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思潮的涌涨

——以《时务报》在广州地区的销售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叔子,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广东 广州,510410。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时务报》在广州地区的销售为主例,探究维新思潮在粤省穗府传播、涌涨的具体情形。本文指出珠江三角洲客观上已供备有优于别地的有利人文条件;甲午战后,康、梁等广府士子事实上已领居有在全国维新运动中的率先地位;为维新思潮在广州地区的升腾涌涨,预先铺垫下了历史台基。本文统计《时务报》的派报处所、发售版本与寄销数量,从而比较确切地评估了维新思潮在广州地区广泛迅速的传播程度。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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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4)04-0106-04

      广府地区,是“戊戌变法”著名领袖康有为、梁启超的故乡。

      就人物研究而言,关于康、梁个人的维新活动,学界论说,已多且详。

      唯就地域而言,对维新思潮如何在广府地区传播、涌涨的具体情形,则似迄犹希见深究。因此试为述论,谨盼引玉。倘有失妥,敬候指正。

      一、优于别地的人文条件

      珠江三角洲久为中外交通的前沿枢要之区。自鸦片战争以来,“广东言西学最早”。(注: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二《湖南广东情形》[M],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29页。)至1891年,广东本地自办的新闻媒体已渐有初步规模。当时,在穗担任粤海关税务司之职的法国人Louis Rocher曾作有评述:省城的《岭南日报》、《中西日报》、《中华日报》,“据说各报每日发行量约5000份”,“这些报纸的内容大致相同,包括下列各项:一篇带有点虚饰文字的主题文章;若干则本地及外地新闻,其中带有希望的想象,但细节上十分逼真,充满了民间流传且显然也为编辑认同的赤裸裸的迷信;译自外国报纸的文章;电讯消息;高级官员的备忘录;本地的‘官府公报’;广告;等等。下面是随意从《岭南日报》中选出的几篇主题文章的标题:《电力的用途》、《年轻人应避开上海》、《电话宜加推广》、《金价上涨》、《河道保护和管理》、《北京觐见问题》、《一个大使的责任》、《绑架》、《西学不应轻视》、《中西教育制度之比较》、《春天的诗》、《丧葬之铺张》、《外国的新闻业》、《种植鸦片有利于政府无害于人民》、《国际法》、《溺爱儿童之危害》、《俄国历史简述》、《边防》、《考场之营私舞弊》、《军事之维新》、《尽孝道必得善报》。上述论题一般都论述得非常得体,大部分是从维新者的观点立论的,但由于小心遵奉中国现有体制,十分害怕官方干涉,因而,还不能自由发表意见”。(注:粤海关税务司雷乐石(Ls·Rocher)《粤海关十年报告(1882-1891)》,1891年12月31日撰于广州。广州市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等编译《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99至900页。)

      虽然以上引文中所称的“维新”,实际上仍属于“洋务自强”范畴的“变事”而已,还远不是真正历史意义上的“变法”维新。(注:康有为《敬谢天恩并统筹全局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初一日)》,曾明确地划清了“洋务自强”运动与“变法维新”运动的不同界线。他说:“今天下之言变者,曰铁路、曰矿务、曰学堂、曰商务,非不然也。然若是者,变事而已,非变法也。变一事者,微特偏端不举,即使能举,亦于救国之大体无成”;“变其甲不变其乙,举其一而遗其二,枝枝节节而为之,逐末偏端而举之,无其本原,失其辅佐,牵连并败,必至无功”。“今欲变法,请皇上统筹全局,商定政体,自百司庶政,用人外交,并草具纲领条目,然后涣汗大号,乃与施行,本末并举,首尾无缺,治具毕张,乃收成效”。见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八种,翦伯赞等编《戊戌变法》[M],第二册,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215至216页。)但是,19世纪90年代之初,西方人士的这一观察报告,毕竟还是为我们勾勒出了维新思潮尚未澎湃临至之前的广州地区舆论氛围的若干特点。尽管封建传统意识形态仍还牢牢盘踞着统治权位,但在珠江三角洲这里,“其民习与西人游,故不恶之,亦不畏之”;“广东人旅居外国者最多,皆习见他邦国势之强、政治之美,相形见绌,义愤自生”;(注: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二《湖南广东情形》[M],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29页。)思想开通的程度比较内地许多地方都相对而言要高些。这对于即将到来的维新思潮在广州地区的传播,客观上供备了较为有利的人文条件。

      二、率先全国的士人觉悟

      变法维新作为广泛社会思潮的真正涌涨,是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向来自居是天朝大国,却被一个向来不曾被放在眼里的蕞尔小邦打得一败涂地;割地赔款之巨,更是“辱国病民,莫此为甚”。(注:文廷式、秦绶章、戴鸿慈、陈兆文《联衔具陈日人要挟过甚请饬使臣展缓商议折(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汪叔子编《文廷式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上册第61页。)耻辱之感,郁愤之情,刺激空前。多年来视作为洋务运动之样板成果的北洋水师坚舰利炮,竟倾覆于一旦;区区岛夷的日本,经过明治维新,却一跃而成东邻强国。忧患焦虑,讶疑震惊,剧增无已。“唤起吾国四千年之大梦,实自甲午一役始也”。(注: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一《改革起原》[M》,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13页。)

      1895年4月,新会梁启超、南海陈景华分别领衔,约集同在京师参加会试的穗府并广东举人,两次联名“公车上书”,反对签订《马关条约》。康有为、粱启超、麦孟华等旋即还曾倡议“合十八省举人”、“为大连署以上书”,(注: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一《改革起原》[M》,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14页。)而由康有为起草呈稿(即《上清帝第二书》)。广州地区及粤省士子,参加“群众的政治运动”,(注: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论述1895年“公车上书”,谓:“中国之有‘群众的政治运动’实自此始”。见《梁启超史学论著四种》[M],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81页。)并因而“蒙昧启辟”、“渐知天下大局之事”,(注: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一《改革起原》[M]。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13、114页。)从此滥觞。

      康有为这年会试考中了进士。他立即撰写《上清帝第三书》,增扩充实了未能上呈的《第二书》中的变法主张,包括变封建经济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以商立国”、带有资产阶级议院政治色彩的设立“议郎”等改革要求。《第三书》于6月3日经由都察院代奏后,得到改革意向已趋坚定的光绪帝的欣赏与重视。7月19日,光绪帝颁布“蠲除痼习、力行实政”、“因时制宜”以“图自强”的谕旨;并将康有为《第三书》及其他官员建议改革的奏折共九件,随旨下发各省督抚,命“各就本省情形”,“酌度办法”,(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上谕档》,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谕旨。转引自孔祥吉《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M],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99、100页。)限期覆奏。由于光绪帝的热情支持,维新改革的政治空气,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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