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思想是孔子仁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出孔子的政治理想和主张。 “孔子之言政治,亦以道德为根本”[1](P13),这点可从《论语》一书记载的孔子有关 “为政以德”的大量论述中得到印证。这些论述直接勾勒出孔子德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孔子看来,德政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作为目的,德政的实现表明国家的治理达到了 仁道的原则,是仁道得以通行天下的最终标志;作为手段,为政以德是君子实践仁道的 方式与途径,它要求君子通过自我修养成为有德之人后,还应寻求为政以德的途径来实 现其个人仁道的最高境界。 一 “德政”二字直接取意于孔子所说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2] (《为政》)。孔子认为,治理国家如果能依靠道德,那就会像北极星那样,别的星辰都 会环绕在它的周围。孔子的比喻是形象的。在古人眼里,宇宙无时无刻不在遵循着自身 的规律运动,循环有序,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然后才化育生长出世间万物,因此“上 天”是至高至大的主宰,“天道”是至高至大的“道”,“人道”从属于天道,人类的 一切活动只能是在天道的统制之下进行。如果人类能遵守天道的安排生产和生活,就会 风调雨顺;反之,则会招来祸害。孔子认为,统治者把“德”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 和理念,就是顺应了天道,而四方的百姓就会像群星参北斗一样拥护他,国家就会像宇 宙中的星体一样和谐有序。 《论语》中对为政以德最为著名的一个论证,是孔子所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为政》)。孔子认为,如果一个 国家,只懂得用法律政令来引导百姓,只知道用刑罚来整治他们,这样老百姓出于对刑 罚的畏惧心理,虽然暂时可以免于犯罪,但却没有廉耻之心;如果统治者懂得用道德来 引导百姓,知道用礼教来整顿他们,这样老百姓不仅有了廉耻之心,免于犯罪,而且会 心甘情愿归服。通过这样的对比论证,在孔子心目中,依靠道德抑或依靠刑罚来维护统 治地位,孰优孰劣,已经是一清二楚了。 如何才能做到为政以德,实现德政?这是孔子在《论语》中所要着重阐述的问题。笔者 认为其思路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正名”。在《子路》篇中,孔子和他的学生子路有过一段有趣的对话。子路 问孔子:如果你出来执政,首先要做些什么事?孔子回答:“必也正名乎!”又说:“名 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可见孔子是把“正名”列为执政的头等大事的。所谓“ 正名”,意思是说把失序的、不合乎礼制的名分给纠正过来。在孔子看来,社会关系中 “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社会关系的名,负有这 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3](P37)。因此孔子主张“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2](《颜渊》),也就是说做君主的要像个君主,做臣子的要像个臣子 ,做父亲的要像个父亲,做儿子的要像个儿子。只要人人都恪守自己的名分,社会秩序 就会安定和谐。 “正名”是孔子针对当时礼崩乐坏的局势而提出的。春秋时期,诸侯林立,周室式微 ,诸侯、大夫乃至家臣越礼犯上的事情层出不穷,导致社会局势动荡不安。孔子认为祸 端就在于古代井然有序的礼制被破坏了。古时的“礼”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和表现形式 ,是社会等级秩序的外在体现,礼制的崩溃,必然引发社会秩序的紊乱。孔子说:“能 以礼让为国乎?何有?”[2](《里仁》)意即如能用礼来治理国家,那治理国家还有什么 困难的呢?因此,孔子希冀通过“正名”,将古代的礼制恢复回来,将社会的等级秩序 和等级观念固定下来。 其次是“正己”。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2](《颜渊》)为 政之道,需要执政者首先端正自己的言行举止,国家的治理者带头把自己的思想行为端 正起来了,底下和周围的人哪个还敢不端正呢?孔子进一步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子路》)如果执政者自己行为正当,就是不下命令, 事情也能行得通;如果执政者本身的行为不正当,纵然是三令五申,百姓也不会服从的 。 在孔子看来,执政者要做到“正己”,就应好礼、好义、好信,“上好礼,则民莫敢 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2](《子路》)孔子还从 反面分析道:“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2](《八佾》)在上 位执政的人对人民不宽厚,执行礼仪时不严肃认真,举行丧礼时也不悲哀,这叫人怎么 看得下去呢?总之,孔子所说的“正己”,对执政者的道德人格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客 观上起到制约执政者行为的作用。 其三是“守信”。“信”于个人而言指的是诚实无欺,守信用;于国家而言还多了一 层取信于民的意思。“取信于民”被孔子视为治理国家的头等大事。他在与学生子贡讨 论治理国家的方法时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2](《颜渊》),只要粮食充足 ,军备完整,百姓对国家信任,就可以了。在三者不能同时达到、迫不得已要去掉其中 一项时,孔子认为首先可“去兵”,其次可“去食”,而信是不能丢掉的,因为“自古 皆有死,民无信不立”[2](《颜渊》)。没有粮食,人不过就是一死,但自古以来谁都 免不了一死,如果百姓对国家失去信心,国家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可能了。 其四是“养民”。孔子极力主张统治者要“养民也惠”、“使民也义”[2](《公冶长 》),一方面给老百姓很多恩惠,另一方面役使百姓要合于情理。孔子认为,善于治理 国家的君主,应该懂得“使民以时”[2](《学而》),不占用农民的生产时间,不无端 地骚扰百姓。他还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 怨?[2](《尧曰》)认为统治者如果顺着老百姓可以得到利益的方面来引导他们去做能得 利的事,那样既可让百姓获得利益,统治者自己也不耗费什么;如果懂得选择合适的时 间让老百姓劳动,那老百姓怎么会去怨恨统治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