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确立青年群体的社会主体地位,以社会学为主干,集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美学及生理学等学科为科学群对青年群体进行综合研究,是当代青年研究区别于传统的青年研究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近15年来,青年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要跨越前学科阶段,尤其是确立完备的理论体系,尚需相当的时日与艰苦的努力。目前对青年研究最终形成的体系难以做出精到的逆料。但未来的青年研究不应该也不可能彻底脱离社会学为主干的科学群的支撑则是可以预见的。 如若不忌讳牵强附会之嫌的话,青年研究在中国至少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了。19世纪之前是青年研究的超前学科阶段,占统治地位的“青年观”与“青年对策理论”大致可分为三类,并可追溯为三个来源:一曰教化,孔子对青年寄予极大希望,“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子罕》)造就可畏后生之途径是“有教无类”(《卫灵公》)与“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为政》);二曰专制,韩非从其“性恶”出发极力反对教化,甚至把“为学”与亡国相提并论,“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可亡也”(《亡征》)对所谓“二心私学者”要“破其群,散其党,禁其欲,灭其迹”(《诡使》);三曰愚化,老子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老子·六五章》)并极力主张“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 无视青年群体的社会主体地位,对其进行教化(驯化)、专制(镇压)与愚化是超前学科阶段“青年观”与“青年对策理论”的内核。 18、19世纪之交,伴随着西方人文主义与资产阶级人性解放在中国的传播,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后,青年研究才因其具备了近现代社会特征而进入了发展的前学科阶段。诞生于新文化运动的近代青年研究,从其起步之日便出现了两种取向,并逐步演化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两种研究传统。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马克思主义青年研究的主流是对青年运动的科学探讨;非马克思主义青年研究的情况较为复杂,其中具有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大都以单学科研究和青年社会问题研究为其主要倾向。 1949年后的30年里中国大陆的青年研究主要倾向仍是青年运动研究的继续。50年代中后期,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甚至被粗暴地予以取缔,文化革命又进一步断送了社会科学的生存条件,青年研究最终走进了“阶级斗争为纲”和宣传典型经验好人好事的狭窄胡同里。 1979年之后,随着社会学、心理学等一批学科的恢复重建,具有现代科学特征的青年研究才真正获得了发展与传播的权利。15年来青年研究大致走过了3个阶段:1979年至1983 年为青年群体的社会主体地位确立阶段;1984年至1989年为青年研究学科地位确立阶段;1990年以后为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常态发展阶段。 一、当代青年研究的起步与青年群体社会主体地位的确立 当代青年研究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起步的,首先是在把迷信与对人的迫害推向极顶的文化革命结束之后,青年人或以奋斗或以思索或以消沉或以盲动或以拒绝选择等社会行为,顽强地表现其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社会主体;其次是改革开放发轫,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显化,社会学等一批曾被视为“资产阶级伪科学”的恢复重建,必然引发起思想领域乃至整个上层建筑领域的矛盾冲突,围绕着青年群体的社会主体地位的确立的不同立场即是这种矛盾冲突的具体表现;再次是环绕着青年的矛盾冲突此起彼伏,青年面对的社会问题异常复杂,青年研究在理论上十分薄弱,即便是社会学也只是处在恢复重建阶段,而社会的迫切需要使当时的青年研究更多地是扮演了“消防队”的角色。 (一)青年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1979年前后,社会环境急剧变动,青年群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躁动。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是所谓“三类青年”和“两次冲击波”。 “三类青年”之所以为人瞩目,主要原因是他们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和冲击力度甚大。一类是“民主社团”“人权组织”,这部分人情况较为复杂,后来分化较大。他们大都参加过“红卫兵运动”及“四五运动”,1978 年11 月前后又在北京西单张贴大字报, 搞起“民主墙”, 1979年初又进一步发展为结社、办自发刊物。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的四家自办刊物《北京之春》、《四五论坛》、《沃土》、《今天》就有130多人参与活动。其他城市亦出现了类似的结社或自办刊物, 如广州的“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及其所办《未来》杂志,贵州的“启蒙社”、“解冻社”,大连的《人权周报》等;二类是,文化革命中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在全国各地的城市中以静坐、示威等方式要求尽快解决回城问题。已经返城的知识青年则面临着难以就业、生计无着的困境,于是又继发了强烈要求就业的群体行为。各地知青扒火车拦汽车、冲击政府部门、围攻领导干部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上山下乡运动牵涉千家万户,因此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三类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与五六十年代相比,青少年犯罪不仅在数量上成倍增长,而且作案手段趋向残暴,各地出现大量耸人听闻的恶性重大案件。1978年前后各地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全部案犯的百分之七八十,甚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