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克思的哲学与恩格斯的哲学的关系,国内外学者一直存在着分歧。分歧的焦点不在于二者的哲学是否有相异或相同之处,而在于二者的哲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还是对立的。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最亲密的战友,合作了几十年,合写了很多著作,他们的哲学无疑有很多相同之处,谁也不会否认这一点。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不会有两个哲学理论完全相同的人。马克思、恩格斯作为两个不同的个人,在知识结构、家庭出身、经济状况、兴趣爱好、性格特点、研究领域、辞世先后诸方面都有所不同,他们的哲学理论自然会有相异之处,人们同样不会否认这一点。所以我认为,抽象地谈论马克思的哲学和恩格斯的哲学是否有相异或相同之处,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我国理论界有人提出,应该“运用差异分析法研究马克思的学说”,其中包括研究马克思的哲学与恩格斯的哲学之间的差异,抽象地说,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具体看来,如果认为“差异分析法”与“本质认同法”“代表了思维中的两个不同的路向”,[1]那么这种所谓的“差异分析法”实际上就变成了“对立分析法”。因为“差异分析法”和“本质认同法”并不一定“代表思维中的两个不同的路向”,承认两个事物之间有差异,并不一定否认二者的本质相同。或者说“本质认同法”是以承认“差异分析法”为前提的,因为没有差异的存在,根本就谈不上本质认同。只有“对立分析法”和“本质认同法”才“代表思维中的两个不同的路向”。所以我认为,还是把分歧的焦点挑明,把哲学上的“马恩差异论”改为“马恩对立论”,更有利于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互相切磋。 认为恩格斯的哲学与马克思的哲学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或对立的观点,由来已久,表现多多,本文主要指出以下两点:(1)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主张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统一,恩格斯则主张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二元对立;(2)在历史发展的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强调人的活动的重要性,恩格斯则片面强调遵循客观规律的重要性,是机械决定论。下面以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著作为依据,对这两个问题作些分析,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两个问题上的观点虽有差异,但本质上是一致的。直截了当地说,本文持的是“本质认同论”。 一 马克思的哲学认为,人类依靠自然界而生产和生活,又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和改变自然界,极大地影响自然界的发展,在自然界深深打上人的活动的印记,人类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人类史与自然史是统一的。在这方面,马克思有很多精辟的论述。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的、类的关系中,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2](P119)“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2](P128)在马克思看来,“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自然界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所以“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2](P128、129、128)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主义者主张“自然和历史的对立”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时,强调“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的结合与统一。[3](P76)马克思还有许多相关论述,因为理论界对马克思这一观点的看法没有分歧,所以无需多讲。 问题在于,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的观点是否与马克思的观点根本对立,恩格斯是否否定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统一,而主张“自然与人类社会的二元对立”?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认为人类不仅依靠自然界生产和生活,而且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和改变自然界,极大地影响自然界的发展,在自然界深深打上人的活动的印记。恩格斯说:“只有人才办得到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迁移动植物,而且也改变了他们的居住地的面貌、气候,甚至改变了动植物本身,以致他们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灭亡一起消失。”[4](P274)恩格斯讲到,由于人们培养和改变野生动植物的品种,长期以往,现在人们已经无法认出或恢复野生动植物的本来样子。他举例说,人们曾经力图寻找演化为五谷的野生植物,但至今仍然是徒劳无益的;我们现在各种各样的狗,或者种类繁多的马,究竟是从哪一种野生动物演化而来的,这始终是一个争论不休、无法解开的哑谜。恩格斯说:“人消灭植物,是为了腾出土地播种五谷,或者种植树木和葡萄,他们知道这样可以得到多倍的收获。他们把有用植物和家畜从一个地区移到另一个地区,这样就把各大洲的动植物区系都改变了。不仅如此,植物和动物经过人工培养以后,在人的手下变得再也认不出它们本来的样子了。”[4](P382)我们不妨看一看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讲过的一段话:“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P76)只要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做个比较,就很容易看出二位导师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上的一致性。 第二,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认为人类利用改造自然,应该遵循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如果单凭自身的需要,无休止地向大自然索取,违背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必定逃不脱自然界的惩罚。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4](P383)恩格斯举了很多例子说明这种情况。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获得耕地,毁了森林,使这些地方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把枞树林砍光用尽时,竟使得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既毁掉了畜牧业,又损害了耕作业。在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随着这种含粉的茎块一起,把瘰疬症也传播进来了。有意思的是,恩格斯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借鉴了卡·弗腊斯在《各个时代的气候和植物界》一书中提供的材料,而马克思在1868年3月25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曾提请恩格斯注意这部著作。[4](P798)这件事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恩格斯与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根本一致。恩格斯从上述这些沉痛的教训中总结出一条宝贵的经验:“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4](P383-384)恩格斯总结的这条经验,对于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紧张的当今世界,显得更加珍贵,谁又能说恩格斯的这个思想,是主张“自然与人类社会的二元对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