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价值本位的两难选择 青年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是个人、集体与社会三者的协调利益关系,表现在是以集体为本位还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价值判断上。一份对青年道德价值观的问卷调查〔1〕表明:在认知方面, 集体主义在青年的价值观中仍有较高认同度。“大河无水小河干”今天仍得到绝大多数青年的认同,“赞成”和“有点赞成”的占总人数的75%,但我们不能轻易乐观于这个数字,这只是认知层面的集体主义,没有涉及具体利益关系。研究者又结合对集体与个人关系中的具体态度进行分析,结果在“您是否就单位(班级、车间、科室、乡村等)事务提出过意见或建议”一题中,只有52.2%的人表示“提出过意见或建议”,但分析其具体内容,又发现其中只有20.8%的意见或建议与国家或集体有关。可见,对于认知层面的抽象的集体,青年人还是关心的;而对于涉及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具体的集体,青年的关心则不够。甚至有20%的人提出“小河无水大河干”,认为应该先个人后集体。这与五、六十年代的青年是大不相同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少年研究室也对青年价值取向做了调查,结果如下表。 1990年调查青年人生价值目标结果(%) 项目 赞同态度 不赞同态度 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 69.5 23.9 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国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66.7 26.8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27.1 67.1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47.9 47.7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认知层面上多数青年认同集体主义人生目标,超过半数的青年否认个人主义价值取向。但不可忽视的是,对个人主义价值取向持赞同态度的青年比例也相当高,特别是对“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种迷惑性提法表示赞同的占一半左右。此外,在调查中也发现,有些青年在回答问题时出现前后矛盾现象,例如一些青年既赞同“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又赞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反映了这些青年在个人与社会、奉献与索取之间徘徊游离的心理状态。 以上调查虽然表明集体主义在青年价值观念中仍占主导地位,但不能排除其中许多“知行不一”的选择,表现在他们认知上的集体主义倾向与行为上的个人主义倾向并存。实际上,相当比例的青年力图在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维持平衡,而且个人主义有越来越明显的抬头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青年在作价值选择时的两难状态。他们在认知层面上可能认同集体主义,而在现实中,艰难地寻求集体与个人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在行为上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个人主义倾向。在道义与功利的天平上,当代青年想要打破原有平衡去建立一种新的平衡感到力不从心。与其说青年这种两难状态是某些客观因素造成青年知行转化过程受阻使然,不如说是青年对“集体”的认知发生根本震荡。“集体”在青年心目中已日渐分裂为“抽象集体”和“具体集体”,前者是抽象的,一般的,是一种思维状态下的集体,后者是具体的,现实的,存在于青年当中的集体,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与青年的现实利益相关。“集体”概念的两个层面由统一走向分裂,从根本上动摇了青年原有的“集体主义”观念,导致了他们知与行的脱节。也正因为如此,青年才会出现在集体本位与个人本位之间的两难选择。 二、双重性质道德化环境同时作用于青年价值观的形成 当代中国青年之所以会面临集体认知上的分裂和价值本位的两难选择,是因为他们处于一种特殊的道德化环境中。这里的道德化环境指青年价值观形成和发展所赖以存在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环境。社会转型,特别是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观念的变革以及价值观教育中学校与社会影响的脱节,给道德化环境打上双重烙印,使青年在价值观念上无所适从。 (一)现代西方观念对传统文化的冲击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道德的群性、共性及其对个人的规范性、约束性,因而崇尚“无我”、“忘我”;重群体,轻个人,把“利群”、“忠君”、“爱国”当作最高的利群行为。这种价值观念经过历史的积淀,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的一种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加上我国后来一直灌输的是“集体主义”教育,当代青年的初始价值定位都在集体主义,任何违背集体意志、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都被视为不道德行为。因此,即使在行为上表现出个人主义倾向的青年,在作自我评价时仍会把“热爱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放在评价首位,更不允许别人指责他的个人主义倾向。传统文化的先入为主使多数青年至少在抽象意义上仍遵从着集体本位。 但是现代观念的冲击在逐渐侵蚀当代青年的集体观念。西方伦理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强调“自我超越”和“自我实现”,极大地刺激了青年被压抑的个性,强化了个体的自我意识,进取精神和在逆境中顽强拼搏的精神。但是西方伦理思想的冲击,是基于对传统道德的逆反心态背景上产生的,加上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确立使这种个性发挥和谋求个人利益成为合理,青年在这种环境中极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二)经济体制的转型为青年思想观念的转变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市场经济观念在追求自我实现上与西方伦理思想有不谋而合之处,从而加快了青年价值观念的转变。 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政府高度集中着资源决策和分配权,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片面强调根本利益一致。严重的平均主义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成为一种抽象的关系,掩盖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差别。片面追求高度统一的物质利益、忽视利益差别,在价值观念上表现为排斥自我,把“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绝对化。集体安排着个人的一切,它一方面压抑着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对集体的依赖感和懒散心理。 商品经济的确立,使重视个人物质利益成为必然要求。商品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式和生产关系。它直接追求价值和经济利益的特性,极易导致个人私欲的膨胀。商品生产者的特殊利益是一切市场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交换过程中,交换主体之间虽然存在在客观的相互关联,但他们关心的只是各自利益。我国的市场经济使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了普遍的物质利益冲动,因此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时极易向个人利益倾斜。但我们仍发现,在经营机制转变得好的城镇国家企业中,青年工人大都既能增强主体意识,关心个人利益,又关心企业经济效益,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仍有可能归于和谐一致。当然,在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之前,社会仍将处于一种过渡状态。两种经济体制,两种价值观念必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青年价值观念的形成也将长期受这种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