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了这个题目,一定会说:“新鲜!还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其实并不奇怪,大家都喜欢自己,不然讨厌自己的人岂不成了自虐狂了? 我今年14岁,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我没有美女那种水灵灵的眸子与高高的鼻梁,但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同学对我的评价如何的确不敢断言,但我喜欢我,真的! 我受奶奶的遗传与偶像的熏陶,逐渐养成了争强好胜的性格,做什么事都不愿轻易服输,总想超过他人。每逢考试,“桂冠”破别人夺走了,也许他人总会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我却总是撇撇嘴,耸耸肩,虽然表面看去既无妒意又无失落,可心里却酸得直让人掉泪。也许就是有了那一种争强好胜的信念,我才会发奋读书,刻苦努力,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的女孩子。 当然,我也爱看书,每逢双休日,总会拉上一两个好友到书城逛逛,找到了“珍宝”就到角落看了起来(不论是跪着还是趴着)。一次,妈妈让我到厨房拿双筷子,我边走边看书,到了厨房竟举了把菜刀出来,妈妈吓得面色铁青:“峰峰(小名),你这是要干什么?”……总之,不管是走还是坐,甚至上厕所,我都会见缝插针地抓紧看书,也就是在这种氛围下,我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了那“文学春风”的洗礼。 俗话说:“人无十全十美。”我真不喜欢上体育课,一上课就无精打采,但我还是懂得,我必须克服自身存在的种种缺陷,进一步完善自己。这不,体育成绩,我已有两科100啦! 好了,这就是我啦!也许,我注定会喜欢自己,喜欢我自己这个并不十分完美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