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

作 者:

作者简介: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哲学部,河南 郑州 450002 梁周敏,女,河南南阳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哲学部主任,教授。

原文出处:
中州学刊

内容提要:

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此类矛盾的根本性质仍 属于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它有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管理方面的种种原因;解 决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坚持标本兼治,同时应掌握解决 矛盾的科学方法和正确的措施。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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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5)02-0005-06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人 民内部矛盾问题,尤其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问题,这不仅是党和 国家长治久安的实践需要,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在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一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把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分 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之间的矛盾;认为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 是非对抗性的,这种非对抗性表现在,组成人民内部矛盾的任何一方,其存在和发展以 和谐的方式共存,其矛盾的斗争性一般不表现为激烈的外部对抗和冲突。但这并不排除 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出现激化、产生对抗。当前我国正在经历从传统社会向 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转型和发展 ,从伦理政治社会向民主法制社会的转型和发展。这种转型同时内涵着二元经济结构的 转型(即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型)和经济体制的转型(即从传统的产品经济向现代 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转型有着巨大的转折性、明显的跳跃性以及政治与经济发展的 不协调性和巨大的风险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纵深发展,社会各方面利益进入深 层次、多领域调整过程,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外在形式、内在结构产生种种变化,尤其 是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数量增多、形式多样,呈现复杂化的态势 ,尤其是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常以物质利益纠纷、民族宗教纠纷、社会管理纠纷等 具体原因以罢工、罢市、游行、围攻、示威等形式出现,表现为突发性和群体性,有的 甚至出现组织化的倾向。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 表现,是人民内部矛盾变化的一种新动向。这种矛盾的发生对社会影响面大,冲击力强 ,且处理难度大、遗留问题多,不仅直接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的重大损失,加大各级政府 行政管理的难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危害极大。

      新形势下出现的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其主要的外在特征表现为突发性和群体性 ,即短时间内矛盾的爆发和矛盾一方或两方在人员数量上的聚集。突发性和群体性的外 在特征并没有改变此类矛盾的性质,从总体上看,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仍然属于非 对抗性矛盾。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从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看,矛盾的对抗性是指矛盾 的对抗性质和解决矛盾的对抗形式之统一的情形。矛盾的对抗性质,是指矛盾由于双方 在本质上根本对立具有对抗性质,矛盾的对抗形式是指矛盾的解决往往采取对抗的方式 ,即外部冲突的解决方法。从总体上看,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不存在本质上根本对 立的对抗关系,其解决大多不采取外部对抗冲突的形式,因此此类矛盾在本质上并不具 有根本对立的性质。尽管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也产生对抗的倾向,但在社会主义条 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不具根本利益的对抗性,它只能是偶然的对抗形式,表现为对抗的 现象而不表现为对抗的本质。而且从数量上看,群体性仍然只表现为有限的数量间的矛 盾,并不表现为社会整体性的对抗。社会整体性对抗,表现社会整个生活条件造成的社 会基本阶级之间、基本势力之间的对抗。这种对抗往往具有对抗性质。因此,一些群体 与群体之间产生的对抗并不能说矛盾的性质就是对抗性的。

      与一般性的人民内部矛盾相比,突发性群体矛盾有其显著的特点。其一是矛盾发生具 有积累性。突发性群体矛盾往往是各种情绪、意见的积累,各种小摩擦、小纠纷的堆积 ,它的起因可能是偶然的,但偶然性中总隐藏着必然性,必然性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 事物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的变化。其二是矛盾发生的突发性。矛盾往往在短 时间内由于某种因素的诱发突然爆发,表现为矛盾的双方或因偶然的小事、或因意外的 原因互不相让,事态扩大升级,很快由小事变成大事,由大事酿成乱子。由于人们事先 未曾预料或警觉不够,致使问题的解决者无法在短时间内调整抑制事态,无法采取常规 性的方法去解决,因而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其三是矛盾力量集结的群体性。此类矛盾一 般表现为一方或两方面人员数量上的迅速集结以至扩大,往往形成强大的声势且彼此呼 应,并且由于共同性的要求结成短时期的共同体,容易使矛盾冲突扩大、深入和出现连 锁反应。其四是矛盾发展的蔓延性。由于矛盾发生的群体性和突发性往往使问题无法在 短时期内有序解决,造成矛盾的复杂化,使原来要求解决的问题逐步延伸为来自不同个 体或小群体的复杂要求,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其五是矛盾激化的可能性。由于此类矛盾 往往表现为短时间内的数量优势,使得暂时结成共同体的成员容易表现出强烈的非理性 情绪和要求。如民族或宗教方面产生的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其特别的号召力和凝聚 力,如果有坏人插手,往往会煽动一种抗争的激情或盲目的热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 加以控制,容易导致极端行为的发生。其六是矛盾结果的沉淀性。突发性群体矛盾一般 在短时期内无法依靠教育或说服加以解决,往往不得不依靠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解决。 其结果矛盾缓和了,事态缓解了,表面上问题处理了,但往往责任难以划清,利益得失 也不好真正摆平,潜意识的隔阂往往积累起来,成为矛盾再度爆发或以其他形式爆发的 沉淀性因素。其七是矛盾性质的变异性。突发性群体矛盾的发生,如果表现为罢工、罢 市、围攻、游行甚至局部的社会动乱,往往受到敌对势力的插手。敌对势力往往利用我 们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失误,挑拨离间,兴风作浪,不仅使矛盾在形式上容易从 非对抗性激化为对抗性,而且容易造成矛盾性质的转化,即由是非问题转化为敌我问题 。

      我们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突发性群体矛盾及其后果。由突发性群体矛盾的特点所致, 如果我们掉以轻心,或在处理上有重大失误,矛盾就不能朝着缓和的趋势发展。矛盾一 旦激化,往往会发展到出现严重的暴力冲突事件,对社会的危害是极大的。它破坏社会 的正常秩序。突发性群体矛盾由于采取集结力量的态势,如罢工、示威、游行乃至同政 府发生一定规模的冲突等,造成局部性的工作、生活秩序混乱,严重的甚至造成交通、 通讯、水电的中断,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社会损失。严重的情形甚至导致一系列矛 盾的尖锐化、敌对化,致使社会经济陷入困境,直接威胁国家政权的安危。它导致社会 舆论的错位。从社会感染效应来看,由于矛盾在短时期内骤起,会使新闻舆论等宣传媒 体在短期内无法及时正确引导事态中人们的视听和判断,往往会形成一种紧张的社会不 安气氛,造成不明事态的人产生种种的怀疑和猜测,引发人们的不安全感甚至恐惧感。 如果再有少数坏人隐匿其间,兴风作浪,混淆视听,制造谣言传闻,推波助澜,更容易 导致连锁反应引起局部性的新混乱,推动突发性群体矛盾由人民内部非对抗性质的矛盾 转向对抗性矛盾,使混乱加剧,事态扩大,矛盾呈现复杂化的态势。突发性群体矛盾的 另一危害是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领导机关和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造 成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能通畅有效贯彻,影响国家的稳 定团结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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