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廷黻著《中国近代史》学术影响源探析

——以所受“新史学”及马士的影响为中心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宪明 (1961-),男,山东省昌乐县人,历史学博士,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的研究。 清华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虽然受美国“新史学”诸大师的影响不小,但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美国汉学家马士的影响。此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近代史的分析框架和某些重要论断上,但不是简单地承袭,而是结合中国历史文化的实际进行了相应的改进,并在档案文献的使用等方面补正了马士的缺陷,为此后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4)04-0134-10

      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蒋廷黻(1895-1965)一生集中从事历史研究与教学的时间并不太长,前后也就是十余年的时间,但他在南开大学和清华大学任教期间,却培养出了一批著名的史学家特别是近代史专家;他于1938年初从驻苏联大使任上归国后在等待任命期间所撰写的《中国近代史》一书,更是有着广泛的影响。然而,由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学术界对他的生平、思想及学术地位关注不多,对其中国近代史研究方面的学术渊源探究者更少,致使今人对于这样一位重要的历史学家的学术思想及中国近代史研究在中国的兴起与发展演变的情况难以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省察。针对此种状况,本文拟对蒋廷黻所受美国汉学家马士等的影响作一初步梳理分析,以期促进对于上述问题的研究。

      一

      蒋廷黻于1919-1923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读书期间,曾选修过穆尔(注:穆尔(John Bessett Moore,1860-1947),美国法学家,以编纂国际法而闻名,有关此方面的建议常常为美国政府所采纳,1885年进入美国国务院工作,直到1891年始退出。后到哥伦比亚大学任教。1912-1938年间任海牙常设国际仲裁法庭法官。代表作有《国际法文摘》(Digest of International Law,8 volumes,1906)、《古今国际裁断汇编》(International Adjudication,Ancient and Modern,8 volumes,1929-1933))、吉丁斯(注:吉丁斯(Franklin Henry Giddings,1855-1931),美国社会学家,1894-1928年任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教授,著有《社会学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1896)、《人类社会理论研究》(study in the Theory of Human Society,1922)、《对人类社会的科学研究》(The Scientific Study of Human Society,1924)等。)、塞尔曼(注:塞尔曼(Edwin Robert Anderson Seligman,1861-1939),美国经济学家,早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后留学德国、法国。1891-1931年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退休后编辑《社会科学百科全书》(Encyclopa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15 volumes,1930-1935)。代表作有《赋税的转嫁与负担》(Shifting and lncidence of Taxation,1892)、《累进税理论与实践》(Progressive Taxation in Theory and Practice,1894,1908)等。)、拉斯基(注: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1893-1950),美国政治学家,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先后在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任教,著有《现代国家的权力》(1919年)、《论主权的基础及其他》(1921年)、《政治典范》(1925年)等。1926年起回英国任教,1945年被选为英国工党主席。)、沙费尔德(注:沙费尔德(William Robert Sbepherd,1871-1934),美国历史学家,是研究拉丁美洲问题和欧洲海外扩张史的权威,1896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博士学位,又赴德国柏林深造。回美后任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教授,直到逝世。主要著作有《中美洲和南美洲》(1914)、《拉丁美洲》(1914)、《新大陆的西属国家》(The Hispanic Nations of the New Wodd,1919)等。)以及海士(注:海士(Carlton J.Hayes,1882-1964),又译海斯,1907-1910年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员,1910-1915年任助理教授,1915-1919年任副教授,1919年升任该校史学教授,并担任此职一直到逝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于1942-1945年出任美国驻西班牙大使。主要著作有《英国社会政治》(British Social Politics,1913)、《大战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the Great War,1920)、《近代欧洲政治社会简史》(A 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 of Modern Europe,1924)、《民族主义与帝国主义》(Nationalism and Imperialism,1925)、《民族主义论集》(Essays on Nationalism,1926,蒋廷黻译作《族国主义论丛》1930年由上海新月书店出版)、《近代民族主义的历史进化》(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Modern Nationalism,1931)等。与Moon、John W.Wayland等人合著的《世界史》在中国影响较大,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有不少高级中学和大学将之作为世界史教材。)等名师所授的课程[1](P74-79),接触到欧美学术界有关国际关系、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研究等领域的最新动态,从中受到不少启发。蒋廷黻留美期间,正是“新史学”兴起之际,而这股重要学术潮流的主要奠基人就是鲁宾逊(James Harvey Robinson,1863-1936)。

      鲁宾逊生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布鲁姆顿(Bloom-ington),早年入哈佛大学学习,后在德国弗赖堡大学获博士学位。1895年,鲁宾逊受聘为哥伦比亚大学欧洲史教授,并在该校任职至1919年。在此期间,鲁宾逊主要完成了三件大事:一是为哥伦比亚大学学生讲授欧洲史方面的课程,所授《西欧思想史》(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尤受欢迎,成为当时该校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二是说服全国教育协会课程分委员会改革史学教学体系,略古详今,一切为帮助学生认识当代的重大问题为目标;三是撰著出版了一系列学术著作、教材,包括《西欧史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1902)、《现代欧洲之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Europe,1907-1908)、《新史学》(The New History,1912)等,构筑完成了“新史学”的理论体系。

      所谓“新史学”的理论体系,就其论点和特点来说,大致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第一,历史就其广义而言,是我们所知的人类过去所行、所思、所欲、所觉的一切,研究历史者不应自囿眼界,而应放宽视野,以同情的态度研究过去,不要把道德判断强加于古人。据此,撰写历史应从人类各个不同的侧面进行。因此,所涉及的范围大大超出传统的政治、外交、军事史。

      第二,研究历史的目的不是为了过去的古人,而是为了使我们自己能够认识自我,从而解决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并指导将来。

      第三,对历史的解释必须采用相关学科的成果,即必须借鉴社会科学,特别是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工具与观念。

      第四,要赋予现在以意义,必须把历史视作一种连续不断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通过认知我们的观念、制度的非理性起源或不合时宜而认识现在。

      第五,史学不应过分专业化。史学分工过细,不仅会导致史学本身与社会进程失去有效联系,而且也会与其他学科中断联系。因此,必须一方面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另一方面尽可能使用习见、常用的语汇,以便普及(注:参见Harvey Wish:Introduction to the First Paperback edition ofJames Harvey Robinson and the New History,in The New History,The Free Press,1965,New York pp.V-xxix;Preface to James Harvey Robinson and Charles A.Beards'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Europe: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Current History,Vol.1,Grimm and Company,Boston,1907.另见:The New History,in History and Theory,1995,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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