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学期,我们班上转来一个叫琴的女孩儿。 琴的到来在班里引起一阵骚动。她既美又特别:洁白透亮的皮肤,生动俏皮的五官,漆黑的浓发天然地披泻下来,用橡皮筋随意地束在脑后……我发现许多男生上课开始不专心了,文具盒里纷纷出现了小镜子。也难怪,正是少年怀春的年龄嘛!而初二的女生,真糟糕,刚学会了嫉妒。她们一下课就故意地聚在一起,大声地不指名地嘲笑琴以抗议她的到来。 说起来琴真是个不寻常的女孩儿,对这些莫名的情绪,她一概视若无睹。她不讨好那些妒火中烧的女孩子,给那些年轻的爱慕目光一个无晴的后脑勺。她学习非常勤奋,是班里的绝对尖子。 这时有一个人被激怒了,那就是我。天啊,这个女孩,她想干什么?看起来,我发火的理由太可笑,也太没名堂了。因为我的功课比起琴来,连给她提鞋的资格也没有。可我的自尊还是被极大地伤害了,尽管我那自尊常常被老师当球踢。这倒因此成了我的一个动力,我爱玩的天性大大地收敛了,对优秀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渴望。差等生与优等生的鸿沟真是太难逾越了,但我不怕。我,向困难进军,只为打败那个小丫头。现在想想,那半年时间好似我的人生转折点。 勤奋之手很快将我从班级倒数第二名推入了前三甲。老师欣喜不已,同学大惑不解,不晓得是什么力量促成了顽童的转变。就在不久前,我还被他们鄙视或让他们伤着脑筋呢。 与此同时,我没有放松对琴的捉弄。自从见到这个女孩,不知怎么回事,我的心态就变得说不清道不明。我特别渴望引起她的注意,为此而不择手段,用的差不多都是男孩子们惯用的伎俩:捉几只色彩鲜艳的毛毛虫扔进她的笔盒,她的书桌里常有青蛙来问候,用弹弓将自制子弹射进她的衣领……每次她尖声锐叫,面如土色,我却快意无比;一旦她哭了,我心里又特别后悔。 时间就在我对她的“愤怒”里飞快地流着。初三上学期末,考试成绩显示我和她分获班级一、二名。久居琴之下的我终于出了口“恶气”,拔了头筹。我留心观察她,她好像并无不快,正轻松地和同桌说着悄悄话,偶尔向我投来不经意的一瞥。按理说,我的“火气”也该平息了。已然成为“班宝”的我在男生的围簇下,开始向平时从不说话的女生们“叫板”,向她们起哄、怪叫,起绰号。我不知自己是怎么了,以前我是个闷小子,是不是因为成绩的好转个性也开始张扬起来,就像人们常说的“穷人乍富”?女生们气急败坏,男生们则得意洋洋。我注意到坐在一隅的琴,事实上我的注意力从未离开过她,我拼命地怪叫都是试图引起她的反应。只见琴蹙起秀丽的眉毛,收拾起书包,准备离去。我好似受了侮辱,那一刻不容多想,我一下跳将出来拦住她,摆出一副小无赖的架势:“喂,居里夫人(我给她起的外号),你又要上哪儿?你可真是假正经啊。哇,我好恶心喔!” 我学着港台剧的腔调。那天我可真是浑透了,至今想来还觉得脸红,我的怪声怪气引来了满教室的哄笑。如雷的喧哗中,琴扬了一下美丽的脑袋,用格外平静又有些揶揄的语调开腔了。如果我没记错,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正式的对话,奇怪,似乎竟是我期待了好久的: “仲辉,你喜欢我是吗?!”这次轮到我瞠目结舌了。在周围轰然的爆笑声里回过神来后,我气急败坏地向欲离去的琴大吼:“你别自作多情了,你以为你是谁?” “我告诉你,我是不是自作多情,你最清楚。我爸爸说过,一个男孩子拼命欺负一个女孩儿,只能说明他爱她。”说完,琴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如遭雷击。这是疯狂而迷乱的一刻,也是大梦初醒的一刻。如醍醐灌顶,她的话彻底击中了我的要害。我终于明白这一年来的激动与等待,愤怒与渴望皆缘自对她的那一份朦胧而真诚的情愫。 这事热闹了:我俩被作为“早恋”的典型在年级里被点名“批斗”,还差点捞了个处分,幸亏班主任说情,学校才放了我们一马。奇怪的是,我对她竟没有丝毫的怨恨,反而为自己的名字能跟她连在一起而倍感幸福。我至今认为那是我整个学生时代最甜蜜的一段时光,最有价值的一段回忆。我和她被沦为同命鸟,即使是灾难也像天天过节。 到了高三,学校重新调整班级,我们不在一个班了。一次偶然的场合,琴告诉我,她注意我超过任何男孩,因为我很特别,竟用那样的方式爱一个女孩子。 这话激起了我内心的波澜。我感到甜蜜、幸福、惆怅。这段感情仓促结尾,我仍将它视作了自己的初恋。因为那融入了我全部的心思与情怀。让我享受爱神第一次最温柔的抚摸。原来爱能包容那么多,原来竟可以用那样特异的方式来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