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7(X)(2004)02-0015-07 一、西藏地方的组织领导和人民的抗英情绪 (一)组织领导 当时西藏地方最高领导除达赖喇嘛外,是西藏公众会议,这个大会在抗英时期仍处于很高的领导地位,有很多的重大问题都是由它决定执行的,如颁发征募新兵条令、抗敌书信等。在抗战问题上除噶厦直接领导和发布一些命令外,前线另有组织,现作分述: 1、边防办事处。这个办事处是由秘书长一、代本一、工作员一组成。它是噶厦驻前防的办事机关,在噶厦意图下办理一切前防事务,从当时情况看,它的任务主要是办理一些对英谈判交涉事宜。 2、前线总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开始由来丁担任,下设部分工作人员,来丁牺牲后,后任总指挥,曾经噶厦确定,但终未到前线任职。它的任务是在噶厦直接指示下,指挥前线全体人马抗击侵略者。 3、前防后勤总部。这个组织由扎林任后勤总管,并从各寺、贵族中抽调一部分人员组成。任务是要保证部队的一切军需。另外在江孜,噶厦还专设有噶厦供给处,专催江孜、日喀则一带地区的一切供应,以便及时供应前线所需。以上几个组织都可直接与各宗发生关系。 敌我双方兵力 当时全藏正式军队约在3000人左右,到前线来的就有2000余人。曲米新古战斗失败后,藏政府曾3次抽调民兵支援前线,总计约在1500人左右。民兵的补充来源有两种,一种是僧民兵(色马),一种是玉马(注:玉马即一般老百姓的民兵。)。这些民兵是根本没受过什么军事训练的,多属临时从各寺、各地抽调来的,当然更谈不上什么战斗经验。藏昌战斗失败后,扎林后勤总管把溃散的正式军队重新组织起来,又补充了些新的民兵,再一次整理了队伍,但是藏军的建制、军纪仍是不好。在江孜战斗中,虽然扎林是当时的总指挥,但统率全城藏军仍有很大的困难。有的部队就不听指挥,擅自离开阵地,如多多阿旺,随便由扎奎撤回白居寺去住。使用武器多为长矛、大刀、土枪,有的是用“俄尔多”(注:俄尔多,牛毛制的抛石鞭子,可将鸡蛋大小的石子甩出一二百米以外,而且命中率较高。),不少人什么也没有,赤手空拳,台枪、土炮是当时的上等武器。 英军约有5000人左右,士兵多为印度、尼泊尔人,武器装备优于藏方,有大炮、手枪、炸药。 当地政府措施 敌人侵我岗巴宗后,看起来当时政府态度还算是积极的,反对清廷的不战政策,从各方面积极备战,也采取了不少积极抗英措施。如在他们给清廷钦差大臣的查令答复上说:“印藏之间的战争是前生注定,不可避免的事情,敌人不守信用,曲米新古之战我们受骗,杀伤很严重,并越过我们的土地到了非常严重的时候。根据祖先和西藏公众大会的誓约——皇帝的人民、土地一寸不可抛弃,只有用武力把他们赶出去。”又如江孜宗各寺庙、贵族、政府代表向宗政府的保证书一件: 有益和安宁的象征者高贵的政府膝下,呈述:我们所有在下面签名盖章者,全是出自内心不变的承认此一保证书,并将详情意义呈上。根据新收到的尊敬的指示意愿我们保证做到。正如指示上所说:“很久以前便愤恨我们优越的宗教、政治的骗子英国,历年对我岗巴边境进行恶毒的诋毁,对此我们不得不立即派部队阻击。他们妄想将所有动物(包括人)的生命毁灭掉,是与宗教、皇帝所持之善良行为不相符合的。为此,藏、汉办事人员正在与其进行和平谈判,若对方听信忠告,而撤回则罢;若坏蛋们仍然顽固坚持过去的愤恨态度,为了宇宙的利益及安宁的原则,我们不能袖手旁观。目睹卓越的宗教政治的毁灭,无论碰到何等的遭遇,我们要向西藏“公众大会”发誓说:“不得不把敌人的武装部队驱逐出境”。我们不仅将江孜、日喀则的军队及“尚”、“古鱼”、“仁布”等区的正规军派至阻击点守卫,还在二代本部队以外,筹备能够立即派出的西藏全区部队。以前由于顾虑前方不急需部队,如派出,致使沿途百姓会遭受无益苛待,故暂没派出。但极其阴险毒辣的英国,若猛然更恶毒的话,我们守卫边境部队又少,敌人有越境的危险。那么像以往的指示那样不用说也必须派较精壮的正规军前去,就是为宗教、政治服务,以及对本人和来世都有好处。特别是英国已到的地区和附近,必须考虑到属于自己的经济财产等,怎样遗传给子女,后代很久与宗教皇帝共存亡,对今生来世有利或有害。为了使敌军不可能来到我们的地区,各主仆中应尽力派较强的人,自备较好战马一匹,刀、枪等各战斗所需的一切物品,以备随时应征。另你们应该切实执行边防办事处秘书长和代本,以及日、江代本、江孜后勤总管等的指示,另将所能抽出的兵数登记尽快送来,这些人是否发工资?发多少?我们根据重要程度决定,对于有战斗力者,武器装备较好者,出人较多的给以奖励。另若不以此为重要出差,如俗所说:火烧土焦,必须按西藏公众大会契约的条文规定处罚。以上的指示由宗本向贵族、寺庙、政府的头人根波等进行了清楚的传达,同时大家毫不隐瞒的像指示所说那样,把能战的人、枪、刀等进行了登记并盖有印。登记完全属实无虚,我们可以保证,如上述登记倘有虚假愿承担一切生命、财产,以及誓词中所规定的一切惩罚。 各寺、贵、政代表,各(米则)甲长60人签名盖章。 同时也颁布了征募新兵办法。办法规定贵族、寺庙每3岗(堆)(注:岗(堆):即西藏土地计算单位,每岗约有40亩。)出兵1名,政府民、牧民每6岗(堆)出1名,在必要时,凡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男人总动员人抽赴前线应战。仅江孜白居寺,抽调大扎仓(注:扎仓:即寺庙下属组织,扎仓人数不等。)8名,中仓6名,小仓4名,共抽出60名,子弹由备扎仓自带,服装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