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英国诗人吉卜林(kipling)曾说:“东就是东,西就是西,二者永远不会有融合的时候。”正如所言,东西方确实存在着很多的差异。在中西伦理思想中,同是整体主义的价值原则却存在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西方整体主义的发展是有限度循规律的;中国的整体主义是无序的,国人要么极端一统,要么极端自私。这值得我们深刻地反思。 一、西方的整体主义及发展的限度 近代以前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个体对自然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对群体具有绝对的依附性,因此,强调一统的所谓整体主义价值原则对个体来说具有不可动摇的优势地位。因而在中西伦理思想中,个体历来都是视为整体的一部分。但是,在个人与整体关系中,整体主义价值原则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中国的专利。其实不然,西方也存在整体主义,并且有它自己的特殊的存在方式和发展历程。整体主义(holism)一词最早出现于南非政治家J·C史穆茨1926年出版的《整体主义与进化》一书中,就其一般涵义而言,整体主义既有社会研究方法论的涵义,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相对,又具有价值论的意义,与个体主义或个人主义价值原则相对。 希腊的城邦是公民的最高忠诚的共同体,希腊人和罗马人把参与国家事物维护城邦利益看作是人的最高和最重要的义务,丹纳在《艺术哲学》中说“公共事务与战争便是公民的职责。他必须懂得政治、打仗;其余的事在他眼里都无足轻重;他认为一个自由人应当把全部心思放在那两件事上”,就证明了这一点。古代雅典政治家伯里克利也曾说:“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1](P132) 德谟克利特说:“国家的利益应该放在超乎一切之上的地位上,以使国家能治理得很好。不应该让争吵过度以至失去公道,也不应该让暴力损害公共的善。”[2](P120) 苏格拉底认为人的本质在于灵魂,灵魂的任务就在于摆脱肉体物欲的纠缠,去追求那普遍的和绝对的善,这样才能确立起公共的秩序,从而维持城邦的团结。柏拉图的思想正如黑格尔分析的:“柏拉图所关心的是他的共和国,所关心的是一个理想的国家,至于那个个人只不过是手段而已;他和这样一个人建立关系,只想通过他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国,那个个人乃是无足轻重的。”[3](P273) 柏拉图对理念世界的论证,对理想国的描述,都体现了一种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亚里士多德强调个人隶属城邦,在处理个人的善与城邦的善之间的关系时,他说:“获得和保持城邦的善显然更为重要,更为完满。一个人获得善不过是受到夸奖,一个城邦获得善却要名扬四海,更为神圣。”[4](P2) 斯多亚派的整体主义思想很明显,他们提出了大同世界的理想,认为每个人都是大同世界的一员,因此,人人都应当服从整体的利益,自觉地把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中世纪伦理思想强调社会整体利益,如阿奎那的“社会利益大于个人利益,而且更为神圣。”[5](P70) 美国学者梯利指出的“在中世纪,权威、恭顺和服从这些字眼是生活词汇中的重要名词”,“权威和传统高于舆论和个人的良知,信仰高于理性,团体高于个人,等级高于人类。”[6](P182—183) 黑格尔的国家整体主义思想,在近代哲学中达到了最高峰。他认为国家是个人的“真理”,“伦理性的规定就是个人的实体性或普遍本质。”[7](P254) 个人不仅要服从国家,而且有义务为国家做出牺牲。同样新黑格尔主义者格林,其社会政治观是“国家至上”,他认为社会和国家是个人存在的前提,个人离开了社会和国家,就不是一个真实的人。 然而令我们感到惊讶的是,西方整体主义的发展并没有走向无度。甚至可以说它一开始就包容了个体的独立存在,这使得整体主义在西方始终有一个合理的限度,这表现在西方有一个渊源流长的个人主义传统。 普罗泰戈拉把人摆在宇宙中心地位,把人作为哲学、伦理的出发点。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的哲学命题,首次在哲学上建立起自我的意识观念。中世纪神学尽管提倡禁欲主义,但认为是上帝造了人,并且上帝还特意安排人居住在宇宙的中心,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是上帝为了人而设计的。就这样,“一个神本主义的宗教学说不自觉地认可了一种人本主义”,“从另一方面确确实实地帮助人们提高了对人自己的信心”[8](P129)。瑞士古希腊罗马文化研究者安绑纳说,“全部希腊文明的出发点和对象都是人,它从人的需要出发,它注意的是人的利益和进步”。 文艺复兴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们更是推崇人性,高度赞扬人的高贵品德。但丁的作品强调了人对自然万物的优越性,洋溢着个人的力量。皮科在《论人的尊严》中指出人是世界的中心,人是万物中最有价值和尊严的,人真正本性在于人自身的自由意志。《巨人传》的作者拉伯雷主张:人应当过自由幸福的尘世生活,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近代在整体不可回避的情况下,个人主义更多走向自爱自保,维护个人利益但不损害整体利益。培根的全体福利说强调个人与社会的统一。洛克是近代个人主义价值原则的最早确立者,但他反对只顾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坚持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爱尔维修虽然认为利己是人的本性,但他同时强调个人离不开社会。斯宾诺莎是主张利己主义的,不过他的伦理学十分强调把利己原则与理性原则相结合,认为只有在理性原则指导下的功利主义,才能给人以真正的幸福。费尔巴哈称他的利己主义为“合乎人情的利己主义”,与极端的坏的利己主义是不同的:既考虑自己的幸福又照顾别人的幸福。斯密认为存在着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自然同一,这种同一性是由理性指导的。边泌认为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仅是最道德的行为,而且也符合个人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