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思想教育评价的几个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立思,女,1948年生,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哲学硕士,现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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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思想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对它的评价应该是管理学和社会学双重标准的统一,也就是要坚持目标标准和社会效果标准的统一。而在具体的操作层次上,又必须在这两重标准的原则指导下制定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过程分为“测”和“评”两个环节。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不能合一。此时,是“解释”而不是“测量”决定了评价的结果。评价分数偶像化是目前实践中比较普遍的倾向,不利于发挥评价的教育作用。而思想教育测评的教育意义,必须依赖于测评的全过程才能体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设计和权重分配。

      [关键词]评价标准 分数偶像化 教育作用

      所谓“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对人或事物的状况、性质、过程等方面进行评判,得出一定结论的活动。评价活动一般有五大要素,既评价者、评价对象,评价结果及其表达和解释、评价标准、评价法则(程序)。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评价是对以往认识的再认识,是“反思”。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它是对系统进行运行控制,是“反馈”。青年思想教育既是对青年思想教育活动的规律进行认识的过程,又是对青年思想教育活动进行管理的过程。所以,既少不了“反思”也少不了“反馈”,也就是需要进行评价。本文仅就评价活动的标准问题、评价分数偶像化等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青年思想教育评价的标准问题

      任何一项评价活动,首先要解决的是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而评价标准的确立,又与评价者、评价对象、评价目的甚至评价的方法和程序相联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讨论这个问题。

      对于青年思想教育的评价,可以有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所谓宏观角度,是从全国、全社会的角度、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评价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在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及它所发挥的社会作用。所谓微观评价,是对青年思想教育活动的某一项具体工作,某一具体过程的评价。由于微观评价往往是结合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的评价来做,所以常常转化为对青年个体的评价。由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评价的主体、范围、途径、对象都有所不同,因此评价的标准就不同。

      对青年思想教育的宏观评价,应该确立的是目标和效果两重标准,是这两重标准的统一。

      所谓目标标准,即以青年思想教育的目标为标准。而青年思想教育的目标是根据党和国家对思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针、政策、理论,并结合青年实际制定的,它是青年思想教育活动的预期结果。目的是对结果的预想。任何一种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尚未开始时,其结果(以及过程)已经以观念的形态在主体的头脑中存在了。整个实践活动的实际展开,都在这个结果模型(以及过程模型)的指导和支配下进行。所以,在实践过程结束的时候,必须以目的为标准,检查是否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如果预期的目的都按计划实现了,这项活动就是成功的。为了保证实践活动成功,在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以目的为标准不断地进行调控。以目标为标准,是管理学意义上的标准,检验的是主体对实践过程的控制状况和程度,它体现的是实践活动中主体的作用和主观意志。因此,目标标准是思想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身检验标准,或者说是内部检验标准。思想教育活动是否成功,是相对于预定的计划和目标而言的。

      所谓效果标准,即以青年思想教育的社会效果为标准。社会效果是指某项实践的过程及结果对客体及周围环境发生的影响的总和。它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标准,用以检验实践活动对于社会的总体和局部所发生的影响的深度、广度,并做出价值上的判断。青年思想教育的社会效果,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在思想教育过程中所阐发、宣传的理论、思想、观点、所举办的活动等,对于维护与促进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法律等发展的价值,即所谓“出思想、办实事”。任何过程在进行当中,就不断地和外界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换了。这就是它发生的影响。影响不必等到过程结束了才发生。邓小平同志关于用学校风气的革命化促进社会风气革命化的观点〔1〕, 就体现了重视教育过程本身的社会影响的思想。青年思想教育社会效果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对教育对象进行教育产生的结果以及这些结果在现在和未来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思想教育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在于在个体身上培养某几种具体的品德,而在于所培养的思想品德对于个体日后的发展及个性形成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能充分发掘个性中的潜能,使其全面发展,促使受教育者人格理想的自我实现,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或者说,思想教育的社会效果,要表现为“出人才”。假如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既不能“出理论”,“办实事”,又不能“出人才”,对于社会的发展,毫无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法律等方面的价值,对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一代新人的成长毫无贡献,那么工作做得再多也是没有用处的。

      管理学意义上的目标标准,着眼于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的关系。社会学意义上的效果标准,注意的则是本部门本系统与其他部门和其他系统乃至社会大系统的关系。目标和效果双重标准的统一,对于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统一以及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就青年思想教育而言,坚持双重标准的统一,既可以加强对青年思想教育工作的管理,贯彻既定的方针、原则和计划,又可以发挥青年思想教育的社会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果把这两重标准割裂,则会对实际工作产生种种不利的影响。只注重本身的目标,则可能忽视或削弱青年思想教育的实效性,搞形式主义,形成下级部门只对上级部门负责,只考虑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计划、任务,而很少考虑对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成长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只注重社会影响,容易造成短期行为,追求“轰动效应”,而丧失思想教育的计划性和模糊长远目标。坚持目标要求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标准,可以使青年思想教育的评价,能很好地帮助青年思想教育的领导部门在决策时,获得明确的社会地位;也有助于与其他社会部门的沟通,获得全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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