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就实践哲学而言,马克思通过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 ,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7页),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 实践哲学所谓的“主奴关系”进行了彻底的颠覆,从而使后来的一部分哲学家、特别是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开始重视社会实践所具有的改造世界和验证认识结果的真理 性的功能。其实,从西方哲学发展脉络和基本学理的双重角度来看,马克思的这种做法 不仅通过探讨社会领域而开拓了“实践哲学”的新视域,同时也使西方哲学开始从新的 角度具有了进一步演变发展的可能。虽然后者迄今为止并没有完全得到具体实现,但却 变得更加重要——这突出表现在马克思对处于社会实践过程之中的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 充分重视之上。 不过,综观马克思以后的实践哲学发展历程,特别是其在当代中国哲学界的发展过程 ,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出于主流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种影响,还是由于理论功底的欠缺 ,大部分哲学研究者虽然已经开始通过论述“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等等, 努力从哲学高度对新的社会实践领域进行新的探讨和研究,并取得了许多成果和较大进 展,但基本上都没有对社会实践所具有的主体性维度、特别是超越维度予以足够重视, 更不用说进行系统研究了。即使稍有涉猎,也几乎只是以“社会实践既改造客观世界, 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一语带过,或者用不清晰的所谓“主体性原则”加以表示,至于 现实的社会个体究竟怎样通过社会实践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这种改造有哪些具体表现 、成就或者结果,则语焉不详,似乎没有必要进一步加以研究和论述。 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因为许多研究者并没有通过把握西方哲学的历 史发展脉络,全面地理解和继承马克思有关“实践”和“人”的论述,因而也就不可能 通过对这些观点的发展,真正全面地正视“实践”对作为现实社会个体而存在的人的精 神世界的“改造”,更不用说从哲学高度对这种改造的主要方面进行认真的探讨。其结 果是,不仅根本无法满足今天飞速发展的社会现实向哲学研究者提出的要求,甚至往往 无法“自圆其说”,几乎总是在研究论述的过程中出现“捉襟见肘”的局面(当今的实 践唯物主义者所面对的、由“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构成的研究困境,其实已 经具体表明了这一点)。那么,怎样克服这种局面呢? 在我看来,我们只有通过真正科学地对待和研究马克思关于以“实践”为基础的“人 ”的观点,在正确继承的基础上予以科学的发展,才有可能进一步实现其“哲学的革命 ”,真正把社会实践对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过程及其诸方面,特别是把主观世界所体现 出来的主体超越性,纳入实践哲学的研究视野,从而具体揭示“实践”究竟是如何实现 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的。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不仅可以真正从理论上对马克 思的观点有所发展,而且有可能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使我们的哲学研究真正发挥其作 为“时代精华”所应当发挥的作用。 一、从马克思的实践观到社会个体生成论 只要把社会实践的主体所具有的主观维度、特别是社会实践对现实主体的精神世界的 改造当作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首先遇到的关键问题之一似乎就是:这样做会不会使研 究者自己流于“唯心主义”?其实,从元理论批判的角度来看,我们完全可以针对这个 问题而询问:准备把这种主观领域纳入自己研究视野的哲学家,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 题呢?许多研究者可能马上会想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进一步的 问题是,在经过了20多年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今天,我们为什么仍然会马上产生这样 的想法?另外,除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外的几乎所有西方哲学家,为什么也要么不 把这个领域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要么只是通过在“观念的王国”之中遨游来研究这个 领域呢?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背后隐含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忧虑,它不仅表现为研究者从现实生 活角度出发对自己的现实生活和学术生命的忧虑,而且从更加根本的学术研究的层次上 看,是对自己所进行的研究过程和结论的可靠性的忧虑——似乎只有当自己的研究对象 是固定不变的客观物质事物、而不是充满主观“意见”的领域的时候,自己的心里才“ 有底”,而一旦涉及主观世界,这种“可靠感”就烟消云散了。这样一来,“本体论” 也好、“存在论”也罢,就都变成了进行哲学研究、包括对社会实践的主体改造功能进 行哲学研究所必须依赖的“支点”。实际上,这种忧虑虽然作为“终极关注”的一种具 体表现形式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这里却必须加以扬弃:只要我 们作为研究者充分意识到这种充满主观“意见”的领域同样是“不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为 转移的”、“客观的”研究对象,只要我们不再执著于竭力追求绝对客观的、纯粹的、 普遍有效的“真理”——一言以蔽之,只要不再痴迷并陶醉于“观念的王国”之中,而 是真正突破这种“王国”,把自己的关注焦点转向现实生活、转向“生活世界”,我们 就能够把这种充满主观“意见”的领域同样看作是自己的研究对象。毋庸赘言,这正是 马克思自己所坚持的观点、所采用的做法。而且更加重要的是,马克思正是因为坚持了 这种观点,才使西方思想史上的“实践哲学”研究思路发生了根本转变,并因此而真正 实现了哲学研究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 即使不详细引证人们耳熟能详的马克思有关实践和人的各种论述,而仅仅以其《关于 费尔巴哈的提纲》为例,我们也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马克思通过强调以人为现实主体 的社会实践所实现的这种哲学研究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