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国门大开,了解世界、特别是了解近邻的中国,以促进商贸,成为朝野上下的迫切愿望。大隈重信氏为《支那经济全书》撰写的“序”中说:“自中兴之后,订通商之约,于是彼此往来,懋迁之业大兴矣。贸易之道,知彼为要,凡其国政教风化,地理民俗,物产之丰歉,人情之好恶,必精察审知,然后时措之宜。今我之于支那,对立东瀛,同种同文,通交最久,宜人人熟悉其国情。而其实有不然者,概皆知古而昧乎今,见外而遗乎内,莫有能综计而详说之者。其非观国之术有所未至邪?是以业贸易者,未免有望洋之叹焉。”也正是在这个基点上,明治末年展开了对晚清国情的大调查,这一时期,除了各种单独成册的调查报告外,大型的调查资料汇编如《支那经济全书》等也相继出版。松方正义氏为《支那经济全书》所作的“叙”曾感叹道:“所谓经济事项者,网罗靡遗,本末具举,洋洋乎大观哉。此书一出,其裨益于我贸易产业者,岂浅鲜也乎?”如果说明治末年日本对中国进行的大调查,出发点在于开展或促进贸易,那么,20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所进行的大调查,意旨又有所不同,如曾任满铁总裁的松冈洋右所言,满铁的调查关乎日本国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满洲国”的建国和建设。(注:松冈洋右:《话说满铁》,东京第一出版社昭和12年(1937)版,第182-183页。)事实上,不单是满铁的调查,其他的一些调查活动也直接与日本对中国的觊觎、侵略相关联。但是,由于历次调查汇集起来的翔实的调查资料涉及到中国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又确实可以弥补中国文献记载的不足,对深化某一领域或某一门类的研究大有裨益,因此,这些调查资料日益受到学界的注意。即使是调查活动的本身也已经成为许多学者的研究课题。(注:如20世纪90年代本庄比佐子领衔、日本文部省资助的研究课题“战前期中国实态调查资料的综合研究”、“战前期中国调查资料研究”等。其他日本学者的著作有马场明《日中关系与外政机构研究》,东京,原书房1983年版;井村哲郎《满铁调查部》,亚洲经济研究所1996年版;久保亨《战时华北的工场调查》,东京,一桥大学经济研究所1998年版;本庄比佐子、内山雅生、久保亨编《兴亚院与中国战时调查》,东京,岩波书店2002年版等。附记:2002年下半年我在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访学,《兴亚院与中国战时调查》一书尚未出版,滨下武志先生知道我要写作这篇文章,惠寄了本书,特此志谢。)本文仅就视野所及,揭示相关调查报告以及调查资料汇编中的财政与经济资料,以期有助于国内学者的历史研究。 一、晚清的调查资料 1.日本官方和民间的调查报告 明治初年以来,日本政府和民间机构就不断派员赴中国调查,但规模较为有限,调查的内容偏重于地理、军事等方面。(注:如1879年日本参谋本部派员对中国军事、地理的调查。参见本庄比佐子等《兴亚院与中国战时调查·前言》。)从明治31年(1898)起,日本农商务省等部门开始大规模派遣“清国实业视察员”对中国的经济进行调查(注:此前日本农商务省就曾派员调查,如明治30年(1897)农商务省农务局的《清国蚕丝业视察报告书》等。),这些视察员回国后,撰写递交了数量可观的“复命书”、“报告书”,如农商务省商工局的《清国出张复命书》、《清国织物业视察复命书》、《清国染织业视察复命书》(明治32年),《清国陶器业视察报告书》(明治39年),《清国窑业调查报告书》、《清国工艺品匠人调查报告书》(明治41年);农商务省农务局的《清国蚕丝业调查复命书》、《清国农商工视察报告》(明治32年);农商务省山林局的《清国视察复命书》(明治36年),《清国林业及木材商业视察复命书》(明治38年);农商务省水产局的《清国水产贩路调查报告》(明治33年);农商务省盐业调查所的《清国盐业视察报告书》(明治32年);外务省通商局的《清国商况视察复命书》(明治35年)等等。 明治中后期开始的带有官方色彩的调查,目的在于“精查详查清国实业上的真相,以窥知实业界的盛衰消长”(注:吉川荣吉:《清国农商工视察报告·绪言》,农商务省农务局,明治32年。),所以上述“复命书”、“报告书”更多的集中在经济方面。如由加藤末郎撰述的《清国出张复命书》,农商务省商工局明治32年(1899)刊印,该书分为“北清的农事”、“满洲的大豆”、“南清的农事”三部分,每一部分又有细目,在“南清的农事”中,就分别对杭州的农业、苏州的农业、上海附近的棉花栽培与买卖、汉口烟叶集散状况进行了叙述。 又如《清国农商工视察报告》,由吉川荣吉撰述,农商务省农务局明治32年(1899)刊印。该书分为商业、农业、养蚕、蚕丝业四部分,由于其考察的路线是由横滨港到达上海,游历江浙二省后,到达汉口,再由汉口到广东、福建,最后到达台湾,再由台湾回日本,所以介绍的主要是上海、杭州、海宁、湖州、苏州、无锡、江宁、汉口、广东、福州、厦门、香港、澳门等地的情况。在叙述“税厘”时称:“清国内地的税厘,其种类之多之繁,实出于意料之外,试以浙江省湖州府南浔镇的生丝输出课厘为例,生丝一包,即80斤,需付税厘:1、正厘16元,2、沪饷4元,3、塘工堤防费2元40钱,4、善后费2元,5、赈捐2元,6、浚湖经费30钱,7、湖州本镇善举1元。通计27元70钱。另外,本镇的‘公同慈善’还要捐费数元。而生丝运至上海,还有江苏厘捐,其种类的繁杂亦不让于南浔。”(注:见该书第16页。按:这里未用银两为单位,据第29页记载,湖州在商业上皆使用洋银,故丝行的交易等均用洋银计算。)记述相当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