现出精英化的建构特征。本文拟从北京政府 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各抽取一个样本,作一实证性的检视,以大致描述其基本的历史图 像或变化曲线。 一、北京政府时期外交官之学历状况 北京政府外交官领事官之学历出身背景,因缺乏完整而详细的统计资料(注:笔者多次 翻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未发现这方面完整的资料。),难以 做出精确的估算,但笔者仍拟依据1919年第二届文官高等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报考 诸生在各学校肄业一览表》、《外交官领事官甄录试验及格各生名册》两份资料,画出 一幅大致可视的素描。 1、1919年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报考诸生肄业学校及人数统计(注:《报考诸生在各学校 肄业一览表》,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全宗号1039(2),卷宗号21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藏。) 学校名称 人数 学校名称人数 北京大学17(含预科4人) 北京高等师范学校 1 北京高等法文学校1 北京私立育才学校 1 京师译学馆 3 天津北洋大学 7 上海圣约翰大学 4 上海尚贤堂私立法政专科学校 1 上海麦伦书院1 上海同济学校 2 上海留学高等预备学校1(该生曾留学日本) 上海德华实业高等专科学校1 江苏高等学堂2 南京南洋方言学校 1 济南高等学校1 山东公立商业学校 1 杭州中学堂 1 湖南高等师范学校 2 湖南公立高等学校1 湖南同文学校 1 湖北公立外国语专门学校 11 广州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1 奉天公立法政专门学校2 奉天警官补习学校 1 河南汉法文中学堂(校)1 汲县法文学校 1 福建高等学校1 山西大学 1 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校1 香港大学 1 日本明治大学11 日本大学 3 日本东京私立中央大学1 日本第八高等学堂 1 日本中央大学2 日本法政专门学校 1 日本东京私立法政大学1 日本东京私立早稻田大学 1 日本法政大学1 日本私立法政大学 1 美国华盛顿大学 1 俄国阿拉木图高等俄文专门学校 1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 总计 97 2、1919年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甄录试验及格各生肄业学校及人数统计① 学校名称 人数学校名称人数 北京大学 5(含法科预科1人)京师译学馆 1 京师大学堂* 1(法政预科) 北京高等法文学校 1 天津北洋大学 4 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校 1 上海圣约翰大学3 上海留学高等预备学校 1(曾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