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帆楼痛史

——读《春帆楼下晚涛急——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及其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俞荣根(1943-),重庆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重庆 400031

原文出处:
学术界

内容提要:

黄静嘉先生的《春帆楼下晚涛急》写的是民族的痛史,它第一次将“殖民地”这三个字如此近距离地拉到了大陆学者的眼前,提醒人们要严格区分日本对台殖民时期的“统治”与“统治的合法性”这两个概既念。书中对“誓死抵抗”才是否定日本殖民统治合法性的表现的观点提出了批评,肯定了非暴力抵抗的意义。本书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清晰地再现了日本对台湾的殖民地制度的全貌并着力揭示了这个殖民制度的诸多重要特征。这些特征告诉我们,殖民统治与极权主义有着内在的联系,可以说,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属于极权主义统治类型。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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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698(2004)-04-0261-09

      日本下关的春帆楼是甲午战后日本逼迫清朝政府签订割让台湾等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之处。1911年,梁启超在此写下了《马关夜泊》诗,末句为“春帆楼下晚涛哀”。1955年,台湾著名学者黄静嘉先生首度赴日,凭吊于斯,发愿撰写一部其十年前业已开始研究的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法制方面的著作。嗣后,又步梁任公原诗谱出新章,末句只改梁诗原韵一字:“春帆楼下晚涛急”。从“哀”到“急”,生动地表述了中华民族这一世代难忘的国家之辱、民族之痛。现在,黄静嘉先生又以“春帆楼下晚涛急”为书名出版他六十年来研究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及其影响的学术成果——《春帆楼下晚涛急——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及其影响》,(注:《春帆楼下晚涛急——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及其影响》,黄静嘉著。繁体本,台北商务印书馆,2002年4月初版;简体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10月第1版。)下简称《春帆楼》,把这辱和痛又清晰地展示给了国人。都说“痛定思痛,其痛更甚”。这辱和痛的回忆对于每一代中华儿女却是必须的。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有忧患感、有危机感的民族才能有出息。据说那个被中华民族视为“伤心地”(梁启超《马关夜泊》中句)的春帆楼已挂起什么“日清讲和纪念馆”的匾牌,在当年日本军刀架在脖子上的情势下,有什么“讲和”的氛围?!而今,面对日本当局对侵华侵亚死不道歉的态度和诸如年年张扬地参拜靖国神社等种种劣迹,以及两岸情势,深感黄静嘉先生大著写得及时,出版得也及时。尽管他是以科学理性精神来撰写的,但却深深地揭开了这层巨创大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宁愿视之为是一部痛史——春帆楼痛史。

      一

      在中国大陆,“半殖民地半封建”是公认的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定位。将“半殖民地”置于“半封建”之前,足以说明,近代中国的国权或主权和人民基本人权受到列强侵夺戕害有多么严重。按我个人的理解,“半殖民地社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就神州大陆而言,能够体现这个“半”字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列强以军事力量为后盾,通过控制国内政权并垄断财政、金融、商业、关税、文化、宗教等领域,达到资源掠夺的目的,同时以领事裁判权的方式攫取了我国的司法权,从而直接损害了国家主权的完整。另一方面,在神州的边疆领土则存在着实实在在的殖民地状态,其中,无论是人口还是领土面积,台湾都是这些边疆殖民地中最大的。它以清王朝一个行省的建制于《马关条约》后脱幅而去!到1945年二战结束后回归祖国时,其被日本殖民统治的时间已长达51年之久。宝岛的沉沦,曾经是亿万华族难以吞咽的奇耻大辱。百余年来,无数中国人的头颅和鲜血都抛洒在“半殖民地”和“殖民地”这几个字上。台湾,以及香港和澳门只要一日不归,华夏儿女的热血就一日不能停止沸腾。

      今天,这些都已成为历史。然而,正因为它成为历史,才值得我们在这里认真地回顾和审思。值得注意的是,在大陆学界,少见有对台湾殖民史进行深入研究的论著。这一方面是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带来的隔阻,资料阙如。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因为大陆学者缺乏对“殖民地”这个概念的切身感受。须知,对于神州大陆而言,或许用“半殖民地”四个字就可以概括近代中国,然而,对于台湾人民来说,则只有“殖民地”这三个字,才可以准确地言说那半个世纪的沉痛。这“半”字之有无,安可以道里计?!惟其如此,黄静嘉先生的《春帆楼》一书的简体版在大陆的发行,对大陆学界来说,就不仅仅是填补了日本殖民台湾史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更重要的是,它第一次将“殖民地”这三个字如此近距离地拉到了大陆学者的眼前。

      西方资本主义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殖民地的剥夺,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然而,当今天台岛中出现美化日本殖民台湾历史的论调时,除了一些空泛的评论外,大陆学者似乎较难切题应对。究其原因,不能真切地了解日本的台湾殖民史,特别是沦为殖民地的台湾人民曾经经历的苦痛和心路的变迁,便是一个重要的缘由。 《春帆楼》一书从制度层面全面考评了日本在51年间是如何利用政治法律手段压制台岛人民的。无疑,要想了解“殖民地社会”,制度分析是最直接的角度。它为大陆学界所重正在于此。

      婊子最斤斤于给自己立贞洁牌坊。日本统治台湾也不忘披上一件合法外衣。根据《马关条约》第五条:“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出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徒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这个条文,貌似温情地赋予了台湾人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脱离台岛的选择权,据说是符合国际法原理的,它也曾成为日人统治台岛的最强依据。然而,正如黄静嘉先生指出:“实际上,则台湾人民珍惜其先人开发斯岛的历史,且身家性命财产均在台湾,基于对土地的爱恋及实际困难,他们虽非出于甘愿,但其接受日本的国籍(臣籍),在当时情况下是没有选择余地的”(第22页)。这点说明非常重要,指出了所谓的“选择权”不过是在没有自由选择条件下的权利。就像传统资本社会中的劳动者,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却被告知有商品交换的自由,但他们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外,哪还有别的什么自由?这还不算,当你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时,它还要求你在一份格式契约上签名,让你承认是自己选择,并且承担一切责任。这哪里是什么“选择”?!如果这也叫做合法,那只是殖民的非法之法。这样的殖民统治在政治上最适用的定义就是“专制”。我们以前往往重视专制的非人道性、苛严性、残酷性,其实,应该还加上一个特征,那就是虚伪性。我们知道,国民选择权理论的产生是基于社会契约原理,其本意是通过假设国民享有选择权来赋予统治的初始合法性。这一选择权的前提是,国民已经享有与统治者平等协商的地位,并且在现实中享有多项选择的可能性。因此,它本是为了逻辑推理的必要而通过理论加以纯化的权利,在现实中是否存在这种选择权一直是个值得怀疑的命题。以假设的、纯化的权利理论作为现实统治的依据,不但不合乎情理,反而极易为统治者的胡作非为提供依据。退一万步说,即使依据这种理论,根据《马关条约》或任何其他因战争结果而缔结的不平等条约而取得的统治权,都不可能获得初始的合法性。这是因为,统治的本质是对人口的统治。无论拥有多大面积的土地,如果没有人口,都只是私法上的财产权问题。因此,统治始终是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既然如此,从契约原理上讲,统治的合法性必须建基于双方之间的合意,这里的“合意”,也可以说成真实意愿的表达与合和。也就是说,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在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契约的达成。否则,其统治即丧失了合法性。从契约原理观察日本对台湾的统治的合法性问题, 即可发现:一、日本对台湾的统治权来源于战争和暴力而非合意,除了强盗逻辑以外,根本谈不上达成契约所须具备的“真实意愿”这一要件;二、由于统治权来源于侵略战争,因此,所谓的“条约”是违背契约双方必须平等自由这一原则的,一方面,被侵略的战败者没有平等协商的地位,另一方面,被侵略一方也没有意志表达自由和选择自由,缺乏这两个因素的契约,任何一个具备法律常识的人都可以断言,这是一个非法的契约。然而,本来是强盗的作为,却偏偏喜欢扯上文明社会中的契约理论作为遮羞布,这样做的结果,证明的是这个强盗不仅凶残,而且还极其虚伪,是真正值得善良的人们需要认真防范的强盗。只有在认识到日本对台湾殖民统治不具有合法性之后,我们才能对台湾人民的反抗行动之正当性获取真切的认知和同情的理解。在这里,“统治”与“统治的合法性”是需要加以严格区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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