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革命党的经费来源有党员所缴纳的党费、孙中山发起下开展的党员储金救国活动、发行革命债券、举借外债、攻城掠地之后的军械与款项的就地筹措等。其中主要为发行革命债券与举借外债。革命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为海外华侨,为了鼓励公债发行,推动革命经费的筹措,中华革命党先后颁布了各项章程。外债则基本上来自日本。中华革命党筹措革命经费的工作主要由本部之财政部负责。为了贯彻孙中山关于该党革命经费的筹集与调拨方面的集中统一原则,中华革命党总务部规定了相关办法及工作程序。在革命经费支出方面,除了维持本部党务运作和救济在日党员的生活困难外,主要用于策动与组织各地讨袁军事行动。与同盟会时期一样,中华革民党“冒险勇进”,完成革命事业,“责在内地诸人;而捐款输财,端赖海外同志”。而经费方面的困难也一直是制约中华革命党势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华革命党在筹款时,许诺革命成功之后即行按规定偿还。但护国讨袁之役结束后,中华革命党未能掌握政权,这样,偿还革命债务就不能不仰仗继任北洋政府。但是,北洋政府最终没有代偿中华革命党的债务。中华革命党的革命公债最终未能兑现当初的承诺,无疑有损该党的形象与信誉,其于护国运动之后停顿(乃至有人说是“解散”),固然主要由于失去革命目标,但至少与该党在偿还革命公债方面的巨大负担也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