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是当前伦理学研究的前沿领域。毫无疑问,构建环境伦理学,最重要的是,确立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我们认为,马克思的人与自然关系研究方法,为当代环境伦理学的构建,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范式及方法视角。 一、马克思的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的方法论 马克思认为,确立一门学科的研究方法的根本依据在于,这一研究方法对该学科研究对象具有足够的解释力,能够对研究对象作出合乎其本性和事实的解读及阐释。他指出:“只有这样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产生的实际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例如,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这一重要问题就是这样。”[1](P49)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中最基本的规定和最基本的事态出发研究两者的关系,构筑了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的基本方法:整体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和社会分析方法。马克思从人的存在与自然存在的有机联系中,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中,从人与自然同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多维视角地研究探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完整、深刻的分析,变革了传统的人的存在观、自然价值观,构建了人的生存的新取向,解构了传统的自然观念,获得了对人的存在、自然存在及其关系的科学认识。 (一)人与自然关系研究中的整体分析方法。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深化总是伴随着研究方法的变革。在近代,实现了人与自然关系分析方法的深刻更易,即由古代的直观的整体的体认方法向近代的机械线性分析方法的转向。这一转向是由培根—笛卡尔所开启的。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进一步展开,近代科学的迅猛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研究方法必然会发生新的变迁,即由机械线性分析方法向整体分析方法转变。马克思以实证科学成果为基础的辩证法理论,以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现实世界普遍联系的清晰图画,从而为运用整体分析方法研究人与自然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运用整体方法考察了人与自然关系,并提出了十分深刻的观点。 1.马克思运用整体方法考察了人的存在形态,指出人是自然类存在与社会类存在的统一体。马克思从对人的存在的分析中,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内在一体性。马克思运用整体分析方法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克服和消解了培根—笛卡尔的人与自然关系线性分析方法的局限,改造了以“人和自然”为主题的费尔巴哈哲学,从而获得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识。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中的现实存在这一基点出发,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交融一体关系,提出了人是自然类存在的重要命题。他认为,人作为类存在内含人既属自身的类,又属自然物类,是自然类存在与社会类存在的统一体;人的类生活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交互作用过程,是人作为自然物类而进行生命活动的过程;人的类本质既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展开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又表现在“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且,人的自然类本质的实现程度与人的发展程度具有内在的关联性,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或者说自然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具有的人的本质,因而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发展程度。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并把自己理解为类存在物。”[2](P76)马克思还进一步分析了人作为自然类存在物的现实根据。首先,从人的生命存在看,人是自然类存在。马克思认为,人的生命存在与自然界中其他物类的生命存在具有同一性。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从肉体方面来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有机界生活,并且人的生命存在,既要将其他自然物类变成人的有机身体,又将其他自然物类变成人的“精神的无机界”。人的生命存在需要在其之外的自然界,在其之外的对象,因而,“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无机条件中。”[3](P491)其次,从人的生命生产看,人是自然类存在。人是在自然和社会中展开自己生命活动的,人的生命生产以自然界为基石,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作为人的生命生产的基本形式的劳动以自然界为“第一资源”,并且人的劳动能力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自然力的一种表现”。再次,从人的生命本质的展现来看,人是自然类存在。外部自然界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人不仅在与自然界的交互作用中直观其生命存在,而且实现人所追求的目的、价值及理想,且反观自身,完善人作为理性与道德的生命体。 2.马克思运用整体方法探讨了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机制,提出价值实现是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内在机理。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是人与自然构成同类体的基础。是人与自然关联一体的应有内涵。人与自然万物作为存在的整体,同人与人之间交互作用所形成的社会有机系统一样,其存在和进化的机理在于,系统整体中的每一成员的利益得到公正的满足,即价值实现。在人与自然的有机系统中,既应使人的利益得到满足,又应使自然万物的存在价值得到确认及尊重。蔑视自然界万物具有独立于人而存在的价值及权利,将自然物类的价值归结为对人的生存发展的效用,将人与自然共同体视作人的利益及价值实现的工具,则必然会导致人与自然共同体的解体,导致人与自然的对峙分裂。马克思批判了近代工业社会中资本对自然作价值掠夺和利益盘剥的利己主义行为。他指出:“在私有财产和钱的统治下形成的自然观,是对自然界的真正蔑视和实际贬低。在犹太人的宗教中,自然界虽然存在,但只是存在于想像中。托马斯·闵采尔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认为下列现象是不能容忍的:‘一切生灵——水里的鱼,天上的鸟,地上的植物都成了财产;但是生灵也应该是自由的啊。’”[4](P448-449)这里,马克思主张自然万物具有生存的自由权。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以利己为本性的资本将“金钱视为一切事物的普遍价值”,“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类世界和自然世界——本身的价值。”[4](P448)资本将人与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将人和自然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将自然万物视为可自由支配的私有财产,颠覆了人类世界存在的基本价值规范,否认了自然万物独立存在的价值。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一方面,主张人对自然合理利用的正当性,肯定自然界的属人本质及其意义;另一方面,又明确主张自然万物具有“本身的价值”,自然万物具有独立自在的生存权。总之,马克思运用整体分析方法去分析人与自然关系,提出了自然万物具有“本身的价值”的重要命题,揭示了人与自然互动一体及协同进化的内在机理。 (二)人与自然关系研究中的历史分析方法。马克思不仅深刻地考察了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生存发展史,人与人、人与社会交互作用的历史,而且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历史,以及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历史纳入了他的理论视野,从历史的视角研究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人与人的交互作用史同人与自然交互作用史的整合才构成完整的人类史,并且,人与自然关系史是整个人类史的基础,“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马克思运用历史的尺度和方法考察人与自然交互作用史,将人与自然关系置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中来考察和认识,揭示了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基本样态及演变轨迹,提出了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三种基本历史形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