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是我国较早接触与传播马汉海权论者,他借鉴马汉的海权理论形成自己的海权思想。严复在戊戌变法前夕已有清晰的近代海权意识,并对我国如何缔造海权有所思考,至开始翻译《法意》时其思考有了深化,此后逐渐形成比较系统的海权思想,这反映在其《代北洋大臣杨拟筹办海军奏稿》一文中。他在肯定陆权的同时,将缔造海权视为关系到国家贫富强弱和在国际上能否独立的大事,不缔造海权,陆权也只能随之丧失,因此应该复办海军,缔造海权。在严复看来,我国应在日本海、渤海、黄海、东海与南中国海海域缔造制海权,“则东北讫于百龄海角暨汶猎滨、婆罗州、苏门答腊、新加坡、西南之远印度、马来西,诸岛棋布星罗,百岛千屿,有不尽为中国之外藩,属神州之拱卫”。在严复的思想中,已将我国的领海海域视为海洋国土,他主张在自己的海洋国土上缔造制海权,实行海上交通控制,拒敌于海洋之外。其建立海权具有“国振驭远之良策,民收航海之利资”的政治与经济的双重目的,体现了其海权思想和国防观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