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79(2005)01-0001-07 从19世纪末年起,日本近代历史进程向“脱亚入欧”折变。它“以战争为民族进取之利器”,“十年作一战争。”[1](p.367)在清末民初,先后发动了“甲午之役”、“甲辰之役”以及“甲寅之役”,在近代中日关系史上造成“三甲纪念”。[2](p.8)今年值逢甲午战争爆发110周年,日俄战争爆发100周年,甲寅“日德构衅”90周年,回顾日本“脱亚入欧”与中国“三甲纪念”的历史记忆,对观照当今中国“和平崛起”和中日睦邻关系不断发展都是非常必要和十分有益的。 一、“甲午之役”:日本“脱亚”历程的起始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日本发动甲午中日战争固然是日本推行大陆政策的结果。但政策是历史走向的产物,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归根结蒂是为实现国家目标和国家的历史走向服务的。日本明治维新后的历史走向和国家目标可以用“脱亚入欧”来概括。因此,从长时段的历史眼光来看,日本的“脱亚入欧”是其发动甲午中日战争的更深层次的历史动因。 日本的“脱亚入欧”包有文化“欧化主义”和“军国侵略主义”的双重内涵。作为历史进程和对外关系,它又含有“脱亚”和“入欧”两个互联并互动的层次。明治初年,伊藤博文在《奉命使节》中明确主张采法欧美,将其“文明之风”移于日本,以“迅速进步至同等化域”。[3](p.189)到19世纪80年代,伊藤博文竭力支持外相井上馨所提出的“欧化主义政策”,即主张化日本国为“欧洲帝国”,“能与泰西各国齐跻于同等地位”。[4](p.545)伊藤和井上的主张包含了从文化上进而从国际关系上实现“脱亚入欧”的思想,都是对“脱亚入欧”论的一种表述。[5](p.104,p.105)但“脱亚入欧”论作为一种特定的“国权主义”思想,它是由“脱亚论”演绎而来。历史表明,至19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国权扩张论”甚嚣尘上。一时,各种主张趁中法战争之际,“迅速派遣充足的兵力,占领朝鲜的京城”,以及“干涉朝鲜内政,务必加以并略”并“希望”不惜因此同中国战争的意见,[6](p.12)不一而足。1885年3月16日,也开始转向国权论的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上发表《脱亚论》一文,说:“为今日计,我国不应犹豫等待邻国之开明而共同振兴亚细亚,不如脱离其行列与西方文明之国共进退;对待支那、朝鲜之法,亦不能因其为邻国而给予特别关照,唯有按西洋人对待彼等之法处理之。”[7](p.158)明治维新后面对西方列强侵略的危机,日本统治集团逐渐形成一面屈从、一面侵略的二重性政治品格,妄图用以邻为壑的办法来改变和增强日本的国际地位。在外张“国权”的鼓噪声中涌现的“脱亚论”表现出一种害邻利己的本质和露骨的侵华、夺亚思想,是日本明治以来对外思想的一种总结和折变。此后,日本明治政府加紧扩军备战,为实现“脱亚”目标打一场侵略邻国中国和朝鲜的战争。 “战争是力量的竞赛”。日本沿着明治维新后所确立的国家目标,经过中法战争后十年的迅速发展,在经济上,大力推行“殖产兴业”,到1894年,初步实现资本主义工业化;在政治上,于1889年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1890年召开第一届议会,在亚洲第一个实行宪政(德国式);在军事上,系统形成“大陆政策”,并从战时体制和陆海军兵力上做好开战的准备;在文化上,积极推进“文明开化”,发展近代教育取得显著成就;在外交上,一面冲破中国和朝鲜间的传统关系,一面加紧进行与英国等西方国家的修约活动,揭开日本外交史上“脱亚入欧”的一页。(注: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上册第四章(1884—1891)取“脱亚入欧”为章名,认定这一时期日本外交的主题是“脱亚入欧”,参见该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9—245页。)到1893年,日本自恃国力显著增强,制定了“战时大本营条例”,决意伺机发动一场“以国运相赌的战争”,“以期树立自己的国际地位”。同时,“为和列强平等起见”,它还把“为它的旅华臣民要求领事裁判权而拒绝给予旅日华侨以这种特权”,作为“对中国采取行动的一个特殊理由”。[8](第十七章) 对比一下当时的中国,60年代兴起的洋务运动曾给中国带来了“一变之机”,但它缺乏近代理性指导,并未提出国家发展目标,产业政策奉行“唯兵”、“重官”的方针,“疏于基本工业建设”,缺乏近代经济灵魂[9](p.83)。文化方面缺乏近代文明整体观,政治改革阙如。到中法战争前后,洋务运动更形迟滞。慈禧太后趁中法战争更换全部军机大臣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后,朝政更加拖沓和腐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日本甚至动用天皇“内帑”和大臣“海防献金”加速发展海军时,中国“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10](卷三九,p.23)而建立起来的北洋海军,却因慈禧挪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而从1888年起停止了发展。清政府错过了中法战争后十年间较为有利的发展时机,使日本敢于发动战争,一举打败中国。 甲午中日战争是日本从明确的“脱亚入欧”目的出发采用“西洋人”的“办法”对待邻国中国和朝鲜的一次侵略战争。它通过这次战争强迫清政府签订空前屈辱的《马关条约》,勒索巨额赔款,割占中国领土台湾,控制和奴役朝鲜,初步实现其脱离亚洲国家“行列”的“脱亚”的目标。《马关条约》的苛刻条款远胜于以前西方列强对华的不平等条约。从赔款来说是空前的,赔偿军费加上“赎辽费”,计库平银2.3亿两(威海卫占领军军费库平银350万两还未计算在内),约占清政府三年的收入。从割地来说,尽管辽南由于“三国干涉”被清政府“赎回”,但当时台湾生息着三百几十万炎黄子孙,它是中国东南海防“枢纽”和晚清“最先进的一省”[11],台湾被日本割占,使中国蒙受近代以来最严重的裂疆失土的民族伤痛。日本却因此开始“脱亚”,如同欧美列强一样,“获得了殖民地帝国的地位”。[12](p.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