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之中,与经济、法律等热门学科相比,哲学似乎已是一门相当冷寂的学科。而在哲学各二级分支学科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存在一些学者所说的边缘化趋势。然而事实上,虽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研究曾经难以正常进行,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一度陷入低谷,但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已开始呈现出复兴之势,取得了一些可圈可点的学术成果。这些成果即使按照其他哲学二级分支学科的标准衡量也毫不逊色。本文将从近两年来相关研究成果中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予以评述。 一、马克思哲学文本研究及方法论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 MEGA2) 的编辑出版,以及国内对这一新版本的引进和以之为根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的陆续发行,伴随着“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之说的兴盛,关于马克思文本的研究日益引人注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哲学系和南京大学都成立了相应的研究机构或课题组,一些学术著作中也开始积极地利用新版本所提供的文献资料。但是,由于历史考证版还有大量文献没有出版(目前已出版了50余卷,全部出齐共120多卷),新版中文全集也只出版了10多卷(规划出版60余卷),所以研究中对文献的利用还远不能说是充分的。目前引起学者们普遍关注的,主要是马克思文本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多数学者认为,我们今天开展马克思文本研究,首先应该有一种“方法论上的自觉”[1]。因为此类研究,过去一直在“原著选读”等等名义下进行,如果没有方法论上的反思和提升,今天的研究很难达到新的境界和水平,甚至有可能在新名词下重复过去的老套路。研究所取得的进展表现在: 1.清理了马克思重要文本的刊布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重要事件,提出了新的研究纲领或研究策略。学者们认为,马克思文本研究史是由其文本、文献材料的保存、收集、整理、翻译、出版、阐释和宣传构成的。而这一历史的突出特点在于:马克思的文本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在其生前公开出版的,大部分是在其去世后才陆续面世的,因此,在这断断续续的刊布中,差不多每一部重要文献的发表都会引起极大的轰动和持久的争论。研究者各自不同的情形,千差万别的研究动机,错综复杂的社会氛围,对马克思文本的关注程度、探究重点、解释思路、观点阐发等方面表现出程度不同的差异,从而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研究类型[2]。鉴于以往由于“意图先行”而导致对马克思文本的误解或“误读”,特别是在这种解读中充满了意识形态色彩和政治性考量,损害了马克思文本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恒定性,有学者提出:为了“呈现马克思思想的真实面貌和原初状态”,客观地了解、科学地阐释并逐步接近马克思的思想,我们应该“以马克思的文本为本位”来展开自己的研究工作。所谓“以文本为本位”的研究,就是在阐释马克思思想的时候,应该从他的文本的特定语境和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出发,而不是从别人提供的解读模式和诠释框架或自己的观点、倾向方面去考虑。这是目前马克思文本研究中一种被明确表述的研究纲领或研究策略。这种研究纲领或研究策略有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比如,要尽可能全面而详尽地收集和占有文献资料,潜心于琐碎的细节考证、原著精读;要甄别属于马克思自己的问题、思路、论证和理论构架,使任何研究结论的得出都有原始文献依据和本初意义支持;要还原到马克思原初的特定语境,呈现“本真”意义上的马克思形象;要回到学术层面进行探讨,而不要受政治和意识形态以及研究者自己的诠释框架的干扰;要尽量排除主观因素的左右和影响,进行客观性研究和分析,只服从理性的原则和客观、公正的结论;等等[3]。 2.具体地阐发了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研究应注意的几个原则。第一,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自身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理解他们的思想,而不要用后人或别人的思想去解读;第二,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来解读他们的原著,而不要根据后来变化了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用后来的实践及其需要来解读;第三,要系统地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把他们不同时期的著作中的思想有机联系起来加以思考,而不要只读他们某一时期的某些著作,把他们在不同时期的著作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第四,要对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进行比较研究,既看到他们思想之间相同的一面,又看到他们思想之间的差别,把这些有差别的思想看作是互相补充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更不要把他们的思想割裂开来、对立起来[4]。 3.尝试在解读模式上进行突破和创新。长期以来,在马克思哲学的理解上,学术界先后流行了三种解读模式:一是“以苏解马”的解读模式,主要是以20世纪20—50年代形成的苏联模式的哲学教科书体系来理解马克思哲学。在这种解读模式中,辩证唯物主义往往被简化为自然主义存在论,历史唯物主义则被简化为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简单化推广和运用。二是“以恩解马”的解读模式,主要是通过19世纪后期恩格斯的一些通俗性、论战性著作来理解马克思哲学。三是“以西解马”的解读模式,即主要按照西方哲学模式来理解马克思哲学,过去主要着眼于以黑格尔、费尔巴哈为代表的西方近代哲学传统,近年来则主要着眼于以海德格尔、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现代西方哲学思潮。这些解读模式都产生于一定的历史背景,也有一定的历史意义,然而今天看来,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根本局限。它们多半是借助于另外的思想棱镜来间接折射马克思哲学的智慧之光,因而大都还只是在外围兜圈子。有学者提出,要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必须采取“以马解马”的新方式,直接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提琴手”本人的文本,直指马克思哲学的深层底蕴,真正揭示马克思哲学革命在人类哲学史、认识史上引起的划时代变革[5]。 然而,对于上述“以文本为本位”的研究纲领,特别是“以马解马”的解读模式,另一些学者从学术角度提出了质疑。 一是从解释学所揭示的学理出发,认为这种研究纲领和解读模式忽视了“解释学处境”的存在,因而是不可行的。所谓“解释学处境”,就是任何解释者在文本解读中都无法抛开的“前见”(“前理解”)或“先入之见”,它是任何理解和解释得以可能的前提。“前理解”构成了解读者的“解释视域”,只有取得某种“解释视域”,才能理解文本的意义;谁不把自身置于这种历史性的视域中,谁就无法真正理解。对于马克思哲学研究而言,“文本依据”和“解释视域”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并且这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分离和彼此外在的,而是互相规定的。诚然,“文本依据”不同,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也就不同,但选择哪些文本作为解读者的研究对象,取决于解读者先行具有的“解释视域”。针对“以马解马”的解读模式,有学者指出,从解释学的视角看,无论我们怎样强调“以马解马”,其实还是以自己的方式去理解马克思。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文本解读的主观随意性。对一种文献或思想的解释,特别是对于像马克思这样思想异常复杂而且经常变化的思想家的理解,情况异常复杂,往往难有定论,也不能人为地定于一尊,但这决不是说,解释没有一定的标准或准绳,只是这个标准或准绳并不是预定的和先验的,而是在无限的对话过程中历史性地形成的。我们确实不能说“本真意义上的马克思”是一个假问题,但如果有人以“本真意义上的马克思”自居,将可能犯更大的错误[6]。有的学者进一步提出,在重新解释马克思哲学过程中,总体上存在着一种“解释学”的转向,这种转向在目标上从“本真的马克思”诉求转向诠释学的历史视域融合,在成果形式上从集体无意识转向个人话语,因此在学术规范上对文本依据和理论逻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贯穿其中的则是对研究者方法论自觉的要求。通过这种转向,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话语将逐渐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基本诉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