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陈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要作辩证的、全面的理解,要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首先,要把社会关系和人的能动作用联系起来理解。其次,要对这个论断中的“人”和“社会关系”两个方面都有深入的了解。特别要清楚: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都包括在人的本质的涵义中。而人的“自然性”有两种表现:一是人本身的自然特性,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在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时,必须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包含进去,必须看到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总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是一条普遍的基本原则,并且是以概括的形式提出来的。这是各个时期关于人的本质的原理和论断中最为普遍和最为高度的抽象和概括,也是最全面和最深刻的。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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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05]01—0013—05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写于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六条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18)马克思这个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论断是极其深刻的。长期以来,关于它的理解和诠释却有片面和简单化的地方,主要是把人的本质仅仅局限在社会关系上。应该看到,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是他写在不供发表的笔记本上的提纲中的,是他的主要论点的表述,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和论证。因而,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他的这个论断,至少应结合他当时的思想发展状况和他的其他有关论述,也就是要与他关于人的问题的整个论述及其发展联系起来。

      从当时的状况和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来看,1845年是马克思完成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摆脱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开始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从西方思想史上看,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是社会动物的命题。此后在中世纪时,人的本质被看成是神。18—19世纪时西方思想家提出不少关于人的看法,如“理性的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费尔巴哈前进了一步。他提出“人的最高本质是人本身”。他反对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神、意识、理性,而是看作“感性的现实的人”。费尔巴哈的功绩在于反对宗教和思辨哲学对人的本质的歪曲。但是,费尔巴哈的论断是以人的“类”作为基础的。他谈的是人的“类本质”。更重要的是,费尔巴哈虽然把人的概念从神学中解放出来,但人的概念还是被抽象地提出来的,是脱离开人的生产活动中的社会联系提出来的。因此,他的“现实的人”实际上与“理性的人”并无实质区别。

      马克思需要在费尔巴哈已达到的成就的基础上通过批判扬弃进入新的思想境界,建立起新的历史观——唯物史观。这大体上是在1842—1845年间完成的。在1845年之前,为了反对宗教对人的奴役,马克思也曾沿用过:“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提法。1843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认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2](P443)。

      1843年末1844年初,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仍说:“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从宣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出发的解放”。[1](P15)1844年,马克思在《评“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认为:“人的实质也就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2](P487)这里可以看到马克思还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的“人本身”的观念的影响。不过,马克思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和遵循费尔巴哈关于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命题。费尔巴哈是针对人与神的关系提出这个命题的,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到这个命题时,强调的是“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一切关系”。[1](P9)

      这里,马克思已经不是把人与神对立,因而也不是像费尔巴哈那样,人只是抽象的与神对立的人,而是针对束缚人、屈辱人的奴役关系,具体就是资本主义的奴役关系。可见,马克思此时已经越出了纯粹的神学的批判,而是进到社会批判,即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批判。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看到费尔巴哈自然主义的缺陷。马克思在这里已经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考察。他已抛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命题。他把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与人的社会生活活动、人对自然界的改造、人本身以及人的能力和创造性活动联系起来。他反对把个体的人与社会割裂和对立起来。马克思写道:“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3](P122-123)但是,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在劳动异化理论中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的“类本质”观念的影响,把人作为类来考察,强调人作为类的特性。马克思用人的“类本质”或“类特性”来区分真正的劳动和异化劳动,来衡量理想的社会制度,把理想社会看作是使人的“类本质”复归的社会。这显然还不是成熟的唯物史观,而是脱离开社会形式来谈劳动,脱离开社会本质来谈人的。可见要彻底摆脱旧唯物主义的影响、彻底摒弃和改造费尔巴哈的术语并不是轻而易举的,是有一个过程的。不过,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虽然仍沿用了费尔巴哈的一些术语,但从实质上说,马克思的思想已与费尔巴哈很不相同,已经大大地超越了费尔巴哈。马克思在《德法年鉴》(1844年)中谈到这点,他指出:“那里所见到的一些习惯用的哲学术语——如‘人的本质’、‘类’等等,给了德国理论家们以可乘之机去不正确地理解真实的思想过程并以为这里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们穿旧了的理论外衣的翻新”。[4](P261-262)

      通过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对工人运动的实际考察,马克思看清了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的人的观念的根本问题。费尔巴哈用生理的人取代了无实体的、精神的“人”,指出了人的历史与自然界的联系,这是他的功绩。但是,费尔巴哈停留在对生理的人的抽象理解上,因此,他无法理解人的社会关系的实质,不懂得人类历史与物质的自然界的真正联系。不能说近代以来的理论家们完全没有认识到社会环境对于人的影响,问题在于他们没有认识到社会关系的轴心是生产关系。实际上,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的基础归根结底都是生产关系,抽象的社会关系是没有的。社会关系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归根到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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