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是人对价值的追求和选择。动物与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除了物种为其所规定的现实生存条件之外,它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生活世界,因而动物根本不存在什么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问题。而人却不同了。人作为一种实践的存在,其实践本质决定了人永远都不会满足于现状和现存世界,而必然要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理想世界,由此才产生了价值及其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问题。但是,究竟什么是价值?人应当追求什么样的价值?人又将如何选择和确定自己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这些问题对不同的人说来,往往会做出各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回答和解释。这便显现出价值及价值选择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我国,价值问题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兴起而日益凸显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也是20多年来哲学界不懈开拓并取得不少进展的一个重要理论领域。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在谈论价值时,往往只是注意到它的满足需要的属性,而常常忽视其本身的目的性质和超越本性。其实,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目的性问题和超越性问题。现实世界不会自动满足人,人必然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去改造世界,实现目的,超越现实,追求理想。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改造世界实现目的的目的性活动;人的实践本质,是一种超越现实追求理想的超越性本质;人的实践方式,是一种变革旧世界创造新生活的创造性生存方式。正是人的实践的这种目的性活动、超越性本质和创造性生存方式,才产生了惟有人才会具有的对价值的追求、选择、创造和实现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说,所谓价值,虽然不排除满足需要的涵义,但它并非只是这样一个表示这类直观意义和简单涵义的概念,本质上它是一个表现人的主体性、超越性和目的性的范畴,它并不表达别的什么意思,而仅仅意味着人的实践活动所追求的那个目的之物和超越之物。 价值是一个“大字眼”,价值选择包含着某种“崇高意味”。有价值的东西肯定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但是,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点在于,人并不以需要的满足为满足,总是要提出比需要满足更高的价值追求。从“人作为人”的价值追求来说,当然也包括对物的价值的追求,但是人的价值追求的最高目标不是物,而是人自己,是人自身本质的实现,也就是要使人成为“人”。人把其他目标对象视为价值之物也不是由于别的什么缘故,而只是因为它们是实现人的本质的必需之物,因而也被看作为其本质自身之物。“价值之谜”实际上是“人之谜”。价值选择的奥秘,正在于人对人的本质的追求和选择。 这一点,根源于人的“双重生命本质”。人有一个被给予的、与生俱来的、与动物相类同的自然生命存在和自然生命本质,还有一个后天形成的、自我创生的、与动物根本不同的自为生命存在和自为生命本质。前者,我称之为人的“种生命”和“种存在”;后者,我则视之为人的“类生命”和“类本质”。人的双重生命本质,决定了人的“双重生命价值”。基于人的自然生命本质,人必然要去追求自然生命价值;由于人的自为生命本质,人也不可避免地要去追求自为生命价值。自然生命价值对人来说是重要的、宝贵的、不可缺少的,舍此人将不可能存在。但是,仅仅满足于自然生命价值的追求,而放弃自为生命价值的创造,那样的生命活动和生活方式,无异于动物的生命存在与生存方式。 不仅如此,人的自然生命的价值和“种生命”存在的意义,还取决于人的自为生命的价值和“类生命”存在的意义。前者只不过是后者实现的自然前提和物质基础,只有后者才是人之为人的生命与生活的终极关怀和最高目的。人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就人与动物的区别来讲,人是一种没有先在本质的存在,是一种自我创生自己本质的存在,是一种本质尚未完成的存在。所以,人只有通过自身实践活动及其自为生命价值的不断追求和不断选择,去不断创造和实现自己的自为生命本质,他才能逐渐生成人之为人的本质,才能使自己不断生成为“人”。是人的本质的追求、选择、创造和实现,是人的价值的追求和选择的终极关怀和最高目标。 我之所以一开始就讲了这么多有关价值和人、价值选择和人的本质实现的一番道理,根本目的在于要说明,价值追求本质上是人对人的本质的追求,价值选择实质上是人对人的本质之选择。这一点应当成为我们解决其他所有价值问题的思维前提和观念基础。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本书的话题上来。 本书的主题是社会转型中的价值选择问题,其实质是社会价值选择。社会价值选择之所以必要,乃是因为人的本质的创造和实现在现实具体个人的价值追求和选择中,往往是朦胧的、潜意识的和不自觉的。一方面,在比较落后的人的发展阶段上及其社会历史条件下,现实具体的个人常常为现实具体的生存问题所困扰,他们还无暇顾及或无法自觉自身本质的创造和实现问题;另一方面,人的本质的创造和实现往往不是独立自存的,而是存在和表现于人们现实具体的生存实践之中,因而也不易为人们所觉悟、所自觉、所发现。 但是,在人的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当人们的价值追求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导致社会价值追求的产生。社会价值是人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和社会理想的价值表现,它当然要体现现实具体个人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但是,它并不以现实个人的具体需求和特殊目的为内容,而是从社会主体、人类主体的目的需求出发,从人的“类生活”、“类特性”和“类本质”出发来考虑问题。因而它不同于现实个人的具体价值目标和特殊价值理想,而是对这种目标和理想的现实具体性的一种否定和扬弃,是对其共同性、普遍性和本质性的一种理想表达,实质是对人的类本质、人之为人的本质的一种价值表达。社会价值的追求和选择与人的本质的追求和选择之间往往具有内在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