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似乎是人生来就会的。例如四五个月大的孩子会自己玩,他们会握紧小铃自己摇,或者抓握挂在面前的玩具。会坐、会爬、会走、会跳的孩子各有自己不同的玩法。但是,如果家长能帮助孩子选择力所能及的玩的方式,寓教育于游戏中,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发展。 越是年龄小的孩子越是需要大人的帮助。年幼的孩子不仅在生活上需要大人的护理,在心理上更依赖大人。大人能陪伴孩子游戏,会给孩子带来安全感,让孩子有一个积极的健康的心理;还可以通过玩具、逗弄(肤体接触)、语言交流等等,让孩子获得各方面的信息。 家长与孩子游戏时应“声”“色”俱施,各种感觉并用,注重发展孩子的观察力、空间知觉和想象力。所谓的“声”就是指玩发声的玩具,说话,唱歌,听音乐,击掌或者用钥匙、勺敲击等;而“色”是指颜色,即视觉刺激,多看美好的东西:如色彩鲜艳的画面、多种不同颜色形状的玩具等等。 当孩子刚会玩玩具时,家长可以从玩具店中给他买玩具。一件一件地陪他玩,和他一起拆、装玩具,甚至还可以表演给他看应怎样玩。因为这些玩具商品更能引起孩子注意,能专业地开发幼儿的各种潜能。 待孩子稍大一点,家长就可以开始利用家中的物品教孩子玩,这样既节约了家庭开支,又突破了玩具商品的局限性。家长可以用手帕裹个老鼠,用纸折只小船,用铝盒做乐器,用毛巾扎个帽子,用手在墙上做一些动物投影。重点是要鼓励孩子学会模仿、创造。 孩子更大了,家长教孩子玩的内容也就更多了。家长可以教孩子用竹竿或长凳当马骑,用树枝在沙土上画画,带孩子一道去浇花,坐碰碰车。总之,此时,除了工作以外,无论干什么,家长都应尽量带上孩子,以游戏的形式让孩子参与。比如买菜时,可以让孩子扮演“军师”,让孩子做家长的参谋。此阶段重点是让孩子能通过游戏走进大人的日常生活中。 孩子2岁以后,家长应安排孩子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这样不仅可以扩充游戏的内容,还可以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增强孩子的群体意识,让孩子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当然,孩子在选择游戏时是比较盲目的,可能会选择一些危险性很大、不健康的游戏,而且游戏的过程中不时还伴有一些自己不能解决的纷争和矛盾,这就需要家长参与和指导。 在集体游戏中,家长可以提出游戏的具体内容,但要尊重孩子的意见,让孩子自由选择伙伴,自由选择玩的内容,选择自己的角色。孩子们既服从家长所发号的“施令”,又享有充分的自由,在游戏中的积极性会更高。 家长在指导孩子游戏时,应注重让孩子从游戏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养成好的习惯,比如,在玩“比谁折的星星多”的游戏时,如发现孩子偷其他小朋友折的星星,家长要立即制止,并假扮成警察说:“小朋友,你在干什么?我是警察叔叔,偷别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是可耻的。只有自己劳动所得,才是光荣的。”接着把有关的一些社会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跟孩子讲清楚,让孩子懂得规章道德的约束,增强孩子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再比如,在游戏中发现大哥哥欺负小妹妹,家长要告诉那个“大哥哥”应该尊重他人,爱护小妹妹。让孩子学会友爱,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 家长还应通过游戏因材施教。比如,男孩子对建筑更感兴趣,家长就要多引导男孩子玩一些建筑方面的游戏,并在游戏中教给男孩子一些建筑方面的知识。比如,一些孩子喜欢画画,就应让孩子多玩一些色彩浓厚、想象力丰富的游戏,以激发孩子的创作欲望,培养孩子的绘画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