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的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吴绍洪(1961-),男,博士,研究员。E-mail:wush@igsnrr.cn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杨勤业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郑度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地理学报

内容提要:

生态地理区域系统通过对代表自然界宏观生态系统的生物和非生物要素地理相关性的比较研究和综合分析,按照自然界的地理地带分异规律,划分或合并而形成不同等级的区域系统。用中国的研究与国外同类研究的比较,可以拓宽这一领域的思路,便于在这一领域与国外的学者使用相似的科学语言进行学术交流,使中国这一领域的研究走向世界。本文从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的发展过程、等级单位、指标体系与表达方法,区域划分等方面将中国有代表性的生态地理区域系统与国外同类研究进行比较,认为中外的研究有许多共同之处,如目标、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与环境、生态、全球变化等联系在一起,其中与美国R.Bailey所划分的美国、北美和全球生态地理区域更为接近,在等级系统、指标体系、表达方式到划分结果有近似之处。地域的差异,指标使用的不同,制图过程和表达方式的差异造成了区域划分的差别,似可以通过野外实地生态类型的辨识来加以修订。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4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P902;P942;Q948

      生态地理区域是宏观生态系统地理地带性的客观表现。通过对代表自然界宏观生态系统的生物和非生物要素地理相关性的比较研究和综合分析,按照自然界的地理地带分异规律,划分或合并而形成不同等级的区域系统,称为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综合反映了温度、水分、生物、土壤等自然要素的空间格局,及其与资源环境的匹配。生态地理区域系统主要体现温度、水分、土壤、植被等要素的地域差异,是认识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的一个宏观框架,是制定环境治理措施的基础,对植被的恢复、保护、因地制宜利用自然资源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生态地理区域系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地域系统研究的重要内容,与国外同类研究的比较,可以拓宽这一领域的思路,吸收外国学者的长处,也便于在这一领域与国外的学者使用相似的科学语言进行学术交流,使中国这一领域的研究走向世界。

      1 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的发展过程

      人类在远古时代就发现其生活生存的地表环境是不均匀的,在有记载的历史早期,人们就试图描述和划分这一不均匀的表面。但直到科学技术比较发达的近代,人们才真正地发现地表环境的分异规律及其内在的机制,因此人们开始以各种方式来解释这一分异规律,逐渐地形成了地域系统的研究。地理学与生态学是研究地球表层的基础学科,地理学家对生态学的深入认识,将生态学的内容引入到地域系统的研究中,形成了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生态地理区域系统是自然地域系统研究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与目前国际上进行的生态系统评估计划有密切的联系[1]。

      早在公元前五世纪中国《禹贡》一书中就以主要土类及土壤肥力等为分区的重要标志,以山、川、湖、海为划界指标,把全国分为九州。另一项工作是把全国土地分为3大类25种,而且具有等级系统和简要说明[2]。但中国现代区域划分研究起步于1931年竺可桢发表“中国气候区域论”,随后黄秉维于20世纪40年代划分了中国植被区域[3]。

      1956年,中国科学院成立的自然区划工作委员会,是现代地域系统研究的真正开始,黄秉维领导的综合自然区划,在后来得到不同行业的广泛应用。对中国地貌、气候、水文、潜水、土壤、植被、动物、昆虫的区划及综合自然区划,其目的是为农、林、牧、水等事业服务。综合自然区划[4,5]突出地显示出自然地理地带性规律,将全国划分为3大自然区,6个热量带,18个自然地区和亚地区,28个自然地带和亚地带,90个自然省。阐述了第四、五级和生物气候类型的划分,系统说明了全国自然区划在实践中的作用及在科学认识上的意义。60年代,对综合自然区划的原则和方法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补充修改了原有方案,明确将热量带改称为温度带。80年代以来,又作较系统修订,共分出12个温度带、21个自然地区和45个自然区[6,7]。20世纪60~80年代中也出现了一些与此不同的地域系统研究方案[8-10]。

      80年代初,我国学者开始在自然地域划分中引入生态系统的观点,应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侯学煜[11,12]以植被分布的地域差异为基础进行了全国自然生态区划并与大农业的发展策略相结合进行了探讨。把中国划分为20个自然生态区,部分生态区再分为若干区。郑度领导的研究小组20世纪末对生态地理区域系统进行了系统的研究[13],将中国的地域系统研究又引入到与生态学交叉的一个新阶段。此外,傅伯杰等也进行过生态(地理)分区[14]。

      19世纪初,近代地理学的创始人、德国地理学家洪堡(A.von.Humboldt)首先划出全球等温线图,指出气候同时受到纬度、海拔高度、距海远近以及风向等因素的影响,并把气候与植被的分布有机地结合起来。对自然地理地带规律的认识和不断深化是20世纪地学领域最重大的进展之一[15,16]。霍迈尔(H.G.Hommeyer)发展了地表自然区划和区划主要单元内部逐级分区的概念,并设想出4级地理单元,即小区(Ort)、地区(Gegend)、区域(Landschaft)和大区域(Land),开展了现代自然地域划分研究。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和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早期的自然地域划分主要停留在对自然界表面的认识上,缺乏对自然界内在规律的探索和了解,区域划分的指标也采用气候、地貌等单一要素。1889年,墨里安(Merriam)对美国的生命带和农作物带进行了详细划分。1899年道库恰也夫(Докучаев)提出地理地带学说,指出“气候、植被和动物在地球表面的分布,皆按一定严密的顺序,由北向南有规律的排列着,因而可将地球表层分成若干个带”。1905年,英国地理学家赫伯森(Herbertson)指出了进行全世界自然地域划分的必要性。随之许多生态学家、地学家也日益关注,并长期努力投入到这项研究中。1935年,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勒(Tansley)提出了生态系统的概念,指出,生态系统是各个环境因子综合作用的表现。德国的许多学者将生态系统与地理空间联系在一起,研究“生态带”(ecozone),或称“地带性生态系统”(geozonal ecosystem)其他德国学者如帕萨尔格(Passarge),毛尔(Maull),缪勒—霍恩斯坦(Mueller-Hohenstein),布雷默(Bramer),海格特(Haggett)等称为“景观带”(landscape belt)、“地理带”(geographic zone)、“地-带”(geozone)[17]。他们的系统是一种空间的类型划分,但不是等级系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