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造性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敏中,北京师范大学 学报编辑部,北京 100875 胡敏中(1959-),男,湖南省湘乡市人,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创造性认识是人类认识的一个本质的和内在的方面。从认识对象看,创造性认识是以新的认识问题或认识矛盾为对象的;从认识主体看,只有具有创造力的人即创新主体才能从事创造性认识活动;从认识过程看,创造性认识是探索人类未知领域的特殊认识活动;从认识特征看,创造性认识的本质特征就是其创造性;从思维方法看,创造性认识的思维方法也具有探索性和开创性,它不同于一般的、常规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法;从认识结果看,创造性认识是能获取创造性认识成果的认识活动。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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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B0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0209(2005)02-0102-06

      在我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经过上世纪80年代的高峰期之后,至今一直处于低迷状况,哲学工作者更多地关注价值哲学、文化哲学、历史哲学、社会哲学、实践哲学、生存哲学、技术哲学和生态哲学等,而认识论多少受到一些冷遇,认为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已研究得差不多了,现在没有更新的问题可研究了。我们承认,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中国哲学研究的重心已经从认识论转移到其他领域,但这并不表明认识论研究就不重要了,更不能说认识论就没有新问题可研究了。我们且不说哲学的一切问题都包含着认识论问题或者说哲学的一切问题都以认识论问题为基础,只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去实践和认识。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中期,认识论成为中国哲学研究的重心是得益于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的改革开放,那么,迈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关键时期,这必将会遇到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这些都需要我们去进行新的实践和认识。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1](P199)可以说,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和平、发展与创新的时代,要发展就必须革除那些束缚社会发展的落后观念和体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进创新机制,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而创新则更具有根本的意义,因为和平与发展都需要创新来保证和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实际上是一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观念创新”等综合创新的伟大实践,创新是动力和活力,而改革是途径和手段,其目的是构建和谐社会。

      因此,在当今历史条件下,创新问题异常突出,创新和创造在本质上是同义的,只不过创新主要强调的是新结果,而创造主要强调的是新结果产生的过程。因此,研究创造性认识或认识的创造性,既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发展的要求。

      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深刻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能动的反映过程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它既强调了认识内容对客观世界的依赖性,也强调了主体在反映过程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以往,我们对认识的能动性研究得较多,而对认识的创造性有所忽视,这种对认识能动性的研究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只有把创造性纳入到能动的反映过程中,才能真正揭示认识的能动本质;只有真正揭示认识的能动本质,才能真正揭示认识的反映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就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外界客体的能动反映,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2](P89)列宁的这一经典定义既揭示了物质的哲学涵义,又揭示了认识的哲学涵义,而哲学涵义的物质和认识又是紧密相联的,只有从人类认识的角度才能揭示出物质的本质,同样,只有从客观物质的角度也才能揭示出认识的本质,因为,离开了客观事物,认识就失去了客观对象和客观内容。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从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入手揭示认识的本质,而“反映”正能体现人与外部世界的这种关系,从而反映就是认识的本质。

      对于反映,我们不能只从词义上来简单地理解,而应从哲学的深刻涵义上来理解它,如果就词义本身来说,反映就是机械式的对客观事物进行复写和摄影,从而重现客观事物。这就是机械唯物主义所持的观点。哲学涵义的反映就是客观事物由实在形态转变为观念形态的过程,这一过程决不是简单的机械运动,而是一个非常深刻和复杂的社会过程,其中主体的认知结构、情感、意志和价值观等参与其中,从而,反映就是一个积极能动的过程。认识实质上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客体作用于主体,在这一作用过程中,客体的结构、属性和功能转化为观念的形态过渡到主体中;另一方面,主体作用于客体,在这一作用过程中,主体的特性和本质引导、帮助和强化着客体向观念形态的转化,并得到了自身的提高。

      正由于有主体的认知结构、情感、意志和价值观的参与,认识的反映过程就内含着选择性因素,这就是说,主体并不是无条件、无取舍地反映一切进入他视野中的客观对象,而是选择那些同自己的本质和特性相符合,并符合自己的目的和价值目标的客观事物进行反映。认识的选择性表明了认识的能动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认识的选择性有利于主体集中精力和创造条件去反映,从而能加速认识的进程和认识成果的获得。

      主体的认知结构、情感、意志和价值观参与在认识中,不仅使认识内含着选择性因素,而且也使认识内含着建构性因素。主体的认知结构等参与在认识中,并以此作为参照系和标准去组合、组建认识内容,从而使认识过程也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在认识的初级阶段即感性认识就存在着认识的建构因素,感觉、知觉和表象的依次递进和上升就是主体对感性认识内容的不断建构过程;认识的高级阶段即理性认识更存在着认识的建构因素,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的加工整理,实质上就是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的建构,理性认识的递进和上升过程也是理性思维对其建构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主体在认识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在观念中创造客观世界中本身不存在的东西,这更是一个理性思维的整合和建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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