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将中世纪到近代思想的过渡看作是一个从信仰到理性的过程。严格说来,这一看法是不尽合理的,因为中世纪并不是一个没有理性观念的时代,正如怀特海所言:“整个中世纪的哲学,同现代思想相比,是一种‘无边无际’的理性主义。”(注:转引自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6页。)我们可以将中世纪的这种理性主义称为普遍的理性主义,即它是在承认信仰至上的前提下,对事物的一种理智的逻辑性的思考和判断。在中世纪盛期(11—13世纪),它已在西方盛行开来。同时,一股追求个体的自主的理性主义的潜流也在该时期萌生。所谓个体的自主的理性主义就是说人的理性依赖于其自身的智慧与思维能力,它不需要也不接受任何来自于超自然的权威。它导源于古典时代,并在近代获得了充分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近代的这种个体的自主的理性主义恰恰是以中世纪的理性主义为先导的,因此,中世纪盛期理性主义的盛行对于近代个体的自主的理性主义的出现起了不可替代的桥梁的作用,因而其意义重大。 一 众所周知,古典时代之思想便以个体的自主的理性为特征。但是伴随着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一统地位的确立,古典思想便被看作是异教的东西而遭排斥。然而,基督教神学家却无法也不可能回避人类所创造的这一优秀的文化成果,于是基督教与希腊哲学这两种文化形态便最终走向交汇与融合,从而导致基督教哲学的出现。可以说,基督教的发展历程就是一种不断用理性加以建构的过程,即一种理性化的过程。 早在公元5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就成功地将柏拉图哲学与基督教教义加以融合,从而带来了基督教和希腊哲学的第一次大的综合。而12世纪以后,基督教哲学的发展则与亚里士多德思想的输入密切相关。 自12世纪中期至13世纪后期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亚氏的著作通过各种渠道从阿拉伯文或希腊文全部译为拉丁文。与此同时,一股研究亚氏的热潮也在拉丁基督教世界迅速蔓延开来,刚刚成立的大学则成为传播亚氏学说的重要阵地。面对这股强劲的新思潮的涌入,教会恐慌不已。它先后于1210、1215、1263年颁布禁止传播亚氏学说的禁令,然而这一切都无法阻挡它的传布。事实亦如此,至13世纪中叶“这些禁令似乎成了一纸空文。在1255年,文学院的成员实际上都必须研究他们所知道的所有的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注:安东尼·肯尼:《阿奎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即便是保守派的最伟大代表、巴黎主教奥维涅的威廉也“承认亚里士多德科学及建立在它基础之上的阿拉伯哲学和犹太哲学的价值”(注:克里斯托弗·道森:《宗教与西方文化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5页。)。而另一位神学家首席法官菲利普( Philip the Chancellor,卒于1236年)也在他的神学著作中运用了亚里士多德和阿拉伯哲学家的论著,这清楚地说明,“神学家再也不能无视他们的著作了”(注:E.Gilson,History of Christian Philosophy in the Middle Ages,New York,1955,p.251.)。从此,亚里士多德学说就成了大学教师们进行教学和研究的主要依据,“对13世纪早期的巴黎大学的先生们来说,亚里士多德对自然哲学的发现,不论是在他本人的著作中还是在他东方学生的著作中,都是一个对新的和普遍适用的方法的发现。”(注:E.Gilson,History of Christian Philosophy in the Middle Ages,p.312.)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西方人研究亚里士多德热潮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阿拉伯人的激发。因为,希腊哲学之引入阿拉伯世界也同样在伊斯兰神学界引起了一场信仰和理性的大讨论。在翻译运动中,许多阿拉伯哲学家如肯迪、伊本·西那、伊本·鲁士德(他们被称为阿拉伯哲学中的亚里士多德学派)、伊本·迈蒙、安萨里、法拉比、伊本·盖比鲁勒等人的著作也被译为拉丁文,从而为经院哲学的发展与繁荣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罗杰·培根曾明确地指出:“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绝大部分并没有对西方产生任何影响,这或者是因为亚氏的手稿仍匿而不现和极为少见,或者是因为这一主题让人感到困难和令人生厌,或者是由于东方发生战争。这种状况直到穆罕默德时代之后,即当阿维森那和阿维罗伊及其他人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重新作了系统阐释之后才有所改变。虽然某些逻辑学和其他著作已由波伊提乌斯从希腊文译成了拉丁文,然而,只有从米切尔·斯科特时代起,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才受到拉丁人的高度称赞。因为斯科特翻译了亚里士多德有关自然哲学与形而上学著作的某些部分,并加上了他自己的阐释。”(注: Thomas Amold and Alfred Guilaume,eds.,The Legacy of Islam,Oxfrod,1931,pp.259—260.)接着培根又谈到伊本·西那与伊本·鲁士德的著作译介到西方的情况。培根作为当时的见证人,他的这一分析基本上是合乎实情的。现当代西方一些学者的研究也进一步印证了罗杰·培根的说法。 这样,亚里士多德学说的广泛传播与基督教会的抵制政策使得整个经院哲学内部在围绕着如何对待亚里士多德学说的问题上,逐渐分化为三个派别。一派以奥古斯丁—柏拉图主义者为代表(如圣安瑟伦、哈勒斯的亚里山大、圣波文那等),视亚氏学说为异端邪说,仍坚守奥古斯丁—柏拉图主义传统。一派以拉丁阿维罗伊主义者为代表(如布拉班特的西格尔等),主张全盘接受亚氏之学说。实际上,在13世纪的西欧,对亚里士多德学说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遏制措施都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当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亚里士多德学说纳入到基督教神学的体系中去,而不是通过一纸令文将之禁闭起来。于是,在对待亚里士多德学说上,出现了一种既反对保守派又反对激进派的中间派,其代表人物是大阿尔伯特(Albert the Great,约1200—1280年)及其学生托马斯·阿奎那。一方面,他们驳斥奥古斯丁主义者武断地将亚里士多德学说拒之门外的做法,并认为奥古斯丁的理论是正确的,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也不错,两者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另一方面,他们又驳斥阿维罗伊主义者无条件地吸收亚里士多德学说的做法,因为在他们看来,人们之所以将亚里士多德学说与基督教教义对立起来正是由于阿维罗伊主义者对亚里士多德学说的歪曲而造成的。所以,他们站在中间立场上,主张改造和吸收亚里士多德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