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33X(2004)03-0053-04 最近的研究表明,古罗马角斗场上的角斗士并非只是我们通常认为的男性,也有女性角斗士的叱咤风姿。这些女角斗士来自罗马社会的各个阶层,自愿或非自愿地加入这个喧嚣一时的行业。她们是当时罗马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副产品,也深刻地反映了这一时期古罗马的社会文化内涵。女角斗士们在长达两百年的历史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反映了这一时期古罗马社会中妇女地位的微妙变化。 一 2001年9月,在英国伦敦附近的一座小城,考古学家从南瓦克区的“大多佛街”的墓地中挖掘出一个古罗马人的遗骸。墓主是一名20岁上下的年轻女性,颇为富有,但又属于贱民阶层。从墓中找到的三盏陶灯和一只盘子提供了重要的线索:盘子上的图像是一名倒在地上的角斗士;三盏陶灯都绘有祭司引领亡灵(尤其是死亡的角斗士)的豺头人身神像。根据古罗马人崇拜勇士和爱好角斗的传统,伦敦博物馆早期历史馆馆长海德雷·斯万恩和其他专家推测:“大多佛街女人”可能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角斗士。斯万恩认为:“‘大多佛街女人’是这一地区的一个非常有名的人,她很有可能是一个职业角斗士,她从罗马帝国的某个地方来到了现在的伦敦。她有很多追随者,这些人死后也都葬在她的墓地周围,人数多达6000人到7000人,而当时这个城市的总人口估计只有2万人,足见人们对她的崇拜。”[1] 相关的发现还有很多。莱斯特城出土的一个红陶陶器场中发现了一块意大利文的碎片,碎片上凿有一小孔与瓶颈固定,还简单地刻着一行字:VERECUNDA LUDLA LUCIUS GLADIATOR,拉尔夫·杰克逊(Ralph Jackson)在他的《罗马不列颠的角斗士》一文中猜测其意为“舞者(或译为女角斗士)Verecunda,角斗士Lucius”,他认为Verecunda和 Lucius极有可能同属于一个表演团体,这个团体在大不列颠甚至更远的地方巡回演出。公元200年由塞维鲁皇帝颁布的一条帝国法令明确禁止妇女随意抛头露面、参加角斗赛,[2](PP39-40)这说明当时帝国中的女角斗士和女运动员人数众多,已经引起官方的重视,并且很有可能造成了某些“负面”影响。古罗马的史料中记载了两个女角斗士的姓名:阿契里亚(Achillia)和阿马桑(Amazon),以及她们因出色的表演而获得的一次难得的“缓刑”。一位古罗马雕塑家有感于此,为她们塑造了一座精美的雕像。如今,这座雕像被陈列在伦敦大英博物馆中,向人们展示着两位女角斗士当年的叱咤风姿。 阿契里亚和阿马桑雕塑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们为我们展示了女角斗士战斗时的大致情况,尤其是她们的装束。这座雕塑给我们塑造出两个身穿盔甲、掀开头盔、刚刚结束战斗的女角斗士形象,反映出她们与男角斗士毫无二致的装束。倘若真要细节化到有关女角斗士使用的武器以及所受的训练等环节,从而得到一幅栩栩如生的女角斗士像,我们不妨借助古罗马诗人尤维那(Juvenal)那充满对女角斗士的极端轻蔑之情的作品:“谁未见姑娘们或用剑、或用枪,使尽浑身解数/挥砍、猛击着木头靶?/正是这些姑娘,以花神弗洛拉的名誉/在号角声中突进/或者,她们还有更长远的谋划/准备着登上角斗舞台的那一刻。//头顶镶有羽毛的钢盔,掩盖自己与生俱来的性别/这样一个女人又怎能高贵?/对男子的武艺是那么崇拜,却又不愿成为男子/(她们想)可怜的家伙,他们实际享受到的是多么少啊!//在拍卖会上,当丈夫眼看着自己妻子的财产——/腰带、护胫、护臂和头盔被变卖,/那是多么大的“荣誉”!/聆听她们在闪避、袭击的操练中发出的喘息和呻吟/目睹她们的颈项在头盔的重压下弯曲/凝视着一圈圈缠绕起来的绑腿,她的腿早已像树干一般。/在训练结束以后,她们卸下盔甲和武器/像使用便盆那样蹲坐着,陷入自嘲之中。//啊,堕落的姑娘,请告诉我们/自执政官和司法官以降/你曾见谁会如此装扮自己,会如此肆无忌惮和挥汗喘息?/哪怕是角斗士的妓女、粗俗的脱衣舞郎也不会做这样的尝试。”[3](P28) 这篇诗作有力地说明了女角斗士也佩戴沉重的镶有羽毛的头盔,同男角斗士一样,把身体最脆弱的部位隐藏在盔甲下面。不管作者对女角斗表现出多么的轻蔑乃至厌恶之情,仍无法掩饰女角斗士在当时罗马社会盛行这一事实,甚至从反面为我们提供了见证这一历史事实的依据。 虽然阿契里亚和阿马桑是我们从考古实物所知的唯一一对女角斗士,但据各类史书记载,古罗马人十分乐于观看女人在角斗场上相互残杀。生活在奥古斯都时代的大马士革人尼科劳斯曾这样回忆:“罗马人继承了伊达拉里亚人的习俗,不仅在庆祝活动中和露天圆形剧场上,而且在宴会时举行角斗表演。……一人被砍倒时,大家便高兴地鼓掌。有个罗马人在遗嘱中交待,他拥有的女人当中最漂亮的一个必须与人角斗。”[4](P108)这里提到的伊达拉里亚人的习俗,也是许多民族共有的一种习俗——殉葬。但他们采用的方式极为奇特,也就是上述材料提到的“角斗”,在角斗中战死者就被装扮成伊达拉里亚死神模样的奴隶拖出角斗场。[4](P108)公元1世纪中叶,古罗马著名作家佩特罗尼乌斯(Petronius)在一次和客人的谈论中,就提到一场由女性表演的车轮战,而且是一场纯粹不列颠风格的表演。公元66年,据罗马史学家迪奥记载,暴君尼禄为了欢迎来访的帕特亚国王提利鞑提斯(Tiridates),在普提奥利筹办了一场盛大的演出,演出人员完全由埃塞俄比亚的男女老少构成,其间不乏女性角斗士。[5]塔西佗的《编年史》也记载说,公元63年尼禄强迫古罗马元老院议员的宠妻和一些贵妇进入圆形竞技场角斗。公元81-96年的多米狄安皇帝甚至命令女奴与男性侏儒角斗,以取悦那些到处寻求刺激的公众,这一做法被古罗马诗人兼讽刺作家马提雅尔(Martial)记录了下来。庞贝城中的碑铭记载,到公元202年塞维鲁皇帝时期,此类角斗被宣布为非法,但学者们怀疑后来还是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3](P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