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环境伦理学对非西方国家的作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尤金·哈格罗夫,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章追溯了西方环境伦理学在西方近代自然诗、风景画、景观园林和博物学中的起源,指出西方环境伦理学对于非西方国家的借鉴作用,但非西方国家不必照搬西方环境伦理学中那些有争议的概念,而必须从自己的传统研究环境伦理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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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哲学领域,西方环境伦理学是19世纪70年代主要从英语国家开始的学术研究的产物。不过,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近代西方的一些基本主题,尤其是风景绘画、景观园林、博物学,以及自然诗歌和散文。[1](P87-112)它的基础并不特别源于现代哲学之中,因为在古代和中世纪,西方哲学或多或少是反自然的,而现代哲学延续了这一倾向。古代哲学把实在定义为永恒的、不变的和不可摧毁的,使得人们很难发展出对充满变化的世界的关心,因为变化的世界被认为是虚幻的。在中世纪哲学中,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追随古代哲学的这些趋势,但世界的存在要取决于基督教上帝的意志,从而使得人对自然的关心是狂妄和傲慢的。环境是上帝的事情。在现代哲学中,人们遵循笛卡尔的主张,决定通过认识论来研究形而上学,这使得世界的存在本身受到了怀疑,而如果连一件事情的存在都是不确定的;那就很难谈得上保护它。[1](P14-47)

      随着地质学中均变论(uniformitarian)取代灾变论(catastrophism)的发展,自然的非永恒性(impermanence)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自然并非永恒的;但是,如果任其自行发展的话,有理由预期它会以目前的形式,继续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不过,如果受到人类行为的损害或破坏的话,它将是无可替换的,因为造就自然的物理和化学力量,是在使人类的时间框架相形见绌的漫长时期内达到这一点的。换句话说,自然存在于一种半永恒(quasi-permanent)的状态中,但它又具有脆弱性,从而使得保护主义(preservationist)的关心有了正当理由。[1](P87-112)这种关心之所以是有理由的,是因为随着均变论的提出,对地球的保护就不再被视为上帝的职责。[2](P260-264)上帝并没有隔一段时间就摧毁和重建世界。如果世界由于人类的行为而落入某种状态的话,那么,它就会继续以这种状态无限地存在下去。

      西方环境伦理学的首要基础是自然美学(nature aesthetics)。在近代的开始,作为哲学的新领域,美学主要关注自然美学,尤其是“崇高”(sublime)。当时美被定义为是和崇高相对的,因而以崇高来指称自然,以美来指称艺术。这种对立随着人们对一种中间立场,即绘画美(picturesque beauty)的接受而被打破,它认为看起来像山水画一般的山水景观也可以是优美的,它们美得足以入画。景观园林(landscape garden)也发挥了作用。园林起初只是一块圈起来的地方,后来园林的设计者们专注于按照几何图案来布置植物,对它们进行精心修剪,以此对自然加以人工的美化。这些注重形式的园林力求通过给园林加上简单的几何形式和图案,来使自然变得更美丽。渐渐地,这些园林又被非形式的园林所取代,后者没有强加上几何的形式和图案,而且人工操纵的痕迹也尽量隐蔽。这些园林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风景绘画创作的影响,也受到博物学,尤其是受引进外国植物的影响。对于从世界其他地方引进的植物,任其自然生长,避免人工的修剪和控制,使得人们可以对处于自然生长条件下的植物进行审美的欣赏。此外,自然诗人和艺术家、园艺师以及科学家之间的互动,有助于发展一套能够表达对自然美的持续兴趣的术语。

      中国园林也对西方的自然美学产生了有趣的影响,尽管这一点今天已不大为人所知。对中国园林的记叙始于13世纪末马可·波罗(Marco Polo)游记的出版。[3]18世纪,在西方园林从形式园林向非形式园林或绘画园林的转变过程中,中国园林提供了可资比较的作用。[4]这些最早出现于英国的园林,最初被称为“中国园林”(Chinese Garden)或“英国中式园林”(Anglo Chinese Garden),但是,最后只被称为“英国园林”,强调其如绘画般的特点,而淡化(或遗忘)其中国的影响。

      中国影响的这种“内化”(internalization)或被遗忘,也许典型地反映了一种有效的相对变化是如何发生,或应当如何发生的。在西方环境伦理学研究的早期阶段,东方或亚洲的影响也受到很多的关注。在林恩·怀特(Lynn White)提议以新的东方宗教,如禅宗佛教取代基督教之后不久,这种反应就开始出现了。[5](P1203-1207)约翰·帕斯莫尔(John Passmore)在其《人类对自然的责任》一书的开始就讨论了林恩·怀特的观点,他反驳说:“伦理并非……那类人们可以简单地决定是否要拥有的东西;‘需要一种伦理’决不像‘需要一件新外套’那样。一种‘新的伦理’只能产生于现存的态度;否则,就绝不会产生出来。”[6](P4)如果帕斯莫尔是对的;那么,发生于中国园林的那类内化,就是一种影响要在另外一种文化中起作用的惟一途径。

      类似的情绪在亚洲也能见到。在环境伦理学的文献中,印度学者拉马禅德拉·古哈(Ramachandra Guha)的第三世界批评也许是最著名的例子。[7](P71-83)从后现代批评的角度看,西方环境伦理学是基础主义的(foundationalist)、本质主义的(essentialist)、殖民化的(colonizing),以及总体化的(totalizing),不是东方所应接受的那类哲学或伦理学。[8](P117-134)关于西方环境伦理学对亚洲和非洲的一般负面影响,人们最常见的抱怨是国家公园的理想性。[9](P147-158)要求自然公园摆脱人类的使用,导致了当地居民的迁移,以及对传统的土地使用方式的限制,这会造成经济的困难,有时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结果,这样的自然保护活动通常被人视为西方殖民主义的残留。本内特(Burnet)和康格斯(Kang'ethe)就非洲的情形这样写道:“假如西方从来没有入侵班图兰(Bantuland),荒野保护的问题最终也会呈现出来。设想一次长老委员会聚集在一起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应该消费,还是应该保护我们现在已经枯竭的黄豆树(weru)?’与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有机会提出来的事实相比,长老委员会可能采取的行动显得很苍白。……西方的荒野象征着西方化所产生的灾难,而西方的解决办法,即通过出口关于景观的观点来增加国民生产总值(GNP),对于那些除了在本地存活下去就别无选择的人们来说,是不切合实际的。”[10](P14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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