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几个基本理论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惠雄,浙江财经学院人本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博士、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在当今社会,我国全面提倡人本主义的统筹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统一到“以人为本”的轨道上来。然而,为什么要“以人为本”?“人”又以什么为“本”?怎样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发展?这些基础理论问题在以往我国学术界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希望能够在这几个方面提供一些理论帮助,共同推动我国“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全面深入贯彻。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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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基本含义

      人本主义是建立在“人是目的”理念基础上的一种关于天人、物我、群己、劳逸等关系的哲学思想。它表示了思想家们对于自身行为和外部世界意义联系的一种基本认识态度。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仅表明了思想家们对于人自身因素的注重,把社会经济运动中的各种矛盾发生与处理归结到人类自身来进行解释,并从自身寻找问题的解;而且表明了对于真正人类自身需要满足和价值的注重,对异化的物本主义思想的扬弃。人本主义心理学、人本主义教育学、人本主义管理学以及十分有意义的人学均是基于这种认识基础而产生的。今天,我们提倡“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更多地是从以人的需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的理念角度出发来解释这一观念的,实际上,“以人为本”发展观是一套基于人本主义经济学思想的理论体系,它至少包含以下三个相互联系的内容:

      (一)人本主义思想和为什么要倡导“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是近年来日益快速地在我国流行起来的一个重要理念。这里的“本”是指人应当成为我们一切行动的目的、基础和出发点,即“人是目的”或人是万物的尺度。“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我们的一切行动都要以人本身及其需要(扩展为最大多数人的多层次需要的全面协调)为准则,所有的制度安排和生产、分配、消费、交易、管理行为都应当把人的需要作为目标。例如,生产过程中要有健康、愉快的工作环境,以体现和尊重劳动者的生命价值;生产还要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以尊重所有外部人和物的消费权益,提高公共福祉水平。产品分配要体现要素贡献,特别是保护弱要素产权,减少要素使用权不公平交易的发生,以体现各要素产权权益;生产的产品要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美观等的需要,以尊重消费者权益和体现消费者主权。交易过程要尽可能提供对称的交易信息,以满足消费者知情权需要。无论是政府交易、市场交易还是与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组织的交易,都要建构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这些大致是从经济学角度观察的实现“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基础环节。

      人本主义(Humanism)思想源于古代希腊、盛于文艺复兴时期,它首先是针对宗教对人性自由的严重束缚而提出来的。作为一种重要的哲学思想,人本主义对于长期贯穿于欧洲的神本主义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思想革命。人本主义的核心思想是:人是目的,人是万物的尺度;或者说,人类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人本身,人的生存与生活质量是社会发展最根本的价值前提。这一思想在今天已经成为在多个领域引领人类行动的思维库。人本主义作为人类思想境界觉悟过程中形成的哲学思想,其原初的对于唯神主义的革命意义与自由争取精神是十分显著的。然而,不幸的是,随着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开采、利用甚至制服力量的日益强大,化自然资源为人类富庶的努力愈战愈勇,逐渐增加的理性在取得对神本主义蒙昧的觉悟之后,有限理性又把Humanism逐渐发展成为 anthropocentrism——“人类中心主义”或“唯人主义”,世界观偏向了另一个极端。“唯人主义把人类置于中心的位置,按照人的要求来安排世界,表面上看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的自由。但事实上,人与世界之自由关系的损害最终必将损害人自身的自由发展,因为自我创造的过程总是受制于人与世界的关系。”(注:吴国盛:《科学与人文》,《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由于人本主义在近代人类社会实践中的贯彻确实出现了这样的重大偏差,以致有关人本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传播也遇到了许多阻碍。但我要说明的是,不是人本主义思想有什么问题,而是有限理性控制下的人类行为实践脱离了这一重要的自由与人文思想本源,在经济发展中选择了实用主义的路径。

      由于人本主义被发展成唯人主义,过分突出了人在世界的中心地位,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平等、和谐关系。而人的行为又受一些本能性的欲望特别是“官能欲、物质欲、追逐欲”三大基本欲望的影响(这种影响和控制的程度是演化的)。(注:宋承先:《过渡经济学与中国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48页。)行为的客观结果是因受这些本能影响而偏离理性的人本主义目标,近代工业化以来的这种偏离几乎是存在于所有的行为方面和领域的。以追求人的自由发展、反对神本与宗教束缚为开端的思想革命,在受本能驱使的经济发展实践中,伴随着科学对自然的进步和本能对理性的束缚的影响的交互发生,产生了一些反人本主义的、有害人类自由和根本福利的“物本主义”或唯“物”主义的社会后果。(注:参见:[日]山本二三丸:《人本经济学》,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虽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莫里斯的物质生活质量指数(PQLI)等一些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论也被应用于经济解释,但经济人假设、偏好满足即效用等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理念却最终导致了现代经济理论在与现实人类行为脱节的同时又从理论上影响着制度安排,使得许多经济发展与制度安排偏离了“人是目的”的人本主义宗旨,甚至走向了真正目标的反面,水危机、荒漠化、沙尘暴、贫富差距扩大,物种加速灭绝,这些伴随片面化发展而来的问题已经严重地损害到了人类生存的命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就是我们今天为什么要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基本原因。

      (二)怎样正确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全面理解“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大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去掌握:

      首先,人是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出发点。我们知道,由人类欲望引发的对各种客观对象的需要,是人类活动由以发生的最直接、最根本原因。社会活动的起点与发动者是人,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及满足欲望的手段的稀缺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矛盾。无论是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矛盾,还是经济社会运行中消费、生产、分配、交换之间的矛盾,都是由人的欲望及其行为引起的。所有科学进步与制度安排在总体上都是为了解决这由人引起而又无尽的稀缺性矛盾而产生的。因此,人是一切经济社会矛盾产生的出发点与总根源,人的问题由人而生,这是我们确立“以人为本”发展观和人本主义经济理论思维的基本点。

      其次,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活动。在人与自然交往以获取物质资料的过程中,人始终处于经济活动的主体地位。任何科学发明、经济进步都是在人的主持下完成的。国别、民族间的经济差异归根到底是由于人们在各自的经济活动中采用了差异很大的制度形式与管理方式造成的。深入考察各国的经济差异,其最根源处无不显示在人(包括培育人、管理人、看待人、运用人诸方面)的差异,而决非物(自然资源)的差异可以注定一方天地的强弱富贫。“我们可以认为,人的无限的欲望与实现欲望的手段这一对供求矛盾,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和人类社会辩证地向前发展的最最根本的矛盾。”(注:宋承先:《过渡经济学与中国经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页。)而人不仅引发了这对矛盾,使之无穷化,而且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由人的无限欲望与有限供给构成的“稀缺性”矛盾——表现为今天的统筹发展矛盾,问题在人方面,亦即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人而非在物。这一观点包含两个重要含义:一是引起稀缺性的主要原因在人,在于人的欲望,这不是说要清心寡欲,安贫乐道,但至少提出了在一定的外在供给状况(约束条件)制约下,应当注意人类自身欲望的管理与引导这一人类自我管理的重大问题。不能什么都拿来吃,也不能什么都不顾,吃得“千山鸟飞绝,万径虎踪灭”,也吃出了SARS,吃出了疯牛病。大量有关动物伦理的问题以及源于动物的疾病,根源在人,在人类对待生物世界的方式出了大问题。二是解决稀缺性的手段也在人。人处在“稀缺性”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根本推动者。所以,减少稀缺以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人类自身的能力。(注:陈惠雄:《对稀缺性的重新诠释》,《浙江学刊》1999年第3期。)因此说,人类自身就是一个矛盾体,由于理性与信息限制,人类改善自我、管理自我的能力不强,发现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不足,才是造成诸多经济社会发展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因此,“以人为本”之“本”的第二层含义就是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与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要把解决问题的出路与根本点放在人自身。这就是说“以人为本”不仅要从“目的”上认识,同时也要从“手段”上认识,通过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与控制不合理偏好,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才能形成科学、全面的“以人为本”发展观。“人是目的”是基本的人本主义理念,同样,“人是手段”是实现“以人为本”发展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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