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儒学的“诚”“信”: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

——兼由“诚”“信”意蕴差异看当代诚信道德建设的理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萧仕平,哲学博士,副教授,从事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传统思想的现代化研究。(厦门 361021)

原文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儒学史上,儒学家对“诚”、“信”的理解是有差异的。“诚”被认为具形而上意义;“信”,则更多地被注意到它的工具性价值。儒学史上被这样理解“诚”、“信”大体上可以归为法理学家富勒所说的“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两种道德类型。按“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的道德二分法来领会传统儒学中的“诚”和“信”,对我们思考当前诚信道德建设的理路不无启发:第一,“信”作为“义务的道德”提示以公共法规提供现代诚信道德的制度保证;第二,“诚”作为“愿望的道德”提示以私人信仰提供现代诚信道德的心理源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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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诚”、“信”二字连用始自战国,《孟子·万章上》说:舜的弟弟像“以爱兄之道来”,舜“故诚信而喜之,奚伪哉”?《管子·枢言》说:“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荀子·不苟》说:“诚信生神,夸诞生惑。”现代汉语也承接“诚信”这一用语,并以之对应英文integrity。组成“诚信”一词的“诚”、“信”两字的内涵分别是怎样的呢?许慎《说文解字》云:“信,诚也。”“诚,信也。”许慎将“诚”、“信”互训,这使人们以为在表达古代思想的语境中“诚”、“信”可以相通,然而,如果我们细致考察和分析儒学史上所谈到的“诚”和“信”,可以发现,“诚”、“信”的内涵还是有所区别的。

      1.传统儒学关于“诚”的内涵

      儒家言“诚”始自《中庸》,《中庸》的核心观念就是“诚”。《中庸》是怎样论“诚”的呢?《中庸》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1](《中庸》,31页)“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之,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1](《中庸》,34页)在这里,“诚”作为道德品质首先是被赋予“天”的,天“为物不贰”,亦即其自然运行时所显示出的真实无妄特点就是“诚”,“诚”是“天之道”。人未能有“诚”,故须求如天一般的“诚”,合于天道。《中庸》还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1](《中庸》,31页)此即是说,能合于天道的“诚者”具备“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这样一种圆融透彻、无所滞碍的心灵境界,而且,这样的“诚者”亦即圣人。《中庸》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诚”之于人的意义:“诚”提供了一条使人由凡入圣,成为拥有独特心灵境界的生命超越者的途径。故此,《中庸》还有这样的赞叹:“惟天下至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1](《中庸》,38-39页)

      《中庸》之后的儒学家们也基本延续了对“诚”的这番理解。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1](《孟子》,282页)荀子理论大异于孟子,但他也说:“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行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天地之大,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不诚则疏,君上为尊,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2](45-48页)孟子、荀子有关“诚”的这两段话与《中庸》所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有相同的思想逻辑,都把“诚”看作是“天之道”,要求人们体悟天的“诚”,从而合于天道。孟子又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1](《孟子》,350页)他认为,个体生命获致“诚”,则心纳万有,“诚”被孟子看成是心体和道体合一的道德境界。荀子则言:“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他事矣,惟诚之能守,惟义之能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2](46页)这是说,致其“诚”,在仁义,实现“诚”,为“天德”。荀子以为,“诚”的获得使人不再拘执于一己之私,而是进入与天同德之境界。通过孟子的“反身而诚”说和荀子的“天德”说,我们可以看到,与《中庸》一样,在孟子、荀子眼里,“诚”的意义在于它能使人摆脱身形的拘执,德与天同,予人以生命超越。

      孟子、荀子之后的许多儒家人物,特别是那些着重阐释心性儒学的思想家,也确认形而上性质的“诚”的存在,以为这个“诚”下贯于人,人始有“诚”,而具备“诚”,人则获得生命超越。宋初的周敦颐曾言:“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至善者也。”[3](15-16页)作为宇宙根本的万物资始之乾元就具有“诚”的本质,成为人真实无妄本性的“诚”乃源于此。周敦颐的“诚”既贯通天与人,又具有“纯粹至善”的性质,这样的“诚”对人而言,自然意味着一种彻底脱离私欲束缚从而合于天道的心灵境界。宋初的另一著名儒家思想家张载也说:“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王夫之注:“……在天为道,命于人为性,知其合之谓明,体其合之谓诚。”[4](95页)人之“诚”可上溯于天道,了悟道与性的一体本质,则人达到“诚”,就此可见,张载的这个“诚”也意味着超越充满私欲之小我而臻至心灵天地。南宋大儒朱熹言:“诚是天理的实然,更无丝毫作为,圣人之生,其禀受浑然,气质清明纯粹,全是此理,更不待修为而自然与天为一。如其余则须是博学审问谨思明辨笃行,如此不已,直待得仁义礼智与忠孝之道日用本分事,无非实礼,然后为诚,有一豪见得与天理不相同,便于诚有一豪未至。”[5](1563页)又注《中庸》:“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曰:“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1](《中庸》,33页)他认为,“诚”是“天理实然”,圣人生来已具,凡人后天习得,不过,无论何种情况下,在朱熹眼里,“诚”都意味着人从肉体的欲望中超拔出来,摆脱物欲之限,获得了合于天道的超越境界,达到彻底的道德自为。

      2.传统儒学关于“信”的内涵

      儒家创始人孔子未直接谈到“诚”,对“信”却言之甚多。孔子相当重视“信”,《论语·述而》称:“子以四教:文、行、忠、信。”[1](《论语》,99页)。“信”为孔子“四教”的科目之一。孔子又把“信”和“恭”、“宽”、“敏”、“惠”一起并列为“五德”[1](《论语》,177页)。孔子在如下一段和子贡的对话尤显示他对“信”的重视:“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1](《论语》,134-135页)在这段对话里,孔子认为,对国家和社会来说,“信”比“食”和“兵”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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