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道德教育的基本理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安云凤,首都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性道德教育的基本理念是:道德调控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终身教育的理念。道德调控的理念表明性道德教育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以人为本的理念表明性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终身教育的理念表明性道德教育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三个理念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构成了性道德教育的基本理念框架,为当代性道德教育奠定了理论和观念基础,确立了正确的思想和价值导向。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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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道德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指进行性道德教育时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念,它是对性与性关系的内在本质和客观规律的理论与观念反映,是性道德教育的思想理论背景和观念意识前提。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性道德教育,要求教育工作者确立与现代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理念,即道德调控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终身教育的理念。

      一 道德调控的理念

      人类性关系必须加强道德调控,这是性道德教育的首要理念。这一理念根源于人类性关系的基本属性和内涵,是人类性关系特质和规律的客观要求。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人类性关系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而发生的两性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辨证统一。道德调控的理念就是从性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中产生和发生的关于性道德教育的最基本理念。

      性的自然属性是指人作为生物有机体所具有的性的存在方式和属性。它包括男女两性差别、性欲、性冲动、性需要、性满足等生理机能和生理需要。性的自然属性是两性关系赖以存在和发生的生理基础,是一件自然和科学的事实。性的自然属性表明,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生物长期进化发展的结果。作为生物有机体,人类性欲要求必然要受到生物遗传和进化规律的影响和制约,从而无法摆脱“种的繁衍”的本能而具有两个特征:其一是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无意识特征。与一切生物一样,人类性欲是由性腺和脑下垂体中的性激素在其中产生、传递和输导而发生的一种生理现象,它是性机能成熟后自然而然发生的一种无条件反射活动,是一种无目的、无意识的生理现象和过程;其二是人类性欲与其他生物的性欲机能一样,是生物有机体求生存和种繁衍的必要原动力和内驱力,具有强烈性、冲动性,甚至野蛮性特征。这是性激素积极活跃,性欲求不断积蓄而形成的性动力、性张力迫切要求释放而带来的巨大冲击力产生的结果。奥古斯特·倍倍尔曾经说过:“人类所有的欲望之内,生存欲和食欲之外,性欲最为强烈,要繁殖种族的欲望是‘生存意志’的最强烈的表现。”自然性欲中所内含的自发性、盲目性、强烈性、冲动性甚至野蛮性特征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极大的冲击力,它可以摧毁人的理性和人性基础,对他人和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对性欲的这种生物本能和特征,必须从人化和理性的角度加以限制和改造,必须以特定的性道德观念加以约束与规范,使人类的性欲要求能够脱离生物性,升华为属人的性意识。对性本能的必须约束与改造,是道德调控的内在依据,特别是这种约束与改造发生在人们的内心深处,道德调控显得尤为重要。

      人类性关系的社会属性是道德调控的外在依据。性关系的社会属性表明,任何人的性需要、性满足都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在与他人和社会的密切关系中表现和实现的。性关系是具有丰富社会内涵的感情、心理和关系定向,是男女两性作为有性人的类本质体现。性关系以及由性关系衍生的一系列其他社会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种种利益关系,使道德调控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调控手段。比如,性关系的社会属性使性本能对象化、具体化,从而带来了个人对异性对象的专情、关爱、尊重、忠诚、责任、扶助等道德要求;性关系的社会属性使两性的结合具有了目的性、结果性,从而产生了对婚姻家庭和子女的责任、义务、忠诚、维护、爱护、养育等伦理要求;性关系的社会属性使以两性结合为基础的婚姻家庭成为社会的细胞而具有了公众性和公共性,从而带来了对社会安定团结、道德风气、伦理秩序、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和义务。性关系的社会属性表明,性关系及其道德状况不但影响到男女双方的生存和发展,影响到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而且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发展。性关系必须接受和服从来自社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调控,这是性关系社会属性的客观规定。

      确立道德调控的理念,除了性关系的内涵特质使然,还因为道德调控在性关系的社会调控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道德调控和法律调控是对性关系进行社会调控的两种主要方式。道德调控是指通过宣传教育,确立关于性关系、性行为的是非善恶标准,明确社会性道德原则规范,用以指导规约人们思想行为的调控方式。法律调控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条款对违法犯罪的性关系、性行为进行强制性的制裁,以打击邪恶,保护无辜而实现的对性关系、性行为的调控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其特殊的调控对象和调控方式,各有其特殊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对于性关系来说,道德调控是更基础、更根本的调控手段,具有特别重要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其一,道德是一种最丰富的社会资源,道德调控涉及面广,受众性大,成本低,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特征。性是伴随人一生的现象,性关系是人类最原初、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道德的广泛性、普遍性特征与性的终身性以及性关系的普遍性的自然合拍,使得道德调控可以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每个婚姻家庭中,和每个人的思想行为相结合,从而产生最广泛最普遍的道德调控作用。法律则是社会稀缺资源,是对人们最重要最基本权益的规定。法律调控有特定的对象和受众面,有严格的范围和对象限定性,且成本高、代价大。从社会作用的广度看,道德调控优于法律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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