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的同步增值

——关于“以人为本”何以可能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作者单位:浙江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核心,它倡导以人的价值为本位,这与市场经济的趋利属性之间必然存在张力。早在1844年,马克思就曾指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这种悖谬现象究竟应该归因为资本主义制度,还是商品经济本身?对这个问题的追问,最终指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以人为本”的可能性。本文认为,商品经济具有使人的价值和物的价值反向变化的可能性,而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必须具备必要的制度条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供了可能性根据,因为它提供了实现人的价值和物的价值共同增长的制度保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5 年 10 期

字号:

      一

      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注,贯穿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始终。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的关系作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必须弄清楚”的问题之一,指出在异化劳动中,“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第14页,第13页,第51页,第52页,第79—80页。)。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揭示了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两种不同的生产目的,指出:“古代的观点和现代世界相比,就显得崇高得多。根据古代的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规定上,毕竟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6页。)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商品拜物教现象的分析,指出人崇拜物,物支配人,这是商品世界所特有的怪诞现象。因为产品一旦成为商品,它就成为“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成为人们追逐的目的,而原本作为生产目的的人则淹没在疯狂的物欲浊流中。由于资本主义与商品经济有着历史渊源关系,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曾把“资本主义生产”和“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视为同义语,将“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当成是商品经济的必然规律。

      时下,中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努力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希冀实现物的价值和人的价值的共同增长。这涉及到一个前提性问题:在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种价值的共同增值是否可能?何以可能?对这个问题的追问,其实是对一般商品经济的人学意蕴、尤其是对商品经济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学价值的反思。倘若缺失这种反思以及由此获得的理性澄明,不仅在人的价值和物的价值的张力面前产生困惑,甚至会对“以人为本”的国策发生动摇。

      二

      商品经济是直接以市场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它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互相交往的经济形式,它经历了以物物交换为特征的初始阶段,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阶段,以及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为特征的发达的商品经济阶段。发达商品经济阶段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两种类型。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看,无论在其初始阶段或发达阶段,它都和不同的所有制——公有制与私有制——相结合。所以,它的存在和发展,只与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关,而与所有制并无必然联系。因此,我们可以对商品经济进行合理抽象分析,只以自然经济作为参照,概括它的一般特征。

      商品经济是一种社会分工经济。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是一切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商品经济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社会分工的程度愈高,商品经济就愈发达。商品经济也是一种具有自我利益的自主经济。商品经济存在的决定性条件,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每一个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都是一个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各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具有经营的自主权和获取财富的合法权益。社会分工和经济主体之间利益的差别性,决定了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即生产要素和消费资料的绝大部分必须通过市场交换获得,商品生产者以追求价值为目的,并通过市场而彼此联系起来,在交换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种以市场为中介的交换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即商品与货币的买卖关系。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物在市场上的命运,决定着人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命运。人依赖于物,物支配着人。

      作为取代自然经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商品经济对人的意义是什么呢?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关注到这一问题,并提出“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的问题。(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第14页,第13页,第51页,第52页,第79—80页。)马克思认为:“劳动本身,不仅在目前的条件下,而且就其一般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而言,在我看来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第14页,第13页,第51页,第52页,第79—80页。)因为他“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即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现实出发,发现“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第14页,第13页,第51页,第52页,第79—80页。)这表明他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人学价值进行了深刻反思,把物的价值和人的价值的反比变化看作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导致的人道灾难。

      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确切所指是什么?显而易见,“增值”和“贬值”都是针对“价值”而言的。“价值”概念具有多种涵义,但马克思在《手稿》中是赋予它以确定内涵的。从语境分析看,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价值,不是针对一般或抽象意义上的人,而是指的工人;不是指人对社会的贡献,而是指雇佣工人这种特殊的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物的价值也不是指一般物品对人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而是指物化在产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价值。“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是指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工人作为劳动力商品,其自身价值(人的价值)同他所创造的价值(物的价值)成反比变化。“这一事实无非是表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第14页,第13页,第51页,第52页,第79—80页。)若对这种异化关系作进一步分析,不难发现,工人的产品之所以同他对立,就在于他只是财富的生产者,而不是享有者。换言之,他只是生产财富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物的世界的增值”,实指物日趋成为生产的目的,即作为生产目的的价值在不断增长;而“人的世界的贬值”,实指人、尤其是工人日趋成为生产的工具和手段,失去了作为生产目的的价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