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伦理传统的嬗变与当代价值

——第4届海峡两岸伦理学研讨会综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俊,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博士生、苏州大学讲师;(北京 100872) 郭志民,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博士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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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伦理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两岸伦理学术研讨会于2004年11月27-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举行。大会开幕式由中国伦理学会会长陈瑛先生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致欢迎辞,原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总编辑徐惟诚先生、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罗困杰先生、台湾中华伦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张启泰先生分别向大会做专题发言。中国伦理学会顾问魏英敏先生、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夏伟东、万俊人、樊浩,台湾中华伦理教育学会秘书长曲力昂先生出席开幕式。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海峡两岸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传统伦理与家庭道德”的主题,就传统家庭伦理的嬗变与现代家庭伦理的建构、当代婚姻与两性道德、孝道与代际伦理、青少年道德养成与家庭道德教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 从传统到现代:家庭伦理的变迁

      台湾学者刘阿荣教授认为,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呈现出“父权支配”、“男性优势”的特征,而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现代化冲击了传统的伦理观念。民主与平权的思想,以及工商业社会的“双薪家庭”,使家庭平权与家事分工的观念得以确立,成为构筑现代家庭伦理的基础。樊浩教授认为,家庭伦理、家庭伦理精神,是道德体系的人文之根与价值之始。近代以来,由于过度的文化批判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家庭伦理的根源地位被动摇甚至颠覆,在家庭伦理不能履行其人文功能的背景下,中国道德体系的建立,就在神圣性根源、人伦根据和人伦范型诸方面,面临源始性价值资源的难题和悖论,陷入文化合理性的困境乃至危机之中。

      龚群教授认为传统的家庭伦理关系是有差序的关系,男性家长处于这一差序结构的中心地位。男女平等原则的确立使现代家庭伦理发生了结构性转换,夫妻关系取代父子关系成为家庭中的主导关系,从而,代际伦理(孝)从家庭伦理的中心地位降至边缘地位,以爱情为基本尺度的夫妇伦理取代了孝伦理。杨清荣教授从“仁”和“礼”两个概念出发分析了儒家思想的“亲亲”观念,认为“亲亲”观念是儒家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的共同起点。“亲亲”作为中国人基本的情感趋向和行为模式,已成为中国人的文化基因。然而,在现代社会的普遍人际交往及政治伦理中,我们则应该彻底摒弃亲亲观念。

      李兰芬教授从进城打工的农民入手,分析了城市化、市场化和独生子女现象对传统中国家庭结构的冲击,认为家庭结构及其变迁规约着家庭道德的内容、取向和养成方式。如何合理调适和建构适应家庭结构变迁后的家庭道德,既是摆在国人面前不可回避的时代话题,也是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面临的一大难题。高乐田副教授从传统、现代、后现代的三重视野中审视了中国家庭伦理。他认为当代中国人的家庭伦理生活正面临着巨大的道德困境:传统家庭道德正在解体,现代家庭道德尚未形成,后现代家庭道德又滋生和蔓延开来,如何整合这三种伦理资源,实现传统、现代与后现代的“视野融合”是家庭伦理学的重要使命。龙静云教授从消费伦理嬗变的角度,探讨了当代家庭消费伦理确立之可能。她认为合理适度消费的实现需要统筹消费与收入、消费与资源环境、生存性消费与发展性消费、生理健康消费与心理健康消费等关系。

      二 孝道与代际伦理

      魏英敏教授指出,“孝”具有二重性,其中有糟粕亦有精华,有封建性、保守性的东西,也有民主性、科学性的因素。对孝道我们要批判地继承,努力挖掘孝道的现代价值。肖群忠教授把传统孝道与当代中国伦理教育联系起来考察,认为孝亲情怀是德性和义务产生的精神渊薮,不同于传统孝道,新孝道具有人格平等性、义务并行互益性、注重感情性、强调自律性等特点。基于孝道是心德与行德的统一,当代孝亲教育应从知情意行的统一入手。台湾学者林有土教授把亲子伦理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予以分析。他认为,传统虽孝慈并称,但重孝轻慈,而今天的社会则重慈轻孝,二者都有偏颇,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需要孝慈并重。杜振吉教授将儒家“孝”的内涵概括为孝养、孝敬、孝顺、孝思、孝继、孝丧和孝祭等方面,并对其积极性方面在当代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进行了阐发。

      李桂梅教授认为,中国几千年来的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普通民众所熟知和践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父慈子孝”及其道德规范并没有能够有力地解决家庭中婆媳关系这对矛盾,因为“孝”作为调节婆媳冲突和维系婆媳关系的道德规范,片面地强调晚辈义务和对家长的屈从,其本质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延续。殊不知,“孝”只单方面强调了媳妇“应该”如何善待婆婆,没有顾及婆婆“应该”如何对待媳妇。当舆论认为家庭内部婆媳关系处理得好的时候,到底是婆婆好还是媳妇好呢?如果用“孝”的评价标准来衡量,当然是媳妇好(婆婆肯定不会承认);当舆论认为婆媳关系处理得不好的时候,用“孝”的评价标准来衡量,当然是媳妇不好。这种判断方式很有局限性。那么,媳妇在行“孝”过程中是否真正感觉到了精神上的愉悦呢?或许是悲惨、失望甚至是被欺骗的感觉?几千年来的婆媳矛盾的解决实际依靠家庭内部的道德自我调适,社会并没有给出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统一的、有效的水准和规范。人们不断地高举起“慈”、“孝”的大旗,并灌之以责任感和义务感,但实际运用中又总是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孝”作为处理婆媳关系的道德规范,并没有能有效地实现双方外在社会价值和内在主体价值的统一,也就是说,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现代家庭婆媳关系常常是展示给社会的一面是家庭的婆媳关系和谐,而家庭内部婆婆和媳妇的关系并没有真正处理得好,她们双方内心的感受也并没有舒畅。因此,她提出借鉴西方关怀伦理学的理论来探求解决现代家庭婆媳矛盾的新途径。

      张俊相教授认为在中国古代,就已形成了以儒家“父慈子孝”为主、以墨、道、法等家为辅的,义异而旨同的多元亲子观体系。学者吴来苏、余玉花都看到了老龄化社会中孝文化的现代价值,认为我国的养老社会化必须以家庭养老为基础,而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道观念。马永庆教授认为孝道依然是当前农村处理代际关系的重要规范,以民主、平等为特点的新型孝道观的推行除了要加强教育外,还要依赖于制度建设、政策保障和法律监督。陈延斌教授呼吁代际问题和冲突迫切需要建构当代新型家庭代际伦理,主张要加强代际主体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研究,以便为调适代际关系提供科学指导。程恭让、吕锡琛教授还分别研究了佛教的《法华经》和道教的净明道,对其中的父子伦理、忠孝思想进行丁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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