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新品质的思想道德底蕴

作 者:
刘静 

作者简介:
刘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副教授。(邮编 518055)

原文出处:
思想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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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时代,几乎所有各级各类高校都把培养创新型人才视为时代和社会赋予的历史重任,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创新教育。然而,却在一些学校和一些人那里创新被作了片面化、简单化的理解,创新教育往往被等同于创新能力教育,忽视了对学生进行创新品质的培养。这是对创新教育不科学、不完整的认识,也是创新教育中思想道德教育缺位的重要原因。

      一、创新精神的思想道德底蕴

      创新品质是主体在其意识和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有利于创新活动顺利展开并取得积极成果的、稳定的倾向,也是创新活动对创新主体品质的特殊规定。创新品质是由众多意识和行为要素构成的系统,基本构成要素有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品德和创新能力。创新精神是创新品质的核心要素,也是主体永葆创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创新精神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求真、质疑和立新是创新精神的核心内容和最鲜明的特质,这些特质在不同的维度表征了创新的精神品质。

      首先,求真是创新精神科学性、实践性品质的表征。创新是主体揭示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并遵循和运用事物的规律创造出新的观念或有更高价值的新事物的过程和结果。这就要求主体必须具有求真的精神品质,不断探求、准确把握事物的规律,从而形成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主体也只有具备求真的精神品质,才能在创新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并自觉地通过实践检验创新成果的真理性。那些试图通过主观臆造、冥思苦想,甚至通过“反规律”去构造新事物的人,最终无一不因主观脱离客观而遭到挫折与失败。在人类历史的各个领域,因无视客观事物的实际和规律而遭到规律惩罚的“创新”尝试几乎俯拾即是。永动机研制者无视能量守恒规律,成为历史上的笑谈;圣西门、傅立叶、欧文无视所在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基础,在自己头脑中凭空构建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城乡差别和体脑劳动差别的“理性和永恒主义的王国”,最终只能停留在空想阶段;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党内“左”右倾机会主义者无视中国的现实和中国革命的规律,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使中国革命几乎陷入绝境。

      其次,质疑是创新精神斗争性品质的表征。创新是对前人认识和实践成果继承基础上的突破和超越。要突破和超越,就要勇于向传统、常规、权威、书本挑战,敢于对错误的、陈旧的、不合适宜的观念、思想、理论、做法和规章制度质疑。质疑本身就是创新的起点,质疑之中孕育着新思想的萌芽。有质疑才能揭露和批判旧事物的弊端,有批判、有斗争才能发展,而发展的实质就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因此,质疑批判是创新不可或缺的环节和条件,也是创新精神最可贵的品质特征之一。马克思的座右铭是“怀疑一切”,爱因斯坦认为科学的头脑是“批判的头脑”。人类社会的进步史也表明,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实践创新,都是从理性质疑开始的。哥白尼质疑托勒密的地心说,提出天体运行的日心说;袁隆平质疑书本中关于水稻无杂交优势的定论,创建了水稻“二系”杂交高产法,成为杂交水稻之父;毛泽东质疑“左”、“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思想路线,提出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邓小平质疑“两个凡是”的唯心主义真理观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凡此种种,无不印证了质疑与批判对创新至关重要的作用。反之,一个缺失质疑精神品质的人,必定是惯于因袭传统、迷信权威、崇尚陈规、眷恋旧事物的人,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有什么创新之举的。

      第三,立新是创新精神价值性品质的表征。创新是主体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程。创新主体的自我价值要以其创新成果赢得社会的认同和回报来实现的。创新的社会价值是为社会提供有更高价值的新事物,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因此,求真、质疑的最终目的就是立新。但是立新并非一蹴而就,立新与破旧相反相成,立新必须破旧,破旧才能立新,在破旧中立新是创新的必由之路。立新与破旧的辩证统一关系,本质上决定了创新的过程是新事物同旧事物斗争并最终战胜旧事物的过程。这也意味着立新必将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新主体及其创新成果必然要遭到旧事物守护者的抵制、习惯势力的阻挠、传统观念的拒斥。这一点我们从社会文明演变过程中新与旧斗争的激烈性和残酷性中可以充分感受到。破旧立新的艰难曲折性,创新主体在困境和逆境中捍卫新事物的执著与顽强,无不突显出立新离不开崇高的精神力量与深厚的道德支持。

      二、创新思维的思想道德底蕴

      创新思维是能够催生新观念、新思想、新思路的思维,它与常规思维的根本区别,在于能否孕育出有全新价值的思维成果。这里的“新”是指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新,不是指个体意义上按个体价值尺度判断的新。创新思维的思想道德底蕴,突出表现在它的路线和方式上具有唯物性和辩证性的品质特征。

      首先,创新的思维路线是唯物性和辩证性相统一的路线。创新思维优于常规思维的一个重要品质,是其既富探索性而又合规律性,在探索中把握事物的规律、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思维路线是思维活动的内核,是贯通主体思维活动全过程的主线,它规定着主体认识和变革客体的出发点、立足点和着眼点,影响着主体选择和运用思维方式、思维方法的导向与效率,并且从根本上制约着主体认识和实践的科学性。创新思维的探索性与合规律性品质特征,体现在思维路线上,就是唯物性和辩证性的统一。思维路线的唯物性,是指在分析、处理问题时,着眼于事物存在的客观性,尊重事物本身的规律性,使主体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符合,按事物的规律去创造新的事物。思维路线的辩证性,是指在探求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和方法时,着眼于事物本身的矛盾、联系、发展的个性,按事物的辩证本性去把握事物的状态、变化和趋势,使主体既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又使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相统一。

      其次,创新的思维方式是以辩证思维为核心的综合思维方式。创新思维是探索性思维,也是综合性思维,其运作的方式不是表现为某一种特定的思维方式,也不是某几种思维方式的简单相加,而是表现为多种思维方式的互补、重组、渗透、贯通和整合。在创新活动中,新思路的选择、新思想的激发固然需要非逻辑思维方式和发散思维方式起更大的作用,但没有逻辑思维方式和收敛思维方式的参与,主体头脑中发散出的“新”,很可能是一些毫无科学性和价值性的奇思怪想。在创新思维的结构要素中,辩证思维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辩证思维具有极强的渗透性、辐射性和导向性,辩证思维的特点是强调以全面、联系和变化的观点看问题,强调从事物本身的矛盾性揭示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发现事物新的联系,揭示事物新的规律,预测事物的变化趋势,是辩证思维的基本特征。辩证思维方式的创新价值不在于它为主体提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可操作性的程序和方法,而是为主体提供思考问题的原则、方向和道路,同时对其它各种思维方式起活化、导引和整合作用。历史和现实的大量事例表明,一个不善于辩证思维的人,面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容易迷失思维的方向,堕入形而上学的思维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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