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新时期诚信教育思路和诚信养成模式的转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爱玲,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内容提要: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和运行法则。本 文在考察以往诚信教育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诚信教育思路和诚信养成模式应 实现以下四个转变: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由“以事为主”向“以人为主”转变;诚 信教育对象由以个人为主体向以社会大众为主体转变;诚信教育内容从“道德诚信”向 “道德诚信”与“法律诚信”相结合转化;诚信教育范式由一次性博弈向重复性博弈转 变,以最终达成诚信教育的双赢或多赢目标。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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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加强诚信教育 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诚信教育 收效甚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信用危机现象仍很突出,这种现象不仅极大地削弱 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完善。要根除 和解决这些突出问题,除建立健全必要的诚信制度和约束机制外,进一步创新诚信教育 思路和诚信养成模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实现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由“以事为主”向“以人为主”转变,形成诚信教 育的正确导向

      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以人为主”或者以人为中心是诚信教育的出发点,也是诚 实教育的必然归宿。以往的诚信教育主要是靠“道德教育”、“道德劝告”和“纪律规 训”的方法。一方面,教育者煞费苦心地告诫受教育者要诚实,如果不诚实就会有麻烦 或者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另一方面,教育者往往利用个人或机构的权威对那些确已查明 不诚实的人和事加以惩罚,力求从实际后果方面证明道德劝告和道德规则的正当性。笔 者以为,无论是“道德劝告”还是“纪律规训”,都是“以事为主”的功利性劝诱,并 非对实践主体的人格或精神的终极性人文关怀。实践证明,任何道德规范只有通过由“ 功利性”的他律向“觉悟性”的自律的转换过程,达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才能成为真 正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的诚信教育应在克服强制性他律灌输 和功利主义道德养成模式局限性的基础上,实现诚信教育价值关怀的基点由“以事为主 ”向“以人为主”转变。比如,教育者首先要从关注人自身的角度教会人们尤其是青少 年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区别真假、善伪,如何不上当受骗、维护人格尊严等,而不是动辄 警告受教育者不诚信会受到惩罚、惩戒等;其次,要把诚信理论转化为日常生活中遵守 诺言、守时、守信、负责等具体行为准则,让受教育者从自己的切身体验中感悟到诚实 守信作为一种思想和行为中的必然,并不是“不得不”按照法则行为的义务或要求,而 是对自身价值的人文关怀。

      事实上,诚信教育的人文主义关怀古已有之,《中庸》中所谓“自诚明,谓之性;自 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等说明“诚”的目 的就是为了尽心知性,率性“成人”,这就从“成人”而不是“成事”的角度阐明了诚 信的价值关怀所在。西方诚信教育一贯注重剖析和启发人的心理过程,善于从人的内心 体验中得出“我不能撒谎,撒谎会损害自己做人的资格”的结论。当前我国诚信教育的 价值关怀应从传统功利主义劝诱转向人文主义关怀,从利益考量转向人文诉求,把价值 关怀由传统以“事”为基点转向以“人”为基点,即把人当作价值关怀的焦点,使人们 认识到诚实守信并不是为了限制和约束个人的行为、维护与增加他人的利益,而是要尽 到做人的本分,实现对主体人格的价值关怀。

      二、实现诚信教育对象由以个人为主体向以社会大众为主体转变,形成诚信教育的合 力机制

      诚信教育对象的合理定位是强化诚信效果的首要环节。在古代社会,诚信被当作一切 德行的基础,是最根本的道德规范和品质。《中庸》提出了“君子诚之为贵”的命题, 认为有诚方有德,无诚则无德,治理国家的九项基本原则(修身、尊贤、亲亲、敬大臣 、体群臣、子庶民、来百工、柔远人、怀诸侯)均以诚为本。“诚”不仅构成了仁义礼 智信五常之本,而且也是孝悌忠顺等“百行之源”。北宋著名思想家程颐曾指出:“学 者不可以不诚,不诚不可以为善,不诚无以为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 ,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弃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 。”(注:《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由此可以看出,在先人那里,诚信不只是针对哪 一个人、哪一个阶层而言的,而是被当作一切行业和领域的职业品格和道德规范。

      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这一问题为人们所广泛关注,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大学生 的诚信教育的呼吁不绝于耳。据中山大学一份有关诚信调查的报告显示,逾半数的大学 生诚信的丧失是从众心理所致。调查结果显示,88.39%的同学认为诚信在当今社会很重 要,诚信的意义、价值不容忽视(注:中山大学宣传部:《当代大学生:遭遇迷失与妖 魔化的一群》,《中山大学学报》2004,4)。但是当他们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为了能 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却往往夸大简历,甚至伪造获奖证书。虽然他们在主观上觉 得诚信很重要,应该以诚信待人处事,但其现实行为选择了不诚信。这说明在当代大学 生身上诚信丧失并不完全是大学生本身的问题,社会上某些制度的不完善和整个社会大 环境中“守信就会吃亏,失信更易成功”的不良价值导向也是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 要因素。这种不良导向不仅说明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日益提高人们生活水 平的同时,个人诚信状况却在日益下降的尴尬,同时也昭示着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诚信 教育的必要性。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加强对全体公民诚实 守信的道德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提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 。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 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输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人们懂得 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 什么是坚决反对的。这一方面反映出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 教育方面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密不可分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揭示出道德教育的对象不 只是单个的人,而是全体社会大众,也就是说,在今天诚信已成为不分地域、不分种族 、不分性别,不论人群、不论时间、不论情境,横贯中西、纵通南北的普世伦理法则的 前提下,人人都应该遵守诚信,做诚信的典范。正如傅玄所说:“信顺者,天地之正道 也;诈逆者,天地之邪路也。……天地著信而四时不悖;日月著信而昏明有常;王者体 信而万国以安;诸侯秉信而境内以和;君子履信而厥身以立。君子以信训其臣,则臣以 信忠其君;父以信诲其子,则子以信孝其父;夫以信先其妇,则妇以信顺其夫。……故 祸莫大于不信。”(注:《群书治要(傅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社会,诚信教育的 实施不是哪一个单个组织、机构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常抓不懈的问题,需要家 庭、学校、个人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见成效的大问题;诚信教育的对象也不只 是单个人或单个群体,而是应以个人为主体向以社会大众为主体转变,形成诚信教育的 合力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真正促 进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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