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问题。笔 者认为,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 化生活需要,又要着眼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努力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历史前提。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同一个历史过程,社会历史就是人自身不断发展的历史。马克 思把人的发展过程分为由低到高逐渐演变的三个历史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 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 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 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 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 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1] 众所周知,现实的社会主义并没有像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首先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 资本主义国家实现,而是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首先取得了胜利。由于历史条件的局 限,社会主义国家仍然面临着一个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条件 下,怎样实现社会的不可逾越的发展过程,同时又始终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成为 今天我们谈论发展和发展观必须面对的历史课题。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注意 澄清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既然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范畴,那么现阶段所要培养的全面发展的人与未 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的人就是有差别的,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由于我们正在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阶段只能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 人是作为“必然王国”里的纯粹的生产者来发展的,人的发展不能不受人与自然、人与 社会之间存在的对立和异化关系的限制。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超 越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能充分、自由地发展自身。在这个阶段, 个人驾驭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挥所起的限制作用,克服了人与自然、人与社 会之间的对立和异化关系,在所有可能的领域和方面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当然,这两 个阶段也存在联系,但不能因此而混淆二者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向往未来社会的人的 全面发展而否定现阶段的人的全面发展。因为,首先我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 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其次,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为未来共产主义社 会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历史基础,将来为现在指明方向。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仅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相差甚远,就是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相比也落后许多。因此,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仍是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就决定了在我国现阶段所谓的人的全面发展仍不可能摆脱与市 场经济相适应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它必然受到诸多的限制。 第二,传统观点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在目前它只是不可 能实现的理想目标,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事实上,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一个理想目标, 又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自然历史过程,是连续性与阶段性、量的积累与质的升华相统一的 过程。它决不可能离开现阶段的努力追求而在共产主义社会突然实现。社会主义社会是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重视人、关心人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 的确立,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制度,彻底消灭 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实现了社会关系的根本变革,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 和精神动力,创造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和环境。同时,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物质文 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人的全面发展也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社会主义作 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经环节。这就决定了即使我们目前尚处在 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也应该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目标。 第三,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主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的全面发展要服从 于经济发展,并为它服务;还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只是手段,它仅仅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而存在,只有当经济文化发展到很高水平之后,才谈得上人的全面发展。江泽民从时 代发展的特征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出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 会,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发展,又包括人的全面发展,因此,“ 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 基础的”。[2]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他还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又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和归宿 。这一思想真正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和目的统一,突出了人的主体存在,克服了 以前过分重经济发展轻人的价值的偏向,从而厘清了现代社会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与社 会主义建设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