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5)01-0015-05 社会开始转型以来,一方面,国民经济一直高速、健康、稳步增长,社会充满机会和 生机,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比哪个历史时期都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迅速提升,全世界 炎黄子孙至少自1840年以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自豪过。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快速转 型,社会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向深层次拓展,又诱发或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伴生 了一些严重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拉得过大、弱势群体由小变大、腐败现象呈高发态势 等,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不满。不平则鸣,问题从哪里开始,逻辑从哪里开始,理 论总是植根于现实。公平与效率这一古老而又常新的理论问题讨论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 发展进程而呈现出阶段性。 一、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针对过去“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对效率 造成的巨大损害,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著名论断,使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 动先富起来,起着榜样示范作用,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阶段公平观的主要特征是否 定了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实行的“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坚持把效率放在第 一位,拉开分配收入差距,大大激活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济效率 大幅度提升,使我国国民经济10多年来保持了经济两位数的增长,创造了“中国奇迹” 。这一阶段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冲突论”处于主导地位。持有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 公平与效率是两个截然对立的价值体系,追求效率必然牺牲公平,或者追求公平必然牺 牲效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效率是一个经济学范畴,是一种工具性的技术指标,关注 的是资源优化配置,追求的是以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收益。如果主张公平优先,投资 者、劳动者不能得到他们所投资或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就会直接影响投资和劳动的积 极性,必然导致平均主义,效率下降,国力衰竭,人们普遍受穷。所以,公平与效率只 能是非此即彼,二难选择。这一时期,有的学者提出了“效率决定论”的观点。这种观 点认为,公平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它不可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而 独立存在。一切以往的公平观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每一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 公平观都是那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的反映。生产决定分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 建筑,效率决定公平。还有学者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但实际上政府 的着力点放到效率上,公平问题基本上是兼而不顾,导致不同群体收入差距逐渐扩大。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步入90年代以后,人们之间收入差别迅速扩大,社会问题增多, 有可能造成对经济效率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国家及时调整了效率与公平关系, 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的基本内涵是继续坚持效率优先 、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中心不动摇,同时也要兼顾公平,这个公平包含有两层意思:一 是市场规则的公平,机会向每个社会成员开放,每个人只要愿意竞争,就能取得与别人 同等的机会。二是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人类社会不同于动物界,动物可以遵循适者生 存的原则,而人类社会对竞争失败者或社会弱者要给予人性的关怀。经济上对效率的追 求,要受到人们对社会公正普遍认同的价值观的制约,超越了这一点,就会因公平的丧 失而导致效率的下降。因此,在这一阶段,打破垄断实行机会均等,在追求效率的同时 兼顾分配结果的公平,给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或弱者基本生存的关怀,开始倡导建立社 会保障机制,成为这一阶段的一系列政策的亮点。这一时期,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 存在“两种优先论”。一种是公平优先论,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平既是人类一直 追求的理想目标,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法则,更是人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只 有将公平放在优先的地位,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和关爱,体现社会主义 的基本价值目标。把公平放在优先地位,就是要反对把收入差距拉得过大,造成两极分 化,影响社会稳定。第二种是大多数学者赞成的效率优先论,认为这符合我国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现实,在我们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里,应该始终坚持以经济为中心,坚 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只有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人们的生活才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 水涨船高,才会有财力去帮助社会弱者。但经济发展并不像学者想得那样简单,而是复 杂得多,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仍然高速增长,一部分人通过合法渠道或非法渠道迅速致富 ,而城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破产或改制较多,下岗失业工人增加,生计比较艰难。农 村则在90年代后一直处于徘徊不前的局面,随着工业原材料的涨价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 持续上涨,农产品价格却没有同步增长,有的地方粮食价格有下降的趋势,加上一些地 方政府乱摊派、乱收费,使农民增产却很难增收,生活水平提高不快。 第三阶段:进入新世纪,围绕公平与效率展开的各种研究在前面两阶段众声喧哗尘埃 落定之后,转入一个新整合、深化期,推出了一批富有时代意义的高水平成果。在“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提法上,吴忠民在《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上发表了《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提法再认识》一文,对这一提法进行了反思,提出自己的见解。该 文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适应我国改革经济发展初期的一种特殊提法,这种提 法是就经济问题与公平问题的关系而言,经济效益问题是最为重要的,是第一位的,要 优先于公平问题;但是,公平也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它属于“兼顾”范畴内的问题。 所谓的“兼顾公平”无非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应当在重点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 要忽视公平问题,对之应当予以适当的关注,当经济效益问题和公平问题两者出现抵触 、矛盾、甚至对立的时候,应当首要考虑前者而不是后者,推之极端有时甚至为确保“ 经济效益”可以暂时牺牲“公平”。这个命题提出有一定历史正当性,对于人们冲破原 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分配模式、确立经济效益在社会中的核心地位、调动广大劳 动者积极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人 们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其局限性明显表现出来。这一提法忽视了经济领域的基本规则 ,即以什么样的公平规则得到效率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颠倒了发展的基本价值目 标与发展的基本手段、基本途径的关系,否认了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带 来了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助长了畸形的经济增长行为,过大地拉开了人们收入的差距 ,加重而不是缓解了当前一系列社会问题,延缓了合理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因此, 应该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对之作出必要的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