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千年来本无警察之名”(注:《警察学大意》(手抄本),第189页,浙江图书馆藏。),长期处于军警不分、警政合一的状态。近代警察制度产生于欧洲,鸦片战争后传入中国。当时,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先后在中国各口岸建立租界,将其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强行移植其中,中国人对近代警察制度的最早认识,正是从这些“国中之国”开始的。19世纪90年代起,一批改良主义思想家和戊戌维新派的有识之士开始呼吁将西方近代警察制度引入中国。他们对西方警察制度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通过对消政府治安管理体制的批判,阐明了在中国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能性。戊戌变法期间,以湖南按察使黄遵宪为首的维新志士在湖南巡抚陈宝箴的支持下,仿照西方和日本警察机关,在长沙创办湖南保卫局,揭开了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序幕,然而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该局创办数月后即遭裁撤。 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期间,各国侵略军划地而治,在其占领区内办起了“安民公所”,作为维持治安的临时机构,并以此要挟清政府:“须目睹中国竭力设法保护外国人以及铁路诸物,永无危险,联军方能退去。”(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72页。)另一方面,庚子之变后的中国,各地以抗捐、抗税、抢米等形式出现的民变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并且与前仆后继的革命交互激荡,严重动摇了清王朝统治的基础。因此,光绪“新政”时期,朝野内外对创办警政的呼声日益高涨,上至达官显贵,下至普通士绅,几乎众口一词地把警政的地位提到空前的高度,希望通过创办警政中兴大清。于是,清政府深感原有的保安制度已不足以维护其统治和保护列强的在华利益,决定学习西方,创办近代警政。1901年7月13日,清政府于京城首先开办“善后协巡总局”,作为接收各国军队在京占领地面的过渡性治安机构。同年9月12日,又发布上谕,命令各省将军督抚裁汰绿营,改练“常备、续备、巡警等军”(注:《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第58册(影印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17页。),这是清政府决心创办警政的第一次明确表态,此后各省陆续办起了近代警政,于是作为“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代警察制度开始建立起来。然而,近代警察制度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事物,原有执行警察行为的机关和人员根本无法满足近代警政的要求。“中国警察仍保甲之旧,凡站岗巡士以兵充之,虽创办伊始,人材缺乏,为一时权宜之计。”(注:《警务要领》(手抄本),第7页,浙江图书馆藏。)要在较短的时间内造就新式警察,就必须依靠警察教育,在这个问题上,张之洞、张謇等朝野人士均有一致的看法。但是,一如当时其他类型的新式教育一样,中国的近代警察教育面临着师资严重匮乏的困境,借助外力就成为清政府无奈的选择。 于是,在戊戌变法后全国上下掀起学习日本的热潮和日本政府主动示好的背景之下,清政府选择了向日本聘请教习的权宜之计。清末10年间,在京师和各地创办的一系列初、高等警察教育机构中聘请了一批日本教习前来从事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其中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就是京师警务学堂,它是中国第一所近代警察教育机构,也是当时全国最大的警察教育基地,学堂中日本教习的人数和比例也堪称全国警察教育机构之最。但是,长期以来,有关京师警务学堂及其日本教习的研究尚不多见;即使有的论著涉及这一问题,也是以概况介绍为主,史料不够详实,甚至有以讹传讹的情况;有些评价也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国内外先期研究成果集中在以下三类:第一,从日本教习这一视角论及京师警务学堂的,国内有汪向荣《日本教习》(共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版、日本朝日新闻社1991年日文版3个版本,内容基本一致),书中的《日本教习分布表》包含了各地警务学堂聘用日本教习的名单,但作者对这些日本教习的具体情况并未做进一步的研究,而且这份教习分布表中也有不少遗漏和有待考证之处。日本学者弘谷多喜夫的论文《北京警务学堂と川岛浪速》(东京《国立教育研究所纪要·“ぉ雇ぃ日本人教习の研究”特辑》第115集,1988年),从清末聘雇日本教习的背景出发,主要介绍了川岛浪速的有关情况和京师警务学堂的创设、发展及变迁,并附带提到了京师高等巡警学堂及当时各地警察学校中的日本教习和顾问。文章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日本,因此对国内的研究是一大补充,尤其是几份较为详细的教习名单。但是,作者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背景和概况的介绍,真正涉及警察教育实况的内容并不多,而且文章明显地带有回避中方努力、片面夸大日本人作用的感情色彩。第二,以中国近代警政的创立与发展为出发点进行研究的,国内有韩延龙、苏亦工等著《中国近代警察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及台湾学者王家俭的论文《清末民初我国警察制度现代化的历程(1901-1916)》(台北《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0期,1982年6月),他们在论述清末近代警政的创建时提到了有关日本教习和警察教育的问题,史料较为翔实,可惜未能开展更为专门和具体的研究。夏敏《晚清时期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建设》(《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第4期)和杨玉环《论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开创》(《辽宁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等文章,都认为警察教育是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开创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并专门提到了京师警务学堂和川岛浪速,但其介绍和评价均显得过于简单和笼统。美国学者任达著、李仲贤译《新政革命与日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对此也有所提及,第三国研究者的身份使他的一些观点颇具独到之处,但由于作者几乎是在他人(主要是王家俭和弘谷多喜夫)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展开分析和评价,并未深入发掘和利用第一手资料,所以其研究和结论难免受到一定的局限。第三,王桂主编的《中日教育关系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以及日本学者阿部洋的《中国の近代教育と明治日本》(东京,福村出版1990年版),则从近代中日教育交流的角度出发开展相关研究,但其中的个案考察较多地参考了弘谷多喜夫的研究成果,并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为了在可靠的史料的基础上对有关问题做进一步的考察,笔者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获了一批有关京师警务学堂的原始档案材料,许多材料在先期研究成果中尚未出现过;还在日本友人的帮助下,收集到日本学者南里知树根据日本外务省档案编制的《中国政府聘雇日本人人名表》等若干有参考价值的日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