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实践范畴与唯物史观的逻辑结构

作 者:
林剑 

作者简介: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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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马克思哲学应被合理地理解为是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在“实践的唯物主义”哲 学中,实践范畴既构成它的理论基础,又是其思维辐射的轴心——这已成为越来越多的 学人的共识。然而,实践范畴应如何阐释?对此哲学界存在着狭义与广义两种不同的阐 释,前者指向人的物质性的感性活动,后者则指向人和社会生活的一切过程。但其中占 主导地位的观点是倾向于将实践范畴作狭义的阐释,认为只有将实践理解为人的物质性 的活动,才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践范畴上的革命,才能划清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 界限,并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之间的沟通与圆融。很明显, 科学地阐述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实践范畴,是科学地解释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前提。为 准确地阐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的实践范畴,首先有必要对实践范畴的历史演变 进行追索与反思,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实践观的扬弃加以考 察与辨别。

      了解西方思想发展史的人都知道,实践范畴在西方思想史上出现,至少可追溯到古希 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将伦理学界定为一门关于实践的科学,认为伦理学的 功能和使命即是指导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如何行动,使人们懂得什么样的行动是合乎德 性的行为。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人们的实践活动主要指的是道德活动。亚里士多 德对实践范畴的理论与诠释对后世西方思想家的影响是深远的,直到德国古典哲学时的 康德,其实践范畴仍然主要指向的是人们的道德活动。真正将实践范畴主要由一个伦理 学范畴转变为哲学范畴的是黑格尔哲学。黑格尔在他的辩证法中充分肯定了人的劳动、 实践对于人的社会历史乃至人本身产生的意义。然而,受其哲学性质的制约,黑格尔对 实践、劳动范畴的理解也存在着两个明显的局限性和错误。首先,黑格尔将实践、劳动 的对象化、外化和异化混为一谈,将之视为是相同的现象,因而只看到了人的实践、劳 动对人的肯定的方面,而漠视与否定了实践、劳动对人的否定方面。确切地说,黑格尔 只看到了劳动对人的本质的肯定,而否定了劳动的异化对人的本质的否定。其次,黑格 尔受自身哲学唯心主义立场的决定,对实践、劳动范畴的理解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性质 :在他的思维理路中,所谓实践、劳动主要指向的是人的思维活动,而不是对人的社会 历史生成和发展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意义的物质生产活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 学手稿》中谈到黑格尔劳动观的这种双重缺陷时,曾经指出:“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 ,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 。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内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 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因此,“黑格尔 把一般说来构成哲学的本质的那个东西,即知道自身的人的外化或者思考自身的、外化 的科学看成劳动的本质……”(同上,第163-164页)

      二

      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观的分析是深刻的,他既以赞赏的态度肯定了黑格尔劳动观的伟 大之处,也以扬弃的态度揭示出其中所隐藏的错误和片面。遗憾的是,马克思对黑格尔 劳动观的分析,尤其是对它的批判,并没有真正为人们所读懂,相反,却被不少人作了 片面性的解读。在人们传统的理解中,包括我们过去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 中,实践通常被界定为:人类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这样的界定即是本文前面 所述的狭义的理解。人们之所以对实践范畴诉诸一种狭义的阐释,将人的实践活动严格 地限定在物质活动的范围之内,而将物质活动之外的其它一切活动绝对地排斥于实践活 动之外,更有甚者,还极端地主张将人的活动目的也从实践范畴内涵中排斥出去,提出 一种净化实践的观点,究其所以,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恐怕在于,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经 典作家的有关论述,以及他们对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唯心主义实践观的批判,存在 着误读与误解。

      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在谈到人的实践活动时, 大都指向的是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唯物 主义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区别时,曾明确地写道:“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 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 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马克思恩格 斯选集》第1卷,第43页)在这里,所谓物质实践的提法,显然指向的是人的物质实践活 动。但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所以用“物质实践”的概念,而不是用一 般的实践概念,其深刻的原因在于,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 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 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 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 道德等等……”(同上,第43页)总之,在马克思的历史观的视野里,观念的东西,从归 根到底的意义上看,是在物质生产这种物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但是,这决不意 味着在马克思的历史观的视野里,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这种物质实践活动形式是人的实 践活动的唯一形式。

      那么,如果将实践范畴诉诸一种广义的理解,尤其是将人们的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活 动纳入到人的实践范围中,又该如何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实践观的批判与扬弃 呢?这也是一个需加阐释与澄清的问题。人们过去对实践范畴的片面性误解,很大程度 上来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黑格尔、费尔巴哈实践观批判的误读。众所周知,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分属于两个不同哲学阵营,但在对人的实践活动的 理解上,这两位哲学家却又表现出惊人的一致:“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 的精神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费尔巴哈则“仅仅把理论的 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而对于物质生产 劳动这种实践形式,他们一个是“采取鄙视的态度,一个则只是从它卑污的犹太人活动 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同上)。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实践观是错误的,这错误 不仅在于它们的唯心主义性质,同时还在于它们的片面性。它们仅仅把人的思维活动、 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将人的其它一切活动、尤其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排斥 于人的实践活动范围之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上述批判,我们不能诉诸一种非此 即彼的思维方式,要么将人的精神劳动视作唯一的实践活动形式,要么将物质生产劳动 视作唯一的实践活动形式。实际上,人的活动形式是丰富的、多样的,既包括物质活动 ,也包括精神活动;无论人的何种活动形式,都应“理解为客观的活动”(同上,第16 页),因而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也正因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具有实践的性质,因而,社 会生活在本质上才是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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