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37年省立法会议选举对印度政局发展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 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1 谌焕义(1963—),男,湖南安化人,广西师范大学副教授。

原文出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依据1935年印度政府法,印度在1937年2月举行了一次省立法会议选举。国大党、穆 斯林联盟等政党参加了竞选。国大党获得了选举的决定性胜利。国大党在获胜后,拒绝 与穆斯林联盟在一些省组成联合政府。穆斯林联盟作为诸多穆斯林党派之一,虽然已有 30年建党的历史,但是获得的穆斯林选票并不多,尤其在穆斯林占多数的省份,穆斯林 选民对它的支持率不高。真纳认识到,穆斯林联盟必须采取措施,将穆斯林组织团结在 穆斯林联盟之下,与国大党抗争。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矛盾和冲突加剧,使战后英国 政府在移交政权时为维护印度统一所作的努力不能取得任何成效。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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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35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597(2003)04-0132-06

      一

      1935年7月,英国议会通过了《1935年印度政府法》,8月2日法案获得英王乔治五世的 批准。法案规定了印度国家和省的政府体制。关于国家体制,法案规定建立联邦结构, 即把英属印度与土邦组成印度联邦,各土邦王公可以自由地选择参加或不参加联邦;联 邦的中央立法机构为由联邦大会和国务会议组成的两院制。关于省体制,法案规定实行 省自治。法案给11个英属印度省份在立法方面以更大的自治权。法案还决定在1936年举 行全国性的大选。[1](p82)

      印度国大党、穆斯林联盟(以下简称“穆盟”)、自治同盟和印度共产党等党派乃至土 邦王公出于各自的目的,都反对《1935年印度政府法》所提出的联邦结构。因此,英国 当局只好采取灵活的态度,决定暂缓实施联邦结构部分的法律规定,而从1937年4月1日 起实施省自治部分的有关规定,并定于1937年初举行省立法会议选举。

      为了牵制和抵消民族运动力量、使选举顺利地进行,英国殖民当局鼓励各地地主、教 派势力建立地主党和教派组织,参加竞选。其中较有影响的是联合省的民族农民党、旁 遮普的民族统一党、孟加拉的农民大会党、孟买和中央省的统一工人党。在这种形势下 ,尽管反对《1935年印度政府法》,国大党和穆盟也只好决定参加竞选。真正的角逐在 国大党和穆盟之间展开。

      国大党为了获得选举的胜利,作了相对充分的准备。国大党提出了关于政治、社会、 经济改革方面的竞选纲领。[2](p607)为了将左派和右派联合起来以争取选票,甘地指 定尼赫鲁选为国大党的主席,尼赫鲁将到全国各地发表竞选演说,而右派的帕特尔、拉 杰德拉·普拉萨德和阿扎德负责国大党设立的议会委员会。[3](p141)1936年5月,尼赫 鲁开始他的选举游说行程,在选举前的8个月中,他行程5万英里,向总共1000万人发表 了演说。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不仅将国大党的主张带给了3000多万选民,而且也带给了 成千上万的非选民。[3](p142)他对国大党获得选举胜利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穆盟也授权真纳组成包括35名成员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在1936年6月12日拉合尔会议上 ,穆盟发布了自己的竞选纲领。不过,穆盟的竞选纲领没有特色。“穆盟所提出的社会 政策与国大党的相同。工业大发展、乡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及减轻农民的债务——所有这 些都是两党的共同基础。在政治问题上,两者都没有什么大的区别。”[4](p13~14)穆 盟的竞选纲领还概述了穆盟的历史,特别强调对于国大党与穆盟团结的情感,强调穆盟 一直怀着所有民族主义的观点在与国大党合作,其目的就是建立充分自治的政府。[5]( p176)所不同的是,竞选纲领的两个条款特别提到穆塞曼(指穆斯林),即保护穆塞曼的 宗教权利、采取各种措施以改善穆塞曼的状况。在选举中,穆盟也不像国大党那样,没 有在各穆斯林选区确定候选人。[6](p142~143)穆盟的竞选准备工作要比国大党逊色得 多。

      大选在1937年2月举行,总共有1500万选民参加了投票。大选结果见表1:

       表1 1937年印度省议会选举结果

       总席国大党 穆盟其他穆斯

      省 份

      获 得穆斯林

      获得林团体获

       位数席位数席位数 席位数

      得席位数

      马德拉斯 215 15928 1117

      孟买 175

      8629 20 9

      孟加拉

      250

      54

      117 4077

      联合省

      228 13464 2737

      旁遮普

      175

      1884

      183

      比哈尔

      152

      9839 —39

      中央省

      112

      7014 —14

      西北边省 501936 —36

      阿萨姆

      108

      3334

      925

      奥里萨60

      36 4 — 4

      信德 60736 —36

      总计1585

      714

      485 108 377

      资料来源:R.Prasad,India Divided,Delhi,1986,p143.

      在11个省总共1585个席位中,国大党获得了714个席位。国大党在穆斯林占少数的省份 大获全胜,并击败了在印度教大斋会旗帜下的种族主义者。在穆斯林占多数的西北边省 ,国大党也成为获票最多的党。国大党在英属印度11个省的比哈尔、孟买、中央省、马 德拉斯、联合省和奥里萨6省获得了明显多数。在其余5省的3省即西北边省、孟加拉和 阿萨姆的立法会议中,国大党也获得了较多席位。它不仅在印度教徒占多数的各省赢得 了胜利,而且在穆斯林占多数的4个省中的两个获得了胜利。[3](p142)

      相比之下,穆盟在大选中战绩不佳。穆盟只获得了为穆斯林预留的单独选区中的少数 席位。除孟加拉外,穆盟在其他穆斯林占多数的省所获得的席位甚少。它没有在任何一 个省获得大多数。比如,在旁遮普,它只获得了84个穆斯林席位中的1个,在信德只得 到了33个中的3个,在西北边省没有获得一个席位。在孟加拉,它也只获得了117个穆斯 林席位中的39个。它在孟买的表现要好一些,获得了29个中的20个,在联合省获得了64 个中的27个,在马德拉斯获得了28个中的10个,在阿萨姆省获得了34个中的9个。[7](p 13)(注:以上数字与表1有出入。——引者)虽然穆斯林占了选民的30%,但是穆盟只获 得不到了5%的选民的支持。其余的穆斯林选票都落到了其他穆斯林党派和其他反对穆盟 的个人候选人手中。[1](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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