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实际上是一场新自由主义的扩张运动,哈贝马斯在谈论新自由主义和全球关系时指出,新自由主义向人们灌输的“市场压力不可逃避的说法不仅使人们无法采取对抗行动,而且使人们没有勇气维持现在的政治干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更有学者指出,“20世纪晚期的全球化走向在极广的层面上,实际采用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追逐全球商业利润的力量以极大的攻势夺取或限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推进政府管理的‘空心化’,并通过传播媒体引发公民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失望心理,甚至在发展中国家通过种种诱导使一部分社会力量的利益预期转向国际资本体系。”可以说,全球化既是新自由主义的产品同时也是它的舞台。 不可否认,新自由主义促成的发展在某些方面带来了新气象,但它同时也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问题。哈贝马斯指出,资本主义带来了生产力的大发展,但是如果走一条新自由主义的道路,“在民族和世界的范围内,不仅要付出社会不平等的急剧扩大和社会分裂的代价,而且也要付出道德堕落和文化瓦解的代价”。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主导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是一匹脱了缰的野马,它忽略了或者说挣脱了自身理论的局限性,蜕变成为了一种纯粹资本主义。于是,全球化便主要成为一种资本主义输出的单向运动,它所实现的不仅仅是经济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政治和文化上的勃勃野心。 在对当今的全球化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哈贝马斯勾画出了一幅“世界公民社会”的远景图,并以宏伟而精致的批判理论、交往行动理论为支撑。“第三条道路”理论的倡导者们在对世界政治激流的洞察中,也提出了建立世界性民主、世界性国家以及“全球统理”结构的政治纲领。在当前的情势下,“全球统理”及“世界公民社会”理论所指引的方向是否值得期待呢? “第三条道路”对全球统理的构想基于对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边界日渐模糊的思考。该理论认为国家是世界主义的国家和全民的国家,应模糊“民族主义”和“多元主权”,强调加强国际间的集体合作并在此过程中让渡部分国家主权。全球统理之于世界的意义更在于它对政治领域的影响。从现实政治看,它主要有两大体现,一是将“捍卫人类普遍的价值观”视作西方国家的义务;二是宣扬“人权无国界”、“主权有限”、“人权高于主权”。这在“第三条道路”的积极倡导者的布莱尔的外交政策中可见一斑。这样一种全球化,尽管不能将它完全等同于新自由主义所推动的全球化,但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却使世界对它充满了疑虑。 哈贝马斯承认民族国家在各方面的差异及冲突,但指出这并不意味着不可调和与对抗。他指出,如果将平等的主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民主过程,扩展到不同文明模式和不同文化之间,提倡它们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用宽容的精神和“平等对话”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文化的冲突不但能够解决,而且会朝着一种世界公民文化的方向发展。为实现此目标,只须实现一种民主法制制度,它建立在交往行动和商谈伦理基础之上。与“世界公民社会”理论相一致,哈贝马斯提出了人权高于主权,民族国家必将消亡的命题,并且对将联合国改造成世界政府的设想作了具体的制度设计。哈贝马斯这一学术努力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中批评不断。德国哲学家勃伦克霍尔斯特说,这一善良的愿望一旦触到“社会权力结构”的坚硬礁石便会被撞得粉碎。罗尔斯指出,哈贝马斯理想的实现所依赖的条件在现实政治中不可能实现,正义只能在拥有共同价值观的文化内部得到实现,由于基本价值的巨大差异,对正义的理解不可能达到全人类的共识。泰勒也说,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是建筑在“纯粹的形式理性”上,而这种理性完全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并不具有理所当然的普适性。在当今的国际政治中,存在着信仰、意识形态和利益的差异与冲突,一劳永逸地消除冲突和对抗的希望是十分渺茫的。 事实上,不仅全球统理理论和世界公民社会理论,任何一种普世情怀总是难以回答“普遍性”与“地方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普遍性与多样性之间寻找弥合的努力要么沿着权力流向的路线走上“普世主义”的道路(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要么演变成一种拒斥全球化的原教旨主义。这两者都不应该是人类社会的前景。也许,我们不必追求一个世界国家,在主权概念还没有过时的今天,对它的企盼还遥不可及;我们也不必追求一个全球公民社会,在霸权概念仍然存在的今天,它只可能是一个乌托邦的梦想。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努力在全球性与地方性之间维持平衡:不能一味地坚持特殊性而盲目拒斥普遍的规则,但是在找到合理的实现途径之前,也不能因为对全球社会的向往,而丧失坚持本土性原则的警惕性。 摘自《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杭州),2005.3.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