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青少年性犯罪触目惊心 2003年5月20日,石家庄市郊区某县发生一起奸杀幼女案。罪犯竟是一名13岁的男孩,受害人只有5岁。犯罪人将女孩奸杀后,将死者尸体放在一个倒置的盆底下,若无其事地回家了。 镜头二:黄毒之毒不容忽视 今年初,河北省某县高中生李某,因沉缅于黄色文化,萌生了犯罪的恶念,遂将校内一女生强拉至果园深处施暴。 点击: 青少年性犯罪时有发生,且呈低龄趋势。其中有人明知是犯罪,却不惜以身试法,更有一批法盲置法律于不顾。甚至愚昧地说: “搞女人不就是玩玩吗?”更不知其犯罪的严重后果,糊里糊涂地陷入犯罪的泥潭! 专家分析:青少年性犯罪,对其心理生理影响极大。 河北省少管所研究室王光福主任介绍:该省在押未成年犯的各类案件中,性犯罪人数占在押犯总数的19%,仅次于抢劫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二大类。其中,奸淫幼女案又占很大比例,其犯罪特点是: (1)犯罪对象多为单独外出、行走在偏僻地段的少女,或与罪犯有亲密关系的家人、同学、朋友;(2)犯罪年龄在15-17岁的占60%以上; (3)罪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6%,初中文化的占50%, (4)犯罪前为在校生的占2l%,农民、无业人员占60%; (5)犯罪人在服刑期间思想负担重、压力大,易产生自杀行为。 该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贾君华先生说,性犯罪在伤害他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少年犯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在心理成长和心理发育上也受到影响。 镜头三:家庭性教育一片荒漠 刚上初中的一名男孩子问妈妈: “我是怎么生出来的?”母亲很是尴尬, “你是捡来的!你长大就知道了。”其父怒斥: “你是不是看坏书了?!” 点击: 通过这番对话可以看出,受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家庭性教育处于空白状态,不能适应孩子青春期身心的发展变化,不能抵制来自各个方面信息对孩子的影响,孩子的行为难免发生偏离、越轨的情况,性犯罪就是其中突出的表现。有的家庭即使想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但出于多种原因,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反而诱发了孩子对性的好奇心和神秘感,甚至引其发生不良行为。 专家分析:家庭教育不可取代 有关专家介绍,青少年性犯罪的增多,既有生理原因(发育加速,青春期提前),也有心理原因(性意识出现),更有社会原因(性信息量剧增,自发影响增强),但重要的是教育原因。家庭教育起主导作用。家庭的结构模式、父母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重要作用。当前,必须把青春期的性知识、性道德教育放在家教的重要地位。 镜头四:社会污染 弥漫于社会阴暗角落的不良文化,对青少年心灵的污染极其严重。许多网吧成了藏污纳垢的“重灾区”。当前,许多家长面对网络都是“文盲”、 “半文盲”,无法控制不良信息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黄毒的传播渠道十分畅通,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在青少年中大肆贩卖黄碟、黄书、黄画,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坏的影响。 专家分析:不良诱惑危害巨大 河北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贾君华先生说,由于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性生理发育的困惑与燥动不安以及青春期“断乳”所包含的危机,在外界的不良诱惑下,将会激发未成年人的性冲动,导致性犯罪。 七嘴八舌:青春期性教育不可空缺 之一:某重点中学的几名学生说他们的父母:“他们希望控制我的思想,对我交的异性朋友很警惕,对我的电话、信件也偷听、偷看。他越这样我越反感。”而父母则说: “孩子接受不良信息的机会越来越多,当我们不能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时,只好采取监控手段。” 之二:专家认为这不是教育孩子的良策。谁也无力阻止青少年的性早熟,也无力阻止他们对异性产生兴趣。对孩子人格不尊重,必然引发他们的逆反心理,以至事与愿违。 之三:众多家长表示,青春期性教育应由老师讲解,通过正当的渠道向青少年传播性知识、性道德。而当前学校的教材、教法、教育观念大多处于滞后状态,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之四:许多中小学教师认为,青春期性教育的作用只是预防孩子青春冲动的“筑坝防洪”的“沙袋”,没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之五:河北师大高元祥教授表示,我国性教育一直处于封闭状态,导致人们观念上的偏差。越回避,学生越好奇。学校理应将青春期性教育正式引入课堂,对学生进行性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