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04)-03-0067-11 前言 关于近代史上的琉球事件经过及影响,是一个已有很多研究的课题。(注:相关著作有王芸生《六十年来的中国和日本》,杨中揆《琉球古今谈》(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谢必震《中国与琉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米庆余《琉球历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等。主要的论文有梁伯华:《李鸿章和琉球争端,1871-1881年》([美]刘广京编:《李鸿章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米庆余:《近代中日“琉球问题”交涉》(《中日关系史论考》,中华书局2001年版)、[日]真荣平房昭:《鸦片战争前后的东亚国际关系和琉球》(日本冲绳县教育委员会编辑出版:《第四届琉球中国交涉史论文集》)等。)然而关于琉球事件当中的中国社会舆论,却尚未见有专题研究。在整个琉球事件当中,社会舆论对于属国的一般态度如何,如何认识日本对琉球的处理?是否认识到了日本改变琉球两属的地位转而对于琉球要求有“领有权”的国际背景?在整个事件当中人们的对外观念怎样?本文试图通过考察1874-1881年的《申报》有关琉球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相关评论来回答这些问题。(注:本文选取《申报》作为主要考察对象,是基于以下考虑:一、《申报》是赢利性的商业报,然而决不是非政治的,它在论述办报缘起时就表明“今特与中国士大夫缙绅先生约,愿各无惜小费而惠大益于天下,以冀集思广益。”意欲联络士大夫,使他们的意见能上达于君,《申报》十分注重在“官绅”中发展读者,这成了《申报》的显著特征。同时《申报》的主笔都为封建士子,大多曾小有功名,它的政治倾向就代表了传统士大夫文人的立场。二、《申报》的舆论影响力。“《申报》在开创时,只在上海本埠销售,过了半年之后,也就是在公元一八七三年初,才在杭州设立了分销处。以后又在宁波、苏州、南京、扬州等地设分销处。到公元一八八一年二月间,外埠的分销处共有北京、天津等十七处,每天销售的份数也从六百份左右扩大到二千份左右。”这种发行数在当时是最广的,虽然影响相对来说有限,但对官方影响依然存在,这从《申报》创刊后经常与官方发生纠纷可见一斑。李鸿章经常看各种报纸,如光绪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复郭筠仙钦使》“阅新闻纸知已顺抵伦敦……”光绪六年四月五日《复曾颉刚星使》“新闻纸云:俄都议崇公定约如不照行,不能接见公使,与西报电音约章已定,丝毫不肯更改之说大致相同。”光绪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复张幼樵侍讲》:“西洋新报谓中俄议约未成又有变局。”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看《申报》,但鉴于《申报》当时的影响,李鸿章一定也会看,并受到影响。三、《申报》地处上海,人文辐辏,处于新闻事业相对来说最先进的地方,消息来源广泛,多方转载,《申报》上关于琉球事件的报道来源比较多样化,多方转载能体现出舆论的参差,而《申报》在转载这些不同的舆论时也给出了自己的选择和评价,这便于我们从更广泛的视野透视当时的中国社会舆论。当时《申报》关于琉球事件新闻稿件来源的统计为:本馆55篇、日本报26篇、西报22篇、香港报2篇、福州新闻纸1篇、传闻2篇,合计106篇。来自日本报的包括“日本新报”、“东洋新报”、“神户新闻”、“东京新闻”、“横滨新闻”、“东京日报”等。来自西报的包括在华的字林西报和晋源报及在日的西人创办的报纸。字林西报由于创办时间早(1864年),与上海外侨社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英国路透社在上海建立远东分社后,字林西报又取得了垄断该社通讯稿件30年的特权,还购买了世界各大通讯社的电讯稿,使该报刊登的新闻迅速、翔实,该报同时在中国建立了庞大的新闻通讯网络,免费向教会传教士寄赠字林西报,换取各地教会传教士提供的通讯稿件和情报。参见1872年5月4日《申报》《申江新报缘起》;宋军著《申报的兴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9-20页;徐载平、徐瑞芳:《清末四十年申报史料》新华出版社1988年版第73页、第90-91页;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二十二;贾树玫主编:《上海新闻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38页。) 琉球不同于中国其他的属国,在历史上它同时属于中国和日本,正是这种模糊的政治地位引起了中日的外交冲突。当日本意识到以“国家主权”观念、“国际法”原理和“势力均衡”原则三者为支柱的欧洲国家体系向东亚秩序逼近时,鉴于琉球重要的国际战略地位,日本决定改变琉球的两属地位,对琉球有了领有意识并以武力付诸实施。对于这一事件,《申报》舆论只把它放在宗藩体制中看待,在琉球事件的不同阶段,舆论要求清政府“争”、“舍”、“存”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而并没有对琉球的领有权提出要求。宗藩体制已经面临着崩溃,而人们还在以宗藩观念看问题,观念落后于现实,在实际的外交中注定处于被动地位。琉球事件只是一个肇端,在接下来的中法战争中以及甲午战争中,在对外事务上,中国无一不是受制于这种与国际现实格格不入的宗藩观念。琉球事件虽然已成为历史,然而在这个外交事件当中体现出的中国社会不合时宜的外交观念掣肘外交行动,应该对我们今天的外交如何避免这种掣肘,采取现实的外交政策、更好地维护本国的利益会有所裨益。 一、1879年以前的中琉日关系 在琉球的考古发掘中,有中国唐朝的开元通宝以及南宋、元朝陶瓷器的出土,甚至春秋战国时代燕国的明刀钱在琉球也有发现,而到底琉球与中国何时开始有了密切的关系仍有待考证。(注:参见[日]赤领守:《琉中关系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29期,(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1372年,明洪武帝派遣杨载招谕琉球中山王察度进贡,察度遣其弟泰期随明使来华,上表称臣。从此每年或隔年必遣使朝贡,以为常例。当时,琉球的山南、山北、中山三王鼎立相争,明廷以敕令劝息争,分封三王于琉球各岛,及至中山王统一各岛,乃封察度为琉王。1392年明廷赐闽人三十六姓与琉球。1404年,明永乐帝册封武宁(中山王察度世子)为中山王,是中国第一次册封琉球国王,1407年,琉球国以尚思绍的名义遣使朝贡,琉王以“尚”为姓自此始,从此中国与琉球册封-进贡的宗藩关系开始确立。在中国皇帝登基时琉球派遣庆贺使,驾崩时派遣进香使,册封时派遣请封使及谢恩使。中琉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宗藩关系,琉球奉中国为宗主国,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并定期朝贡,中国以琉球为藩属国,却并不干涉其内政,以册封和朝贡为纽带维持着一种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和平秩序。 琉球在地理上距离日本较近,自然也有历史关系,琉传说中的舜天王为日父琉母之子,1591年日本将军丰臣秀吉用兵朝鲜,派萨摩藩主岛津家徵至琉球征送饷糈,1606年岛津家久兵侵琉球,战四十日,掳琉王尚宁及大臣而去,两年后释归。琉球岛以北割让给萨摩藩,日本强定琉球税额,清查户口,检查土地,设立机关,并向萨摩藩进贡。萨摩藩允许琉球的内政由琉球国王自治,为了从对明朝的贸易中牟取利润,令琉球继续向中国朝贡受中国的册封,而部分的朝贡贸易却受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