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调停满汉畛域的努力与晚清政局的演变

作 者:
赵可 

作者简介:
赵可(1971-),男,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历史学博士,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国防科技大学 政治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4

原文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满汉矛盾始终是支配晚清政局走向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晚清重臣张之洞鉴于满汉矛盾日益尖锐的严重局面,从稳定满清王朝统治基础出发,呼吁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调整满汉矛盾,尽早将化解满汉畛域问题纳入政治改革纲领。但是,由于皇族擅权、亲贵用事,满汉矛盾不见消解,反而日益尖锐,国事不堪收拾,终至崩溃。张之洞虽身为枢辅重臣,眼见亲贵并出,国事日非,却在专制体制的钳制下谏诤无效,一筹莫展,最终忧郁抱憾而卒。满汉畛域对于晚清政局的演变和张之洞的政治生涯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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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4)01-0111-06

      满汉矛盾始终是支配晚清政局走向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鉴于满汉矛盾的日益尖锐,晚清重臣张之洞从稳定满清王朝统治的立场出发,努力调停满汉畛域,晚年进入中枢以后还以此为职志。但是,由于皇室擅权、亲贵用事,国事不堪收拾,终至崩溃,张之洞也忧郁抱憾而卒,满汉畛域对于晚清政局的演变和张之洞的政治生涯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

      清王朝作为满洲贵族进据中原建立起来的政权,满汉关系一直是影响清代政治的重要问题。为维护满洲贵族的既得利益,应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对经济文化较为先进的汉族实施有效统治的现实问题,满洲贵族在政治制度上创立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满人与汉人无论为官或为民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满汉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畛域。满洲贵族对维护满汉畛域高度重视,并适时予以扩大,使得“满汉之见深入人心”[1](45页)。满汉畛域的存在使满汉矛盾日益突出。到了20世纪初年,革命党人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相号召,痛责满人享受特权、垄断权利的种种不公正现象,并且掀起声势浩大的排满光复运动,满汉问题更是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时人指出:当时国民不论贵贱、男女、老幼,“心中脑中无不萦结于满汉问题”,舍此“无所谓思想,无所谓事业”[2]。满汉矛盾的加剧,使满洲贵族的统治基础日益动摇,汉族官员士人的离心倾向与日俱增。

      长期担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作为汉族官僚的领袖,对满洲贵族享受特权的制度早就有所不满。1900年底,英国驻汉口代理总领事埃·霍·法磊斯在一封信函中讲述他和湖广总督张之洞的交谈内容,提到“他和我所见到的所有汉人官员一样,憎恨满人,因为他们把持中国、搜刮民脂民膏,他们不顾自己的能力和是否胜任,总能升官发财。中国要想改革只有一法:废除满人一切特权,不论是旗人的俸禄还是仕途特权”[3](上卷,191页)。但是,这种对满汉畛域表示不满的议论还仅限于朋僚之间的私下交谈,尚未公开向政府提出消解满汉矛盾的对策。在庚子之役的沉重打击下,清王朝被迫改弦更辙,于1901年1月颁布变法谕旨,要求官员们“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等情,考虑“当因当革,当省当并”,限期奏报[4](第4册,总4602页)。在这场全面检讨清王朝政治统治制度的议论中,张之洞充分认识到化解满汉畛域是清王朝缓和民族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抵制革命党排满宣传、收拾天下人心的关键措施。他在致山西巡抚岑春煊的电稿中指出:“如能化满汉畛域,则天下大局立见转机,赔款易筹,乱党亦不作矣”,这是当前清王朝政治改革中的“上上最要之义”。他寄希望于此时深得慈禧太后宠眷的岑春煊能够“相机婉陈”[5](《致太原岑抚台》,电牍54,卷175),将化解满汉畛域问题纳入政治改革纲领,以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内外大臣的变法条陈中,刘坤一和张之洞于1901年7、8月间奏陈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影响巨大。其中第二折《遵旨筹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折》所罗列的十二项对中法积弊进行整顿变通的内容中,就包括有“筹八旗生计”的建议。这也是张之洞首次以奏章的形式公开向清王朝提出化解满汉畛域、消除历史积怨的政治主张。他认为:历经清王朝200余年的政治统治和文教同化,“九州四海,同为食毛践土之人,满蒙汉民,久已互通婚媾,情同一家”。况且时下国事艰辛,“无论旗民,皆有同患难共安乐之谊”。清政府应该正视各民族已经融合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现实,顺应时势,取消旗人只能为职业军人,禁止从事生产活动,其生活供给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的规定。为解决旗人游手好闲、生计困难、政府财政负担沉重的问题,政府应当对“旧法略为变通,宽其约束”,鼓励旗人自谋生路,“不必指定何项生计,但宜使之有自谋生计之才”。具体措施是:“凡京城及驻防旗人,有愿至各省随宦游幕、投亲访友以及农工商贾各业,悉听其便。侨寓地方、愿寄籍应小考乡试者,亦听其便。准附入所寄居地方之籍,一律取中,但注明寄居某旗人而已。有驻防省份,或即附入驻防之额,其自愿归入民卷者,必其自揣文艺可与众人争衡,即不为之区别,寄籍者即归地方官,与民人一体约束看待”。政府从此停发,“出京寄籍自谋生理”旗人的钱粮,不再负责其生活供给。与此相配套的解决旗人生计的措施是多设八旗学堂,“士农工商兵五门,随所愿习”,以培训旗人的谋生技能,鼓励其从事务行各业,最终实现自食其力[5](《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奏议52,卷52)。尽管这仅是就解决旗人生计困难提出的变通建议,还未涉及到取消满洲贵族政治、法律特权的内容,但张之洞希望清王朝视满汉各民族为一体、化解民族矛盾,取消民族歧视政策的思想已经蕴涵其中。

      《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日后成为指导清政府宪政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张之洞在推动各项改革的过程中,也不断督促清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满汉矛盾。1903年,张之洞从湖广总督任上临时调京担任经济特科阅卷大臣,并负责厘定大学堂章程。事毕,返任前陛辞奏对时,张之洞再次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提“请化除满汉畛域,以彰圣德,遏乱萌。上为动容”[6](卷437,列传224,总12380页)。他提出的化除满汉畛域的具体措施,是改变满汉在政治和法律上的不平等待遇,“将军、都统等可兼用汉人,驻防旗人犯罪,用法与汉人同,不加区别”[7](卷8,177页)。但是,清朝最高统治者从维护满洲贵族的狭隘利益出发,对化解满汉畛域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调整满汉关系问题上动作迟缓。预备立宪前,清政府于1902年仅下令废除满汉不许通婚的禁令,“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4](第4册,总4808页)。但是,在民间,满汉民族突破禁令,实行通婚,早已十分普遍,清政府的这个开禁令明显滞后,只是对既成现实的追认而已。其他维持满汉畛域的歧视性政策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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