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刘学询与孙文关系的一个解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日本]狭间直树,京都产业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在孙文的革命生涯中,如果从我们今天的角度看,有几件事是难以获得正确理解的。其中,1900年夏发生于新加坡的暗杀康有为未遂事件可以说最为典型。这就是作为孙文一生的支持者日本浪人志士宫崎寅藏等从清国政商处接受3万元巨款,并因暗杀康有为未遂而被逮捕的事件。刘学询从前一年开始曾以领会西太后之意的形式一直在推进暗杀康梁的活动,而在其重要的场面之中,总会留下孙文的影子。就此历史疑案曾有众多的研究。在日本如有藤井升三、上村希美雄,在中国内地如有李吉奎、桑兵等出色的研究。而徐兴庆和孔祥吉、村田雄二郎等一系列最近发表的研究成果是促成笔者执笔本篇报告的直接契机。本文是想在前人所做的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4)11-0095-08

      在孙文的革命生涯中,有几件令我们百思不解的事情,而他与刘学询的关系可谓其中之最。孙文与刘学询的交往关系出人意料地深厚而且长久。(注:作为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唤起人们注意的研究成果,李吉奎:《孙中山与刘学询》,《孙中山研究论丛》5,特别值得注意。)就中,于1899年夏至翌年夏一年多发生的一连串事件,若从史料的表层看,那么孙文及其同志等作为暗杀康梁的交换条件从刘学询处获取了巨款则成为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故令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而且,从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来看,他们所持有的倾向又几乎与为了获取金钱而承接暗杀请求完全相反,因此内情尤其令人疑惑不解。虽说就此已有众多的解释,但不能令我信服。因此在阐明我的观点之前,先要向各位先行者,特别是促使本稿执笔发现“密使之近状”的孔祥吉先生的研究表明谢意。(注:孔祥吉、村田雄二郎:《罕为人知的中日结盟及其他》,巴蜀书社,2004年。)

      一

      首先,看一下保留有与当事者相关之资料较为丰富的1900年夏的新加坡事件。其内容如下。(注:就事件的年月日等,与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等之记载不构成问题者,在此不一一注释。)

      1900年6月29日,宫崎寅藏、内田良平、清藤幸七郎3人从香港抵达新加坡。他们都是孙文革命的有力支持者,就此无须做特别说明。他们来到新加坡的目的是,就孙文策划的南峰起义之事与康有为协商是否有协调之可能。在等待孙文等正式团队至新加坡期间,宫崎为了做好会谈前的准备工作,便通过邱菽园向康提出会面请求。为了安全起见,康在新加坡政府的安排下当时住在附近的一个隔离小岛中。

      当时,已有传闻说日本刺客来到新加坡,宫崎等一行故受到怀疑。可是,宫崎却对此付之一笑。作为戊戌政变以后帮助康亡命日本的救命恩人,宫崎自然有自负的理由。作为康的反应,却托词新加坡政府的严密保护而不能会面,事情则通过书信的形式由其门生汤睿负责传递。而且还随信函附上了“百金之饯”。

      宫崎对康相信“道听途说”怀疑自己为刺客而躲避不见大为愤怒,因此打消了亲自会面的念头。更有甚者,又听说康有为派的人等还聚集在一起讨论刺客问题以及与宫崎会面的得失等等,这就越发激怒了宫崎,乃至向康有为发出绝交信。信中吐露了无奈之情:“当今时局,怀抱一片深深的忧虑和满腹之经纶访知己于千里之外。为何昨之知己非今之知己,且反而被冠以奇耻大辱之名”,结尾为“面对善泣皇帝之知遇,却不解友人义谊之人,以表诀别之意。幸请自爱。”(注:以上引自《三十三年之梦》,岩波书店,1993年,第261-266页(执笔为1902年)。一向将金钱蔑视为阿堵物的宫崎针对康有为转来“百金之饯”之举感到不可理喻是自然的,就连内田和清藤也对康的非礼感到愤愤不平,同时对其气量之狭小感到失望,认定他是个不足以与之共谋大事的人物。)

      宫崎写绝交信给康的时间大概是7月4日,他们仍在等候孙文的到来。即使与康的会面已无意义,但还有筹集资金等其他事情,所以还是有必要等待因其他事情来新加坡的孙文。只是内田以日本方面活动之需要为理由提出归国,并与执反对意见的宫崎、清藤分手,于6日早晨离开了新加坡。(注:就内田的归国,若从彼就此项计划的对待方针和原则来说,决不能说是唐突的,详细说明恕不赘述。)

      将内田送回日本的当天下午,宫崎和清藤便被新加坡当局拘捕。当警察闯入旅馆时,清藤正与服务生下围棋,宫崎则在旁边弹奏昆琶。而且,就连当警察围着宫崎开始审问之际,清藤仍在继续下棋,他们虽说已经向听信传闻的旧友发出了绝交信,但对自己等的处境却没有感到丝毫的担忧。

      警察对宫崎的审问从与康有为的关系开始,问东问西地持续了2个多小时。然后开始检查行李,从里面发现了两口日本刀,于是兴奋起来。警察认定这是“凶器”,针对所持理由询问,宫崎回答说这是日本人应该带的东西,以此躲避了进一步的追问。紧接着又发现了“约三万金”的巨款。感到愕然的警官当即传达“依政厅之命令拘留”的指令,将宫崎和清藤拘留到警察署。(注:《三十三年之梦》,第271页。此刻的壮士(浪人)带着一把日本刀,是极其普通的。)换言之,凶器和巨款,即作为认定刺客的条件已经俱全。

      7月7日他们被送往监狱,审问是在监狱里进行的。第一次是在“第三天”即7月10日,时间长达3个小时。审问的焦点落在与身份不称的巨款上,而认为必须隐瞒其来源的宫崎只回答说是从朋友那里得到的。(注:《三十三年之梦》,第281-283页。日期根据入狱“第一天是星期天”(同第276页)之记述推算获得。星期天为7月8日,即把宫崎被移送的翌日视为“初日”。)此日,孙文、福本诚、中西重太郎等至新加坡。日本领事馆官员告诉他们宫崎等被捕的消息,并劝他们最好不要上陆,对此,福本诚的回答是,若因涉嫌暗杀康,则不用担心,故没有听从劝告而与孙文等一同踏上新加坡的陆地。(注:东亚同文会编《对支回顾录》下,原书房,1981年复刻版,第1169-1170页。中西原本是与孙文保持距离的康有为支持者,此刻来新的目的是准备与康一同出访欧洲,却出乎意料地被当作了刺客的同伙。获释以后,中西愤怒地返回了日本。)可以认为,包括孙文在内他们都确信自己与事件之间毫无瓜葛。

      第二次审问在入狱后的“第四天”,宫崎被问到了与孙文的关系。他没有丝毫隐瞒,几乎如实地作了回答。最终,当他被迫问到“你有没有受支那守旧党的委托,包藏暗杀改革党首领之心”之一露骨的提问时,他的回答十分干脆:“只要我还没有发疯,我是断然不会作这种事的。”(注:《三十三年之梦》,第285-287页。与释放虽说没有直接的关系,由古岛一雄策划加藤拓川操作的活动等(上村希美雄:《宫崎兄弟传》亚洲篇上,苇书房,1987年,第321-315页),作为此刻围绕孙文周围的动态,颇耐人寻味。)最后,宫崎与清藤于7月13日以“妨碍治安”之罪名受到流放5年、即日离星(新加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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